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童話”將預付式消費的風險曝露於公眾面前,你還不留個心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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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信用消費的出現和電子消費方式的便捷化,“預付式消費”逐漸增多,並成為服務領域的新興消費形式。而這種預付式消費的“熱”,卻常常伴隨着一個“險”字,商家擅自中止服務,甚至“捲款走人”的事件時有發生。

“充值100元送20元”、“充值300元可享受八折優惠”這樣的廣告標語,相信許多市民並不陌生,不少消費者也樂意接受這種具有優惠性質的預付式消費。漸漸地,市民身上各種會員卡、充值卡便多了起來,風險也隨之而來。

案例:

預付充值難保障長期優惠

家住大中路的市民梁女士,去年曾就預付式消費糾紛,向梧州市消費者協會投訴位於文瀾路的一家餐飲店。“我在2014年向鍋鍋香酒家購買了一張VIP卡,購卡時花去了1000元。”梁女士說,在兩年多的時間內,她僅用了200多元。

不久後,鍋鍋香酒家更名為“都市人家休閑餐廳”,該餐廳工作人員表示,鍋鍋香酒家的VIP卡可更換為都市人家休閑餐廳的VIP卡,卡中餘額也可轉到新卡。事實上,梁女士VIP卡中剩餘的錢卻未能轉到新的VIP卡中,原因竟然是“其卡中餘額數額較大,不予更換”。梁女士本以為充值VIP卡後享受的是長期優惠,卻沒想到隨着時間的推移,自己不僅優惠沒享受到,還受了一肚子氣。

無獨有偶,在私人企業就職的肖小姐也有類似遭遇。她告訴記者,她於2015年曾在新興一路交通幼兒園附近一家理髮店辦了一張600元的會員卡,“當時覺得該店的服務好,而且辦卡消費也有優惠,所以就辦了卡”。因工作繁忙,肖小姐一直沒有時間去該理髮店消費。2016年6月,打算外出旅遊的肖小姐到該理髮店消費,卻發現該理髮店不僅服務質量下降,工作人員也少了很多。“會不會是準備要關門大吉了……”感覺不妙的肖小姐只好約上朋友一起,在一個月內將自己會員卡里的餘額消費完了。

2月8日,多位消費者來到格林童話兒童攝影館門口商量如何維權。陳雨燕 攝(資料圖片)

近期發生在我市的格林童話兒童攝影館“停業整頓”一事,更是將預付式消費中所存在的風險曝露於公眾面前。據梧州市工商部門統計,如今已經有近800名消費者對該攝影館進行消費投訴,涉及金額40多萬元,其中約七成的消費者交付了預付金但尚未拍攝。

消費者:

充值辦卡憑經驗或朋友介紹

對於時下較為盛行的預付式消費,許多市民坦言,充值辦卡與否,一方面憑個人消費經驗來判斷,另一方面則通過親戚朋友介紹。

一個月前,今年33歲的市民蒙女士在位於奧奇麗路的一家名為“型show”的美髮美容美甲連鎖店辦了一張500元的會員卡。蒙女士說,她清楚知道辦這種會員卡的風險,所以自己一般都會在短時間內用完卡里的金額。“基本上每次我都是因為要做頭髮造型才會辦卡。”蒙阿姨表示,做一次頭髮的造型大概三四百元,這樣一來,卡中餘額最多僅剩100多元,自己能很快就能將卡里的餘額用完,所以不會有太大風險。

家住華洋花園的市民楊先生的“辦卡經驗”與蒙女士頗為相似。因為自己家中羊絨、羽絨衣服比較多,經常要拿去乾洗,所以今年春節前,楊先生在特曼依乾洗店辦了一張200元的會員卡。楊先生表示,在這家店辦卡主要是看中店鋪經營時間久,且經營狀況穩定。“但只敢充值一兩百元,還是會擔心遇到店主捲款走人的情況”。

商家:

促銷之餘也利於資金周轉

那麼,商家又是如何看待預付式消費的呢?

格林童話兒童攝影館經營者林女士坦言,作為商家,自己肯定是想通過各種活動招攬顧客,預付式消費無疑是營銷的一種好辦法。此外,攝影師為顧客安排攝影,需要為其預留時間,如果消費者不先交預付金,最終沒來消費,而攝影工作室又為顧客騰出了時間和場地,其他的工作難以開展的同時,也造成了資源的浪費。

3月14日,消費者與格林童話兒童攝影館經營者林女士(右一)在大塘工商所進行調解。謝韻 攝

寶力萊健身會所的負責人成國湖則表示,對於健身行業而言,預付式消費除了是一種經營手段外,也是行業的實際需要。他表示,健身會所這一類的服務行業,消費者的堅持是最重要的。“我們也嘗試過推廣比較優惠的次卡服務,每次只要20元,但因為消費者沒有養成長期鍛煉的習慣,來健身的次數自然也就不多。但如果辦了會員卡,消費者往往會有一種‘既然花了錢,為什麼不來’的心態,所以會經常來。”此外,成國湖坦言,由於會所的健身設備、場地等的投入都不小,因而讓消費者進行預付式消費,能夠一定程度緩解資金周轉的壓力。

律師:

預付消費前需多留心眼

記者了解到,早在2012年,商務部便制定了《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該辦法規定了資金存管制度,即收取預付款的企業需在銀行存放一定比例的資金,該筆資金不能隨意調用。然而,該辦法規定實行資金存管制度的企業,僅限於規模發卡企業、集團發卡企業和品牌發卡企業等三類企業。對於普通的個體工商戶等,並沒有明確要求。

梧州市工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科相關負責人表示,在市場准入方面,工商部門會對經營者的主體資格等進行審查。但為顧客辦理會員卡等服務,屬於主體經營者的自主行為,因此工商部門只能加強監督指導,並對消費者做好消費引導。

“預付式消費,其實是經營者以自己的誠信作為擔保進行的融資行為,且服務有一定的滯後性。”廣西東中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彥表示,在目前誠信系統並不完善的情況下,這種消費方式會使經營者集中地獲取權利,加之部分經營者服務觀念不強、誠信意識缺失,極易產生消費糾紛。

劉彥表示,對於預付式消費,消費者首先要衡量自己是否長期需要該項服務。此外,關於經營者是否具備營業執照、經營狀況如何等問題,消費者都要有所了解。在交付錢款前,消費者應把所有條件都提在前面,如自己付款購買的服務範圍,商家未能如約兌現服務如何解決,退卡手續、條件等,同時要簽訂相關合同和協議。萬一出現消費糾紛,這些就是有力的證據。若商家的行為涉嫌欺詐,消費者則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

建議:

建立保證金制度予以約束

如今,不少市民身上都會有幾張預付式的打折卡和優惠卡,除了優惠,大家更關心如何規避其中的消費風險。

市民黃小姐認為,針對預付式消費,可建立相應保證金體系。“像淘寶網的保證金,在商家開店鋪的時候自動存入淘寶賬戶。一旦產生糾紛,則用保證金先行賠付買家,確保消費者的權益。”黃小姐說。

有法律專業知識背景的羅濱也贊同建立保證金制度。他表示,如今農民工的工資已經建立了保證金制度。工程開工之前,建設單位需按照工程合同價款的3%向銀行專戶存儲工資專項資金。有關部門可考慮參照這個模式,建立相關保證金制度,維護消費者權益。

梧州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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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西江都市報

▍文字:西江都市報記者 謝韻

▍圖片:來自網絡(除署名外)

▍排版:鄭玉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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