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熱播劇《芳心蕩漾》中的王俊和潘曉晨,一個是寵物醫生,一個是公司銷冠,很般配的一對情侶,他們同居七年也沒有結婚,可是結局卻是分手。
本文暫不談他們分手的具體原因,我只想借這個情節,再次強調我一直以來的觀點,那就是一定不要在結婚前同居,哪怕你們戀愛、上床都行,就是不要同居,尤其是長時間同居而不結婚。
我相信會有很多過來人跟我一樣的觀點,因為他們看到或者經歷過那種,同居多年最終卻沒有走進婚姻的事情。可現實是,大量的情侶選擇在結婚前就同居在一起,這似乎成了一件非常正常的事情了。
今天我們就要聊透這個“婚前同居”的問題。我想說的有三點:
一、婚前同居,會讓雙方失去對婚姻的嚮往,喪失了結婚的動力。
戀愛首先迎來的是激情之愛。在這個階段,人們在多巴胺的驅使下,會擁有強烈的男女活動的慾望,同時睾酮作為一種助燃劑,加強了這種慾望,促進了激情之愛。
這讓兩人急切地渴望生活在一起,並嚮往結婚。(這是非常重要的一點,也是結婚的原始動力)
這時會有兩種做法,一是馬上結婚,因為結婚就是最好的在一起的承諾。再就是繼續戀愛,剋制“一起生活”的念頭,想繼續了解之後,再選擇結婚。
這兩種都沒問題。
但是,有的人選擇了另一種做法,規避了以上兩種,那就是婚前同居。既不想馬上結婚,同時又想生活在一起。
這就是在沒有結婚的情況下,滿足了雙方激情愛嚮往的結果,沒結婚就生活在一起了。
當進入婚前同居狀態後,兩人就不再擁有進入婚姻的動力了。因為同居就滿足了“在一起”的願望,而且不用麻煩地去操辦婚禮。
可是一旦錯過了擁有結婚動力的時機,那麼你們以後可能就再也不想結婚了。或者說,結婚只是你們的一種歸宿,而不必急着進入。
結果是,還沒有結婚就提前享受了本應由婚姻提供的共同生活。那婚姻就由原來的一種美妙的嚮往,變成了一種被動的責任。
對於兩個當事人來說就變成了,要麼不願意走進婚姻,要麼覺得婚姻只不過是給一個名分。
無數案例都說明,只要是戀愛長跑不結婚,結果往往是不會結婚,而那些結婚的往往戀愛時間不那麼長。
你可能也聽到過一個扎心的故事,戀愛7年的女友和自己分手了,轉頭跟戀愛三個月的人結婚了。
二、婚前同居,不利於婚後生活的穩定性,無論最終結婚對象是誰。
一種情況是,如果你們經過數年的戀愛最終走進了婚姻,那婚前同居這段經歷,對婚後的穩定性和幸福是有負面作用的。
你們會面臨一個不利的問題,那就是婚後不再像戀愛時一樣,只面對一個人就可以了,而是要面對各自的家庭關係,這會讓雙方感到繁瑣。
如果沒有婚前同居,面臨這種婚後的繁瑣,還能有結婚的激情作為抵消,還有彼此的吸引力讓你有動力去面對繁瑣的現實,讓你感到不那麼悲觀。
通過這樣一段平衡的時間,你們可能會安全度過婚後的不應期(婚後的一個不穩定階段,也叫幻滅期)。
可是,如果你提前享受過了二人同居的激情,在結婚後,你自然也沒有什麼更好的期待,反而要面臨各種繁瑣的事情。此時面臨不應期的時候,就很難穩定地度過了。
總之,婚前長時間同居,對婚後的穩定性是不利的,因為他們體會不到結婚的好處,只有一堆麻煩事。
再一種情況是,你經過長時間同居後,沒有走進婚姻,那你這段同居史對你以後的戀情和婚姻來說,都是一段黑暗並難以愉悅的溝壑,成為你未來婚姻幸福的巨大障礙。
戀愛史≠同居史,相比於你有過戀愛史和性行為,你和別人有過長期的同居史,會讓你將來的伴侶更加難以容忍。即使表面上接受了,也會在很長時間裡影響你們以後的親密相處。
三,“婚前同居”試不出婚後是否幸福和睦。
很多支持同居的人,總是有這樣的一個理由,那就是“試婚”的心態。他們會表示,如果不同居,怎麼知道結婚後能否共同生活呢?萬一兩人生活不到一起,再離婚不就麻煩了嗎?
