12首現場錄音5首“純假唱”?五月天上海演唱會陷“假唱門”,律師稱“假唱”違法

12首上海演唱會上的現場錄音,被專業音樂博主通過軟件判定為“5首純假唱”,且最新鑒定中倫敦演唱會現場錄音多首曲目也被判定為“真假唱摻雜”。

12月2日,有着26年成團史、多次拿下金曲獎“最佳樂團獎”、記載着無數人青春回憶的華語天團“五月天”被指在多場演唱會上“假唱”,鑒定視頻刷爆熱搜。

11月30日,B站UP主、自我簡介為“拍照片的吉他手”、曾多次鑒定熱門晚會歌唱視頻的“麥田農夫”發布“五月天上海演唱會12首歌真假唱鑒定”視頻,17分鐘的視頻中,“麥田農夫”通過音樂軟件詳細分析了11月16日五月天上海演唱會上一位粉絲拍攝的12首歌的音頻,直言鑒定結論讓自己“非常震驚”。

12月2日,“麥田農夫”再發鑒定視頻,他以粉絲提供的11月28日五月天倫敦演唱會整場音頻為依據,發現除《戀愛ing》“假唱”外,演唱會上五月天不少歌曲都是“真假參半”“真假混雜”。

12月3日,北京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總隊回應,他們會將情況記錄下來,根據情況進行判定。“如果後續涉及調查,會在官方平台進行公布。”

北京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總隊的一名工作人員稱,五月天今年在北京舉辦的6場演唱會上,他們均有安排幾名執法人員在現場進行監管,主要監管表演曲目與審批內容是否一致,“而且我們的位置也是在中控台附近。”

湖北好律律師事務所主任、創始合伙人陳亮提到,因購買演唱會門票屬於消費行為,“假唱”是違反《民法典》合同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應承擔相應民事賠償責任。

2020年11月最新修訂的《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看到:營業性演出中有“以假唱欺騙觀眾”的,“觀眾有權在退場後依照有關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法律規定要求演出舉辦單位賠償損失;演出舉辦單位可以依法向負有責任的文藝表演團體、演員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