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電影《讓子彈飛》中的隱喻情節|磨金石教育影視分析

1.《送別》

《送別》是李叔同於1915年創作的歌曲。《送別》最初發表版本見於裘夢痕、豐子愷合編的《中文名歌五十曲》。此書收入李叔同作詞作曲或者填詞的歌曲作品十三首。 1927年8月由開明書店出版。

讓子彈飛的故事背景是中華民國八年,就是1919年,縣長、縣長夫人在車廂里唱《送別》,第一是表明故事確實是發生在民國初期,第二則是表明《送別》的傳播範圍確實廣(也有可能是縣長有門路)。

2.冤鼓

冤鼓在藤蔓之下,暗示有冤說不出,據說是乾隆年間的冤鼓,到現在一百多年都沒有人敲過,則表明鵝城的冤已經被各類勢力(地主、官僚、軍閥等)壓制了一百多年。

而師爺勸誡六子不要把冤鼓弄出來,說“你要把它砍了,把鼓露出來,不定出多大冤”,果然一語成讖。

砍藤蔓,露冤鼓的六子在店裡吃粉被胡萬三和其他人言語激怒,自己拋開肚子死於非命。

被冤鼓追的買粉小二,先是被團練教頭武舉人當成球踢,挨了一頓毒打,然後在“鴻門宴”中莫名被殺,只是為了給赴宴的張牧之和師爺下馬威。

可以說與冤鼓相關的兩個人,是死的最冤的,最不明不白的。

3.八歲的孩子

八歲孩子這段戲很多人看的特別突兀,也有人說八歲的孩子是在暗示民國空有無邊的疆土,卻無強大的力量與主心骨;

其實結合上一場民家夫婦被被搶劫強姦的戲,湯師爺那麼精明、狡猾、裝糊塗的人為什麼大發雷霆,沒有看出來這是黃四郎的把戲。

看到這一點,其實就明白這兩人是黃四郎或者是黃四郎手下,派人來找的湯師爺,不過因為湯師爺異常的舉動(故意的),臨時編了個借口;這樣很好的解釋了“八歲孩子”為什麼要躲在桌子下面,也表明這“八歲孩子”其實就是個假的。

(演“八歲”那個讓,是馬珂,據說是製作人,不亦樂乎工作室最大的股東、姜文身後的男人。)

4.讓子彈飛一會兒

總共出現了兩次,第一次是影片開始,張牧之開槍,那時候的馬車與火車還在視野之中,所以讓子彈飛一會兒,是張牧之對於槍法的信心;同時也是代表耐心,只有拉長時間,才能看清楚每一件事最後帶來的影響,當初的辛亥革命就是幾千年的封建壓迫和帝國主義殖民運動帶來的結果。

第二次是張牧之開槍射黃四郎收槍的馬,這幾槍一看就是就是隨便放的,而張牧之口中的“子彈”就變成了鵝城民眾對於黃四郎壓迫的怒氣;這裡代表的是因果,自從黃四郎家族盤踞鵝城數代作惡開始,這可索命的子彈便開始盤旋,而張牧之的槍聲就是帶頭吶喊的陳勝,因為這種情況下民眾需要一個理由,哪怕是一個非常小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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