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寒亭區嚴肅處理一起
違反疫情防控規定舉辦聚集性活動的案件
9月22日,寒亭區某健康諮詢公司未向行業主管部門或屬地街道報備,私自組織100人以上培訓諮詢活動,其中多數為省外、市外人員,給寒亭區疫情防控帶來風險隱患,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經調查,該活動主辦方疫情防控意識淡薄,未落實提前報備制度,且對參會人員排查管理不善,信息登記管理混亂、行程查驗敷衍塞責,給流調溯源帶來極大困難,造成疫情傳播風險隱患。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五十條規定和《關於進一步強化疫情防控“紅黃牌”警示制度的通告》要求,由公安機關依法對活動主辦方進行警告訓誡,並處200元罰款,同時,責令其承擔集中隔離人員全部隔離費用,由屬地街道掛“紅牌”警告整頓。
該活動承接酒店在明知疫情防控規定前提下,未在規定時間向商務部門報備,且在處置過程中發現,該酒店還存在未嚴格要求市外住宿人員履行“濰坊報備”和公安系統登記手續等問題,給疫情處置造成困難阻礙,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六條、五十條、五十六條規定和《關於進一步強化疫情防控“紅黃牌”警示制度的通告》要求,由公安機關依法對企業相關負責人進行警告訓誡,並處500元罰款,由屬地街道掛“紅牌”警告整頓。
疫情防控,人人有責。希望廣大經營業主以案為鑒、以案為戒,切實增強法治意識,從嚴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積極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覺遵守各項防疫規定。對拒不執行疫情防控規定,不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影響疫情防控秩序等違法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堅決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
▌來源:畫鄉寒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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