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別姬》:年輕時誰不是程蝶衣,中年後都活成了段小樓

1


  • 年輕時,誰都是不瘋魔不成活

“要想人前顯貴,您必定得人後受罪,今兒是破題,文章還在後頭呢。”

手持戒尺的老先生一亮嗓,梨園行里的半大小子們開始了一天的唱念做打。

他們站成一排吊嗓子、踢腿、下腰、劈叉,哪個環節出了岔子,師傅的鞭子就劈頭打下。

有句老話:進了科班,打死勿論!

練不好功,挨打;唱不好戲,挨打;調皮搗蛋,偷懶貪玩,更是往死里打。

竹條抽得血肉模糊,疼也不能喊;衣裳被血黏在身上,眼淚只能往肚子里咽。

在成為“角兒”之前,主人公小石頭和小豆子就是在這裡,冬練三九,夏練三伏。

戲行的孩子大多出身貧苦,要麼是孤兒棄子,要麼就像小豆子一樣,是“窯子里的東西”。

別說成名,能不能活下來也全憑祖師爺庇佑。

但這群少年好似冰天里的一盆火,罵不走,打不怕,心中翻騰着對生活熱切的期盼。

其中有一幕,更是讓人感慨不已。

有一次,練功結束後,跟着小豆子小石頭一起練功的小賴子,聽到牆外賣冰糖葫蘆的吆喝聲,強咽着口水說:“我得吃多少冰糖葫蘆,才能成角兒啊。”

他大搖大擺地蹭到大門口,猛地一開門,一溜煙似的跑了。

緊隨其後的,是不顧小石頭阻攔,被打怕了的小豆子。

這倆孩子穿過熱鬧的天橋街市,偶遇京劇名角在前呼後擁中隆重出場,那人前顯貴的盛況,瞬間點燃了小豆子的夢想。

他大着膽子跑回去,哪怕被打死,也暗暗發誓,一定要混出個人樣。

小豆子變了,還不忘拉着小石頭一起用功。

因為唱不好一句“我本是女嬌娥”,小豆子被木棍硬生生捅爛了喉嚨,滿口含着鮮血,也要繼續唱;

被罰端着一盆冷水雪地里跪着,小石頭哪怕凍成冰人也不求饒,第二天還要做威武的楚霸王。

若不是初生牛犢不怕虎,這些罪放大人身上,怕是早把人嚇傻了。

但少年是不瘋魔不成活,他們有仗劍走天涯的志氣,也有傲視群雄的張揚。

他們篤信只要吃盡苦中苦,就能成為人上人;只要硬着頭皮闖,就沒人敢擋自己的路。

為了成為旦角,小豆子逼自己變成“女嬌娥”,剪窗花剪成蝴蝶樣,大街上買脂粉手絹,台上台下翹着蘭花指,說話走路也極盡嬌媚之姿。

而小石頭,則一遍遍背戲詞、練身段,夢裡都唱着:“想我項羽,力拔山兮氣蓋世……”

看着他們,讓人不免想起了年輕時的自己,也是胸中有溝壑,腹內有乾坤。

儘管我們出身平凡低微,天賦稀鬆平常,但誰不是滿腔熱血在心頭,不懼風雨不怕愁。

那時,“關於夢,關於文學、關於愛情,關於穿越世界的旅行”,還似一壇美酒,香氣誘得人暈頭轉向。

我們尚未聽見碰杯間夢想破碎的聲音,所有失落與惆悵,從來無關痛癢。

年輕時,誰不曾有這般勁頭?

