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談“一口饅頭引發的辯論——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前天,在經過和兒子因一口饅頭引發的辯論後,總覺得兒子的辯駁那裡不對勁,但具體不對勁在哪裡?始終摸不着頭腦!於是將此討論過程記述下來,發了個小文章《被兒子反駁的尷尬——關於“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家庭辯論》,向大家尋求支援。

經過各位大神熱心地點撥和啟發,今天早晨在跑步過程中,我突然間似乎有了點頭緒,特向大家彙報,敬請批評指正!

兒子前天舉的例子中,如自己不想要的粉色書包、紅燒肉,還有自己不想做的事、不想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等等,這些事物本身沒有好壞對錯之分,且在一定程度上都是普通大眾願意接受的。雖然有人不喜歡,但這只是由個人喜好、興趣和需求決定的,也就僅僅是不喜歡,最起碼不會厭惡和嗤之以鼻!所以自己不想要的,無論是物品事件,還是觀點理念,別人卻可能會想要,那當然就可以給別人了!

而孔子在講這句話的時候,是隱含着背景條件的:這裡“己所不欲”的物品、事情、觀點、理論、想法、做法,應該都是指普通大眾和社會價值取向一致認為是不被認可的、錯誤的、反面的、陰暗的、為人所不恥的內容,雖然大家排斥和憎惡的程度不一,但都是在平均線以下,都屬於負面一類!這樣的“己所不欲”,當然要“勿施於人”了!

但是呢,古文言簡意賅,有時不會講得那麼透徹,所以只能從孔聖人講這句話的背景,以及他一貫倡導的價值觀來判斷,“己所不欲”的內容當然指的是負面的事物,而且已經成為一種約定俗成,即使這句話流傳了兩千五百多年,都沒有任何歧義,足見這句超級名言的偉大之處!

所以我們大人讀到這句話的時候,潛移默化地就是這麼理解的,簡單、明了,沒有異議,直接踐行就好了!而小孩子沒有這種文化熏陶,單從字面意思來理解,改變了背景前提,提出了質疑,一不留神把大人給“帶溝里去了”!而且不留痕迹,一時半會讓大人摸不着頭腦!明明感覺那裡不對勁,就是說不出來!

但是通過這件事也有些感觸:一是孩子的內心世界明亮單純,對於負面的、陰暗面的事物認識不深刻,沒有明確的概念,壓根就沒朝那個方向想,所以才會提出其它方向;二是即使孩子提出了質疑,都不影響孩子對這句話主旨意思(推己及人)的理解和認可,可見這句千古訓導能讓孩子不明緣由地與它貼近!這不僅更加彰顯了這句話的偉大,同時也體現了每個人與生俱來的“良知”的存在,所以才有了王陽明後來的“致良知”;三是不管對錯與否,成熟與否,孩子的質疑精神還是要多鼓勵、多保留!這不,才帶給我們深入思考和討論的機會!

最後,再次感謝大家的指導與啟發!同時再多說一句,早晨跑步真的很好,可以讓大腦活絡起來,突然之間就把想不明白的事情想明白了!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