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違法!標新立異養寵 可別隨意放生

放生之憂

■記者 李菁 王柏峰 文/圖

8月26日,全網關注的河南汝州雲禪湖裡的“怪魚”——鱷雀鱔被捕獲,隨後進行了無害化處理。鱷雀鱔這一外來物種“稀罕”嗎?記者走訪水族市場後發現,鱷雀鱔作為觀賞魚被引進,泉州部分水族店有售,網上也有售賣。但是,因其需要較大的飼養環境,大多數市民家中並不具備餵養條件,“養不起”時,有些人選擇將鱷雀鱔放生。日前,惠安就有魚塘發現了鱷雀鱔,很可能是人為放生的。

除了鱷雀鱔,泉州還有不少其他外來物種“流落在外”。出沒公園“毀滅”荷花的清道夫,咬爛水稻的福壽螺,繁殖能力驚人且沒有天敵的巴西龜……由於放生、棄養等原因,它們在野外“野蠻生長”,給生態平衡造成威脅,也給人們帶來困擾。

如何解決隨意放生之憂?記者了解到,今年8月1日,《外來入侵物種管理辦法》正式實施,隨後還將配套出台《國家重點管理外來入侵物種名錄》。屆時,將進一步明確對外來物種在引進、釋放、丟棄等方面的監管舉措。

小心違法!標新立異養寵 可別隨意放生

遊客熊先生在小湖邊拍到一條“長得很兇的怪魚”

近年來,在互聯網的影響下,蜥蜴、鱷雀鱔、蟒蛇、蠍子、鯊魚、巴西龜等另類寵物紛紛進入人們的日常生活。不少寵物的主人在社交平台上踴躍曬照,炫曬自己家的“獨特動物”,卻也有人在飼養後因難以“伺候”而後悔不已,又不忍“殺生”,只能無奈棄養。而遭到棄養的“異寵”到了野外可能會給他人帶來危險,還有可能因為是外來物種而威脅到本地的生態平衡。

走訪 關於鱷雀鱔

鱷雀鱔不難買到 部分商家“下架倒計時”

記者了解到,鱷雀鱔是作為觀賞魚被引進的,在泉州並不是稀罕物,部分水族店有銷售,市民也能通過網購平台買到。

上個月,記者在淘寶、京東等網購平台上搜索“鱷雀鱔”發現,銷售的商家不少,每條魚苗的價格僅在10元左右,銷量好的店鋪每個月能賣出1000多條。體型大一點的鱷雀鱔價格也不貴,30厘米的價格為100元/條,60厘米的賣到220元/條。

不過,最近幾天記者再次在網購平台上搜索“鱷雀鱔”,只能搜到模型,已搜不到活魚了,但搜索“雀鱔魚”還能搜到銷售的商家。客服告訴記者,近期因河南汝州抓捕鱷雀鱔新聞上了熱搜,讓不少消費者意識到飼養鱷雀鱔後“會有麻煩”,現有的售完就不再進貨了。記者看到,還有網鋪貼上了“下架倒計時,售完即止”的告示。

隨後,記者走訪市區部分水族館,發現鱷雀鱔雖不是市民經常購買的觀賞魚品種,但也有部分店鋪銷售。“買的人不算多,因為這種魚比較兇猛,能長到好幾米長,活好幾十年。如果家裡沒有足夠大的地方養,我們會建議客人不要購買。”一家水族店的店員表示。

實體店裡的鱷雀鱔可比網上銷售的要貴得多。在水族店裡,記者看到一條不到20厘米的鱷雀鱔售價為60元。在市區一家商場內,一條正在銷售的變異豹紋鱷雀鱔價格為3000元。

長大了養不起 有人出售二手鱷雀鱔

“自家養的鱷雀鱔,尺寸大約60厘米,因為家裡實在沒有大的地方可以養它了,現低價出售。”在二手平台上,記者看到不少轉賣鱷雀鱔的信息,轉讓的原因大多是鱷雀鱔長大了,家裡“養不起”。

“因為經濟能力有限,只能忍痛割愛。它吃食猛、戰鬥力強,有需要的話,也可以出租到魚塘里幫忙‘清塘’。”一位網友表示。

“很多消費者在購買時只考慮到鱷雀鱔的觀賞性,沒有考慮到後續的餵養問題。因為它比較兇猛,一般不能和其他魚種一起餵養;一年可以長几十厘米,需要足夠大的飼養空間;平時吃活魚,也吃肉,飼料也是一筆不小的花銷。”水族店店員介紹。