初生牛犢無所懼怕,上天入地無所不能。

我們衝撞地想要自由與成功,那種無所畏懼卻又意氣風發的熱情,像一股股激流在血脈里奔涌。

少年狂,大抵是生而為人最初的模樣。

2

  • 人到中年,不能塗著脂粉過活。

數千個日夜的苦練,終於讓小豆子和小石頭因為一曲《霸王別姬》,成了夢寐以求的角兒。

他們不再是任人欺辱的小戲子,而是大名鼎鼎的程蝶衣、段小樓。

程蝶衣扮演的虞美人,風情萬種,令人着迷。

台上他誓死追隨霸王,台下,也要和師兄唱一輩子的戲。

可奈何做戲子,從來都是身不由己。

蝶衣很快成為權貴們的獵物,為了唱戲,他不得不委曲求全,給變態的老太監當孌童,被隻手遮天的袁四爺調戲。

他以為只要把這些人搞定,就能成全自己和師兄,卻不想,最難搞定的,卻是自己的師兄段小樓。

段小樓可不做戲瘋子,他就想做個凡夫俗子,到了年紀,娶妻生子,關上門過自己的小日子。

為此,蝶衣曾拉着小樓哀求道:“說的是唱一輩子的戲,差一年、一個月、一天、一個時辰,都不是一輩子。”

見段小樓拂袖而去,蝶衣仍不死心,他就不信,日子怎麼就不能當戲唱?

他記得師兄年輕時看上過一把寶劍,如今這把劍歸袁四爺所有,為了讓師兄唱戲,蝶衣竟主動去袁府巴結討好。

可當他費盡千辛萬苦把劍要來送給小樓時,小樓卻不屑地說:“又不上台,要劍做甚?”

這下,蝶衣算是傷透了心,他開始放縱自己,給日本人唱戲,躲在家裡抽大煙,與袁四爺保持曖昧不明的關係。

他墮落頹廢,固執己見,渾身是刺。

被當漢奸抓去,所有人都說只要編個瞎話就能逃過一劫,但蝶衣卻在審判時說:“日本人沒逼我,那個清木懂戲。”

他和小樓因為戲子身份,被抓去遊街,無論小樓怎麼勸,蝶衣就是不服軟,還激動地和新青年們爭辯什麼是戲。

他好像一切都不在乎了,卻在被人搶了戲演不成虞姬時,顧不得體面當眾放狠話,甩臉子。

就這樣,程蝶衣活成了另類,與世界格格不入。

原著作者李碧華說“人生,是抹去脂粉的臉”,但人到中年,誰都不能把生活當作戲唱。

美學家朱光潛說過:

每個人在年輕時代都是理想主義者,喜歡閉着眼睛,在想象中造起一座華美的空中樓閣。


後來入世漸深,理想到處碰釘子,便犧牲理想而遷就現實。


最後,聰敏者唯唯諾諾,圓滑不露稜角;姦猾者鑽營競逐,竊祿取寵。

曾經的我們以為自己無所不能,可走着走着就發現除了自己,我們左右不了任何人;

年輕時的夢想好似林中的風,伸手可得,而如今只是水裡的影,一碰就碎;

從前我們大聲唱着生如夏花之絢爛,現在卻覺得那句“你我皆凡人”最為熨帖。

與現實硬碰硬,輕則傷筋動骨,重則一命嗚呼。

這不是程蝶衣的錯,是所有同生活以命相搏的人,都逃不過的宿命。

3

  • 成長,是一種踏實的幻滅。

如果說程蝶衣是一支絢爛騰空又瞬間熄滅的煙花,那段小樓就是一枚壓了火的炮仗。

他也曾是眾人巴結的“大爺”,說一不二,仗義豪爽。

逛窯子救下妓女菊仙,又不懼偏見,娶她為妻;見日本兵糟蹋戲服,他二話不說出手阻止。

就算面對袁四爺,他也不拿正眼瞧,還藉著說戲,懟得對方啞口無言。

即使因鬧事被抓進大牢,他也是鐵骨錚錚,脖子比誰都硬。

可就是這樣一個戲裡戲外的霸王,卻在生活軟磨硬泡中,蛻去了堅硬的皮,窩囊得彷彿被人抽去了脊梁骨。

原因很簡單,他可以狂,但“狂”當不了飯吃,只要別人不捧你,你段小樓不如街邊的一條狗。

戲台上人人敬你是霸王,脫了戲服,你還是個平頭百姓。

起初,遭人打壓那會兒,段小樓也曾不服,他擺地攤賣菜賣瓜,可一天下來,賺的錢還不夠一杯茶錢。

肚子餓得久了,骨氣也會散;賺不來錢,霸王也得向生活低頭。

為了重返戲台,他去袁四爺那兒負荊請罪,低三下四得求人高抬貴手;