這個理由聽起來好像有道理,但卻站不住腳。婚前同居根本就試不出你們婚姻是否合適,因為同居跟結婚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
1.婚前同居屬於戀愛的範疇,只是情感上的一種依戀關係。而婚姻則是夾雜着現實問題的穩定關係。
你面對的不再是對方一個人,而是他背後的家庭。兩個人戀愛很簡單,但彼此和對方家庭的相處就難了。
從這個意義上講,即使婚前同居你們相處很好,也不意味着婚後就好。
2.同居不是真正的 結合,婚姻才是。
同居時兩人再親密,在意識上也是有“你我”之分的,尤其是在經濟方面。同居時的經濟結合不受法律保護。
而婚姻的本質就是生活的結合,包括經濟的結合,並且受法律保護,無論是今天還是古代。
這就造成了,婚姻的凝聚力要遠大於同居。
3.同居和婚姻的相處本質是不同的。同居(戀愛)是你不斷發現他的優點,而婚姻是逐漸包容對方的缺點。
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呢?就是同居還屬於戀愛的過程,而戀愛就是在尋找結合在一起的理由,例如,他有什麼優點,讓我願意跟他結合。如果發現不了具有說服力的優點,那就會走向分手。
而婚姻則是已經結合的一種形式,此時要維持婚姻,就需要包容對方的缺點了。再直白點,那就是已經被圈在一起,此時考慮分手的代價就大了,所以只能選擇去包容缺點。
4.婚姻的意義的角度,婚姻是長久的修行,是獲得幸福的熔爐,短暫的激情只是多巴胺的作用。
你可以不停地跟不同的人婚前同居去試婚,跟這一個試婚不合適,就再跟下一個去試。
只要你採取婚前同居的方法,我敢保證,你很難遇到滿意的婚姻對象。為什麼呢?因為天底下沒有完全合適的兩個人,沒有為你量身打造的那一個結婚對象。
你只要不結婚,只採取婚前同居,你大概率不會遇到那個“合適”的人。
所以,如果你們抱着試婚的目的來同居,是不可能產生真正幸福的。因為幸福的婚姻,是經過長時間的經營,形成的一種夥伴之愛,是長時間的生活磨合形成的,專屬於你們兩人的一種穩定關係。
也就是說,無論你和誰結婚,一定會經歷生活的鍛造,才能獲得穩定的幸福,而不是一時的快樂。
5.面對問題處理的心態是不同的。
同居時會遇到的問題,在婚後也會遇到。但是相同的問題,在婚前和婚後,解決的心態是不同的。
在戀愛中,從矛盾到分手,中間沒有障礙。這個關係無論深淺,都只會和兩個個體有關。這個關係只有兩個狀態,要麼維持,要麼破裂;
在婚姻中,從矛盾到離婚,中間有巨大障礙,有家庭關係,有社會關係,甚至還有孩子。所以,出現問題會首先想到的不會是離婚,而是考慮能否修復這個系統。
從這幾點看出,婚前同居永遠試不出結婚後的真正生活,反而會對將來的生活帶來不好的影響。
總而言之,婚前同居的優點是不成立的,而缺點是明顯的。
對於戀愛中的人,尤其是女性,當決定同居的時候,一定要好好考慮,同居會帶給你什麼。
雖然你們有急切的願望想要在一起,那就共同為結婚做準備。如果暫時沒有結婚的條件,可以保持戀愛關係,一起努力去創造結婚的條件。
當然,你有權利選擇同居,甚至不結婚,但在決定同居之前,請認真看一下本篇文章。即使你選擇同居,也會清晰地知道可能存在的問題,以做到規避。(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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