有位商家告訴記者,最近有買家反悔了。“看了新聞以後,買家覺得養起來麻煩,就不要了。有一條30多厘米的,買家之前已經付款了,現在要退貨,我們只能到二手平台上便宜出掉。”

通過新聞了解到鱷雀鱔放生會破壞生態後,一些網友成了“網絡小警察”。在一些轉讓二手鱷雀鱔的帖子下,能夠看到熱心網友的提醒:“如果賣不出去,可千萬別放生。賣不出去就埋了,放生破壞生態平衡。”

作為觀賞魚引進 不能放生不能食用

“這是最近網上特別火的魚,是外來物種。”在市區一家商場內,一條正在展出的鱷雀鱔吸引了不少市民駐足觀賞。記者隨機詢問了多位市民,大家都表示不會購買和飼養,也不會買來放生。

泉州市區一家商場內,一條正在展出的鱷雀鱔。

在泉州,曾有鱷雀鱔被放生的情況發生。8月26日,惠安塗寨鎮山尾村村民康先生在自己承包的池塘里抓到了一條鱷雀鱔,身長五六十厘米。記者了解到,在抓到這條“龐然大物”前20多天,池塘的水因用於農田灌溉,水位下降,曾有2條鱷雀鱔浮出水面。當時,康先生並不知道這兩條魚是鱷雀鱔,後來看到河南汝州的新聞後大吃一驚,因擔心池塘中還有“漏網之魚”,他趕緊再捕撈,果然又撈到1條。康先生認為,這些鱷雀鱔是有人放生在他的池塘里的。

作為危險等級高的外來入侵水生生物,“淡水魚殺手”鱷雀鱔在福建有野外分布記錄。它幾乎能吃光棲息環境中的所有魚類,且每次可以產15萬枚以上魚卵,繁殖速度快。因“身穿鎧甲”,卵、卵巢、內臟有劇毒,無法食用。記者走訪市場時發現,部分賣家貼出“購買須知”,提醒客人不要放生:“鱷雀鱔是外來物種,體型龐大兇猛,主要食物是小魚。不能放生,不能食用,只供家養觀賞。後期不養時,把此魚埋掉即可。”

調查 那些兇猛“異寵”

蜥蜴蜈蚣蠍子狐狸 市民標新立異養寵

“蜈蚣、蜘蛛、蠍子,在網上都能買得到,巴西的、泰國的、越南的都有,而且價格不貴。”一位喜歡養各種寵物的人士告訴記者,鱷雀鱔並不是“奇怪”的兇猛異寵,還有一些養寵愛好者喜歡“重口味”寵物。“有些人會養蟲子,蟲子中不少是帶有毒性的,被咬到後傷口處可能會紅腫,有麻痹的感覺,如果有比較嚴重的過敏情況,甚至可能休克。如果這種寵物不小心跑出去了,肯定會嚇到人的。大部分商家不會主動說明危險性,只會告訴你這些蟲子很酷,也好養。”

記者在網購平台搜索發現,20厘米長的蜈蚣、蠍子價格都不超過百元,來自哥斯達黎加的老虎尾蜘蛛價格僅50元。在銷量好的店鋪里,一個月能賣出上百隻的泰國紅龍蜈蚣和雨林蠍。另外,被稱為“入門級”的爬寵——蜥蜴也很容易買到,價格在兩三百元不等。

“這兩年還流行養狐狸。一隻1500元左右,剛接到家裡時因為環境陌生、還沒被養熟等原因,有些小狐狸會咬人,大了後放出門也可能會咬生人。”一位知情人士告訴記者,寵物狐狸成了部分市民的新寵,雖然賣家聲稱養殖的狐狸“脾氣溫和”,但並不等於完全沒有攻擊性。不久前,有市民曾在清源山上拍到一隻白狐,有可能是出逃的寵物。

遊客在清源山下“偶遇”白狐

“異寵”跑上街頭 奇形怪狀嚇壞路人

6月24日,市區東湖街道碧桂園清源里一期,有人看見一隻原生於中南美洲熱帶地區的綠鬣蜥。這種大蜥蜴具有一定攻擊性。此前,在晉江南安的城區街頭也曾有綠鬣蜥出沒。據悉,綠鬣蜥在我國參照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進行管理保護,個人不得飼養。

