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易峰不出意外地翻車了。
之所以用“不出意外”這個詞,是因為之前知名娛記就曾經沒點名地爆料過,某個頂流怎麼怎麼的,不過那次被他逃過了。不但如此,他還義正辭嚴地發表聲明,解釋自己當天沒露面的原因,總之,這次他就沒那麼好運了。
如今的他,用“牆倒眾人推”來形容,並不過分,各方面都在極力撇清與他的干係,不知道僅僅經歷幾天猶如過山車似待遇的他,心情會如何。
反正,關於他的小道消息也流傳不少,有人說他就會給主辦方提奇怪的要求,總之不好服侍;也有人說,他這人不上道,事前講好的八千,事後居然還價到六千,太不講信用,人品有問題……總之,說啥的都有。
這幾年,娛樂圈翻車的明星不少,從早期的黃海波、傅藝偉,再到之後的范冰冰、吳秀波、吳亦凡、鄭爽等,這次,終於輪到了李易峰。
冤枉嗎?
應該不是,據各路媒體消息,李易峰是個“慣犯”,常在河邊走,哪能不濕鞋。之前哪某個娛記爆他料的時候,他還義正言辭發表過聲明,這才讓上面發了通告,這下子讓他沒辦法翻身了。
也許有人會說,當初某娛記爆他料的時候,他還不如不回應呢,這樣也不至於“樹大招風”,讓上頭一下子注意到他,發了通告後,這下子還不得涼涼。
估計他也是“迫不得已”,畢竟,前陣子品牌方和項目都鬧得不像樣,假如他再不發表聲明的話,代言和資源都不知道要掉了多少。
不過這下好了,被上頭打臉之後,他也就徹底別混了。
昨天,也就是12日,官媒人民網下場說話了,讓李易峰的粉絲“醒醒”,該放手時就要放手。
好吧,反正上頭這麼一說,今後他就不會再在內娛圈出現了。年少成名的他,和吳亦凡一樣,在巨大的名利前被沖昏頭腦,不過他比吳亦凡幸運的是,吳失去了自由,還不知道要被判多少年;而他,僅僅只是退圈而已,相比之下,已經幸運很多。
或許有人會說,犯了盯同罪的黃海波,人家這幾年過得多慘。
其實呢,黃海波也沒他自己說得那麼慘,人家也有份做投資,生活不知道比咱普通人好幾百倍,不過如果是按照他之前在娛樂圈呼風喚雨的日子,那肯定就沒以前風光了。
所以說,凡事還是有個比較,李易峰反正錢也賺夠了,相比躲在國外不敢回國的鄭爽,他還是幸運多了。
其實要說起來,他可是早就想好了退路,人家近幾年買的房子都掛在父母名下,就算他自己的賬戶被凍結,也不會有太大的損失。
所以說,多行不義必自斃,不要以為自己是高高在下的明星,就可以遊離於規矩之外,頂流偶像一朝跌落神壇,這個中的滋味,恐怕只有自己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