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親結婚在我國是有悖常倫的,從遺傳學來說近親結婚子女患病的幾率很高,更遑論兄妹,是絕對不允許的。但是你能想象,清朝赫赫有名的大官,洋務運動發起人之一李鴻章的父母,就是一對兄妹結婚,並且還養育了八個子女。
李鴻章的父親名叫李文安,其實他與李鴻章的母親並不是親兄妹,這個妹妹是他爹李殿華收養的女兒。晚清時期,李殿華一直想考取功名,但考了很多次都失敗了,於是他就選擇在鄉下種地。加上讀書的時候自己學了一點醫術,所以家鄉的鄰居鄉親都會找他治病,有一天,李殿華出門給人看病,路上遇到一個染了天花被丟棄的小女孩,他不忍心看小女孩死去,於是將她帶回家中醫治。出於對女孩不幸遭遇的同情,他還將這個女孩收為養女。
因為天花的緣故,這個女孩臉上留下了許多麻子,雖然是撿回了一條性命,可是卻破了相,不太美觀。加上多了一口人吃飯,日子就過得比較拮据,家裡兒子比較多,媳婦也不好娶,外加女兒樣子太丑,也沒有人喜歡。於是李殿華的第四個兒子,李文安主動提出要娶麻子妹妹為妻,這件事雖說在倫理上是不太合適的,但是畢竟兩人沒有血緣關係,外加家裡的條件確實不太好,李殿華就同意了這門親事。
沒想到兩人在婚後感情十分要好,雖說鄰居們多少會說閑話,但是他們也沒放在心上,李文安十分刻苦進取,後來還去京城做了官,他們一生養育了8個孩子,其中二兒子就是舉世聞名的李鴻章,在晚清時期洋務運動中做出了傑出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