綠鬣蜥“越獄”,出現在小區里。

去年6月22日,市區時代廣場小區9樓陽台驚現一條3米長的大蟒蛇。小區地處中心市區,周邊沒有山林,網友猜測這條大蟒蛇可能是誰家養的寵物,偷偷溜了出來。此前,在市區置富大廈,一條長4米的黃金蟒鑽進住戶家中,戶主被嚇了一大跳。經了解,這條黃金蟒是同樓棟的業主買來當寵物養的。事發後,這條黃金蟒被林業部門沒收。

鱷魚也曾經在鬧市中出沒。晉江青陽街道湖山苑室外停車場就曾發現一條60厘米長的小鱷魚。周邊群眾猜測,寵物鱷魚是從飼主家中跑出來的。

外來物種泛濫 公園發布放生文明公約

今年6月,市區東湖公園的工作人員在荷花池等水域打撈出四五百斤清道夫。因為清道夫泛濫,池子中的荷花,包括今年剛引進的王蓮都被啃食破壞了,今年的東湖公園也不見往年荷花盛開的美景。7月,東湖公園再次對清道夫進行捕撈,一共撈出100多斤。工作人員介紹,東湖公園是在近兩年才發現清道夫的身影,猜測有市民前來放生。據了解,清道夫作為外來物種,最初是作為觀賞魚被引進國內的,在我國水域,它幾乎沒有天敵,而且繁殖和生長速度迅速,嚴重的可導致整片水域內的原生魚類滅絕殆盡。

影響東湖公園湖區生態的還有巴西龜。巴西龜作為外來物種,雖然沒有攻擊性,但也沒有天敵。過度繁殖的巴西龜,會耗盡水中養分,間接導致其他魚類、水生植物的死亡。在泉州,巴西龜購買方便,不少超市就有銷售,因此它也成了市民常放生的動物品類之一。

放生池裡的巴西紅耳龜

今年6月,永春縣橫口鄉郭先生家的水稻秧苗被福壽螺啃食了大半,損失慘重,在農技人員的指導下,福壽螺才被消滅。不僅農田裡有,市區各大公園的水池中也能見到福壽螺和它產的卵。據了解,福壽螺本是從南美洲引進養殖食用的,但因口味不佳、攜帶寄生蟲等原因,被大量遺棄,最終大面積擴散。

放生、遺棄的外來物種最終“流落”在外,對生態環境造成了破壞。7月10日,泉州西湖公園發布湖區放生文明公約,嚴禁放生園外物種。記者了解到,西湖公園嚴禁放生的物種包括:園外物種,如巴西龜、羅非魚牛蛙、食蟻魚、革鬍子鯰、小龍蝦、清道夫、鱷魚、雀鱔、食人鯧等;境外物種,如福壽螺、台灣泥鰍等;雜交種,如錦鯉等;不符合生態要求的水生生物,如僅適應海水生長的生物等。

部門

發現660多種外來入侵物種《外來入侵物種管理辦法》已施行

生態環境部2021年5月發布的《2020中國生態環境狀況公報》,目前我國已發現660多種外來入侵物種。其中,71種對自然生態系統已造成或具有潛在威脅。今年8月1日起,由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海關總署聯合發布的《外來入侵物種管理辦法》實施。辦法明確指出,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引進、釋放或者丟棄外來物種。同時提出,對外來入侵水生動物的治理應採取針對性捕撈等措施,防止其進一步擴散危害。之後,農業農村部還將出台配套的《國家重點管理外來入侵物種名錄》。

隨意放生也是不可取的。記者了解到,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法》,任何組織和個人將野生動物放生至野外環境,應當選擇適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當地物種,不得干擾當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產,避免對生態系統造成危害。隨意放生野生動物,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害或者危害生態系統的,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警方提醒,一些野生動物具有觀賞性,但也別忽略了它們的攻擊性。部分野生動物是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個人不得飼養。

律師

擅自引進、釋放外來物種 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市民發現外來物種應向相關部門反映,不要隨便丟棄、放生,以免對他人人身、財產以及生態環境造成損害,可交由相關部門進行無害化處理。”北京市京師(泉州)事務所律師郭婷婷表示,根據《外來入侵物種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等相關法律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引進、釋放或者丟棄外來物種。擅自引進外來物種的,處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的罰款;擅自釋放或者丟棄外來物種的,將被責令限期捕回、找回釋放或者丟棄的外來物種,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在《國家重點管理外來入侵物種名錄》公布後,相關部門對外來物種的引進、養殖、銷售、放生的監管將更加完善。另外,建議相關部門加強科普宣傳,讓市民對外來物種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防止私人擅自引進、飼養、丟棄等情況的發生。”郭婷婷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