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大小“藍牌”“綠牌”傻傻分不清?一文全看懂

3月以來,南寧交警持續開展道路運輸生產安全事故預防攻堅整治行動,查獲包括貨車超載、電動自行車分心駕駛等各類交通違法行為。整治中,少數電動自行車騎手因駕駛“電摩”被開具罰單,甚至牽連到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

一些市民疑惑,我們常見的電動自行車號牌,為何顏色、字體大小都不一樣?不同號牌的車輛,在管理上有何不同?日前,記者採訪了南寧交警部門相關負責人,來給大家說說小藍牌、小綠牌、大藍牌以及大綠牌所對應的不同車型。

小藍牌

2018年5月15日,新修訂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強制性國家標準(GB 17761-2018),獲批准發布,自2019年4月15日正式實施。

《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強制性國家標準(GB 17761-2018)取代《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GB17761-1999),為便於區別,前者通常稱為新國標,後者稱為舊國標。

新國標規定,電動自行車最大時速不大於25km,整車質量不大於55kg,蓄電池電壓不大於48V,電動機的額定功率不大於400W,並必須具有腳踏騎行功能。

小藍牌,即符合新國標《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 17761-2018)標準的電動自行車,為藍底白字白框線,與大藍牌外觀相比,小藍牌無論是面積還是字體,都要小一些。

目前南寧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註冊的均為小藍牌

2019年4月15日,新國標正式實施,當天南寧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管所發放了南寧市第一塊小藍牌電動自行車號牌。可以說,小藍牌電動自行車是目前行駛在南寧市區最“名正言順”的電動自行車,現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註冊的都是小藍牌。

南寧市發放的第一塊小藍牌的電動自行車號牌(來源:南寧交警)

小綠牌

小綠牌即舊式正式號牌,符合舊國標且在廣西壯族自治區註冊登記目錄中的電動自行車。小綠牌為綠底白字白框線,其中“南寧”二字為白色字體。

南寧街頭的小綠牌(左)和大綠牌(右)

為了便於管理,南寧市對2019年4月14日(含)前購買的符合舊國標且列入《廣西壯族自治區電動自行車註冊登記目錄》的電動自行車,在2019年6月14日(含)前提出註冊登記申請的,按《廣西壯族自治區電動自行車機動輪椅車登記規定》予以核發舊式電動自行車號牌。2019年6月15日起,南寧市不再發放小綠牌。

南寧市根據《南寧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中的規定,對小綠牌電動自行車實行號牌有效期管理。

有效期為10年,自車輛註冊登記之日起計算。小綠牌的車輛號牌有效期屆滿後,也不意味着絕對不能使用。《條例》規定,由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市公共交通發展、城市道路等情況決定是否延續。

圖為兩塊編號相同的電動自行車號牌,左為臨時號牌(大綠牌),右為舊式正式號牌(小綠牌) (圖片來源:南寧交警)

大藍牌

在南寧,電動摩托車懸掛黃牌,電動輕便摩托車懸掛的則是“桂A”字號的藍色號牌,即大藍牌。其實從外觀上看,電動輕便摩托車和普遍電動自行車區別不大,但車輛的技術參數和車身重量都已經超出電動自行車的範疇。輕便摩托車的界定為 20km<時速≤50km,整車質量>40kg ,屬於摩托車類的機動車,按照機動車進行管理,不能和小藍牌的電動自行車相混淆。

按照2019年5月1日起施行的《關於加強南寧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規定,2019年3月31日之後註冊的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除本市用於應急搶險、公共服務和執勤執法的專用摩托車外),禁止在本市繞城環道以內的道路通行。

簡單來說就是,南寧市目前對超標電動自行車的管理,是參照輕便電摩來管理的。輕便電動摩托車不能在快環以內行駛,駕駛需持證,D、E、F駕照均可,沒有駕駛證屬於無證駕駛,罰款300元;持C1證駕駛者則按照準駕車型不符進行處罰,扣12分,吊銷C1證,若有未戴頭盔、未帶駕駛證等行為,一併處罰。

懸掛大藍牌的電動摩托車 資料圖

大綠牌

大綠牌即臨時號牌,既不符合新、舊國標也不在廣西壯族自治區註冊登記目錄中的電動自行車,其算得上是南寧市第一代電動自行車註冊登記號牌。

2013年8月15日起,南寧市電動自行車正式開展註冊登記上牌工作,當時登記的號牌樣式就是大綠牌。大綠牌外觀比小綠牌大,為綠底白字白框線,其中“南寧”二字為紅色字體。

南寧市對大綠牌實行過渡期管理,自《南寧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施行之日起三年後(即2023年8月31日)不得上道路行駛。

此外,《南寧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規定,駕駛和乘坐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即上大綠牌和小綠牌的電動自行車)需佩戴安全頭盔,否則將被處20元罰款;駕駛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即上小藍牌的電動自行車),倡導佩戴安全頭盔。

從左到右,依次是小綠牌、小藍牌、大綠牌

來源: 南寧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