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易峰出事後:這類創業者要小心

自昨日傳出消息後,李易峰的商業世界算是徹底毀滅了——100年內再無機會。他背後的經紀公司、他關聯的7家公司,都將因此墜入深淵。


當然,損失慘重的還有十幾家簽下李易峰的“其它公司”,包括但不限於真果粒、普拉達、鴨鴨羽絨服等。從金錢損失看,簽約費花了多少,損失就達到多少。據星宸傳媒數據,李易峰的代言費為1500萬/年,每年約750萬。


這件事給創業者什麼啟發?


從商業角度,李易峰也是位創業者,他的核心模式是“依靠IP”賺錢。說句心裡話,從“賺大錢”的角度看,我個人認為:“IP模式”是個很差的模式。


我有一句話送給各位創業者:如果你想做大做強,或者有個上市夢想,一定不要讓“老闆個人IP”大於“公司IP”。否則你一定上不了市——這話我說的。


我只舉兩個例子:羅振宇的“得到”、吳曉波的“巴九靈”。


從商業化角度看,他倆幹得非常不錯。比如得到,去年營收8.43億,凈賺1.25億——財務數字完全達標,但為什麼一連7次衝擊IPO失敗?核心原因之一就是:證監會認為該公司對“羅振宇”的個人IP依賴太強。


2019年,吳曉波也曾想把“巴九靈”賣給上市公司全通教育,謀求曲線上市,也是最終失敗。據吳曉波自我爆料,其核心原因之一,也是證監會認為“吳曉波的個人IP太強”。


所以,但凡依賴“IP模式”的創業者,未來一定無法上市。有人可能要問了,公司一定要上市么,不上會死?不會死,但一定無法進入頂流行列。


上不了市意味着“無法融到資”:VC肯定不看。因為他們投資的最終暢想就是企業上市,股份套現。據鉛筆道DATA統計,近3年來的上市公司,多半能在上市前完成20億-50億融資。如果你未來無法上市,這20億-50億融資你就無法拿到。而如果你的對手通過模式創新拿到了這個錢,意味着對方比你富有20億-50億,你還怎麼和對手干?


不管你是個多麼牛的人,只要你做的是“無法上市”的事,你就無法獲得融資、無法上市,無法衝進國內公司的頂流,比如中國500強。比如羅永浩,2012年做鎚子手機,融資了17億;而一旦他去做了賣貨主播,幾乎沒有主流機構投他,包括他之前的老股東。


我個人認為,商業模式有兩個極端:


一種是“上市模式”,是“做大做強”的天花板,能把收入/利潤規模做到最大。這種模式下,公司規模越大賺錢越多。


另一種就是“IP模式”,是“做小做弱”的天花板,能把毛利率/凈利率做到最高,甚至無限接近於100%。這種模式下,公司規模越小賺錢越多。


比如我知道的某家諮詢公司,最賺錢的狀態是“1個老闆+2個助理”,最近3年老闆想把公司做大,團隊擴張到數十人上百人,反而每年虧損上千萬。


這就是區別:二者都是組織,但前者是真正地依靠公司賺錢,後者卻是依靠“個人”賺錢——說白了就是老闆有能力,公司只是負責將老闆的能力變現。


當然,“IP模式”有着不可替代的優勢,比如創業起步就賺錢——風險低。對於個人來說,回報也很不錯。但公司一定不要做大,一旦做大,風險就開始與收益不成正比。


它最大的風險就是“過於中心化”,太依賴老闆,老闆一旦“出事”,意味着公司出事。就好比光腳踩釘子,兩隻腳同時踩100枚釘子,你會安然無恙;但若兩隻腳踩2枚釘子,你的重量越大,你就越體無完膚。IP模式就是後者,公司做得越大,損失越嚴重。


但依靠組織賺錢的公司就很安全:老闆出事基本不影響公司。比如2018年,劉強東遭遇個人名譽危機,幾乎不影響京東;再比如2020年,瑞幸出現財務造假事件,陸正耀等少數幾個老闆被罵得體無完膚,但依舊不影響瑞幸業務發展。如此案例比比皆是。


我再最後說一句:人總是要死的,哪怕你把IP模式做到極致,你公司也活不過100年。所以,如果你和馬雲一樣,也想做一家活102年的公司,就請把“個人IP”放在“公司品牌”之後。


我敢打賭,只要你這麼做了,102年後你的公司更有可能基業長青。如果我賭輸了,評論區留言,102年後我賠你一塊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