後來被綁着遊街,對一切戲弄與逼迫竟毫不抗爭。

他用磚頭拍腦門,頂着滿頭鮮血逗大夥笑;

他抖摟出蝶衣與袁四爺的“醜事”,讓大家聽了個痛快;

他承認自己媳婦是妓女,發誓與其劃清界限。

這樣做,並非他心腸歹毒不念舊情,而是活了半輩子終於明白了:

胳膊扭不過大腿,人該低頭就得低頭,該求饒就得求饒。

我們瞧不起段小樓,卻難以苛責他,因為他所經歷的,是大部分人繞不過的成長蛻變。

霸王也要求饒,怕是人到中年,最為尋常的戲碼。

記得編劇史航,在演講時,曾哽咽地說:

我曾以為未來是另一個樣子,如今我就待在自己的未來里,我知道一切都沒有變化,我現在的夢想還和小時候一樣,唯一的區別是,我已不打算實現它。


這是一種幻滅、一種絕望,但卻是一種踏實的幻滅。

不敢有理想,不再有抱負,變得市儈庸俗,自私膽小。

此等無奈與心酸,不知藏着成年人多少猝不及防的崩潰。

明明厭惡至極,卻要擺出一副諂媚討好的臉;明明重情重義,卻在權衡利弊後選擇了利己。

你終於承認,驕傲和志氣當不了飯吃,逢場作戲的事,也別太當真。

這是服軟認慫,卻也是成熟的代價。

與其橫衝直撞讓自己頭破血流,倒不如後退一步,適當低頭。

這是明智的選擇,也是生存的智慧。

4

在《霸王別姬》中,有一幕特別經典。

小樓娶親前,蝶衣質問他:“師哥,你忘了咱們是怎麼紅的,咱得從一而終!”

沒想到小樓卻忽然暴怒,厲聲說道:

蝶衣,你可真是不成魔不成活呀!唱戲得瘋魔,可要是活着也瘋魔,在這凡人堆里,咱可怎麼活啊?

活着不是唱戲,你沒有主角光環,也並非“不死之身”,你只能在千難萬難的生活面前,做小伏低,逆來順受。

年輕時誰不是心氣高傲的程蝶衣,不顧死活,拚命向前;

可中年後,為了扛起生活的重擔,我們不也得向命運低頭,成為平庸且堅韌的段小樓。

曾經的志比天高,情比金堅,終在生活的煙熏火燎中化作夢幻泡影,而不可一世的霸王也得要學會求饒。

這看上去是為人不齒的妥協,但歸根到底,是扒皮抽筋換來的醒悟。

很喜歡顧城的那首《山溪》:

“碧綠的山溪投入大江,綠盈盈的泉絲,在濁流中飄蕩,是應該嘆息它喪失了純潔的本色?還是應該祝賀它,逃脫了徘徊和枯死?”

純潔的山溪只有融入渾濁的江河,才能獲得奔騰不息的無限生機。

純潔的喪失,又何嘗不是一種悲壯的新生。

長大後,我們不再有說走就走的自由,不再像溪水那般清澈見底。

日子泥沙俱下,想東流到海,就得褪去七個不服,八個不忿,順勢而流。

但奔流向前的江河,正是因為有了這一路的曲折溝壑,才有了那浩浩蕩蕩、無與倫比的波瀾壯闊。

點個贊吧 ,願你像水一樣繞過險灘溝壑,以至柔之姿,在任何一種生活中,奔騰向前。

作者:洞見·瑾山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