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給錢買房拿不拿?律師:別接受還不起的“心意”

文:呂秋遠

(插畫:顏寧儀)

本文作者呂秋遠為一名律師,擅長用說故事的方式,將法律案件背後,善惡是非之外的珍貴人性與趣味體驗呈現出來。

---------------------------------------

關於那間房子,確實是需要處理了,可是,不只是房子需要處理,你跟婆婆的關係,也應該要梳理,否則最後的結局恐怕需要清理。

房價翻倍,還的錢也該多給?

在結婚之初,你堅持要先生搬出原生家庭,是因為希望可以有兩個人的家,但因為兩個人剛結婚,年紀也還輕,先生的提議讓你心動:“不如跟我爸媽借錢,之後再還給他們就好。”

你低着頭,盤算着要多久才能存到第一桶金,住在台北地區可沒這麼容易,除非是套房,否則一層公寓動輒租金都要兩萬元(台幣)起跳,都快可以抵掉貸款了。於是你心動了,既然頭期款沒辦法負擔,公婆又有這個能力,那麼就跟他們借錢吧,反正是先生借,又不是媳婦借,日後再償還就好。

可是,真的是如此嗎?如果你希望這個家是兩人世界,你怎麼會期望有人“無條件”的提供購屋資金?即使是親如父母,別忘了,這筆錢,無論如何都是七位數字,而且或許是他們本來預備給自己的養老金,而現在,卻已經成為你們夫妻的資產。

你覺得,天下有白吃的午餐嗎?

你覺得不是白吃,因為畢竟他們是為了自己的孩子,為了孩子好,因為孩子沒有能力付出頭期款,即便已經成年,爸媽幫忙也是應該的。然而,如果父母真的如此幫忙,那麼當他們為了自己的孩子,而介入孩子的生活,叨念媳婦不聽話、兒子不夠孝順、希望孩子可以多拿點孝親費用,那麼請不要抱怨這對父母,因為是孩子離不開父母,而不是父母離不開孩子。而且孩子沒有資格拒絕父母的關心,因為父母是拿了一輩子的存款,來幫助孩子剛出社會的心愿,他們怎麼可能不介入?

前兩天有個媽媽來找我,她說兒子與媳婦不孝,因為她把所有的退休金都借給他們買房子,幾年後她要去住,兒子卻希望不要住在一起。她一氣之下,就要求兒子把房子賣掉,兒子也同意,但只願意返還本金。老太太很生氣,直說房子都漲了兩倍,這筆錢是不是也應該兩倍返還?

父母親的心意別當隨意

這裡有三個問題,第一個問題是,為什麼要借?第二個問題是,為什麼要住?第三個問題是,為什麼要還兩倍?

為什麼要借?恐怕是這位媽媽要面對的心態問題,當然也是兒女要檢討的方向。固然現在買房子很不容易,然而爸媽賺錢就很容易嗎?我們究竟是把退休的父母當做贈與的聖誕老人,抑或是借款的銀行?如果是後者,那麼借錢還錢,天經地義,不僅在借款時要簽本票,也得按期還款,最好還應該附加利息,這樣銀貨兩訖,大概也沒什麼值得說嘴。然而,如果是把父母當做聖誕老人,我們這時候就得想:憑什麼?為什麼?

父母辛苦一輩子的錢,為什麼要拿來給某個孩子買房子?因為疼惜他買房不易?那麼其他孩子怎麼辦?或者說,父母自己怎麼辦?這些錢如果加上保險規劃、老人年金,或許還可以維持老年生活的質量,現在都投進兒子的懷抱中,父母不找拿錢的孩子,還能找誰?兒女的心態恐怕就更有趣,都已經成年了,憑什麼要拿父母的錢來支付頭期款?如果是基於受贈的心態來收受這筆款項,難道將來不需要回饋父母?

這就是下一個問題的答案了。當以受贈人的心態接受父母的頭期款,接下來當父母想來住,或要求參與孩子的生活時,就不難想象父母的動機。就父母而言,這輩子的老本都在這裡,來這裡參觀,甚至來這裡居住,應該也是理所當然。而當兒子拒絕父母親來居住,父母的想法自然會從原本的贈與轉為借貸,如果房價上漲,甚至會變成投資,所以當兒子竟然把父母親的好意當做隨意,就會質變為惡意,雙方的衝突也就在所難免,甚至會延燒到媳婦身上,認為兒子都是她帶壞的。

所以,在接受父母的金錢饋贈之前,請先考慮自己能不能承受得起這番心意,而不是在接受之後,發現父母前後不一致。畢竟這筆金錢原本就不單純是金錢,而是有濃厚飽滿的心意在裡面,如果我們無力承擔,事先就應該拒絕。金錢好還,人情難償,任何的無償饋贈,都經常隱含大量的精神上要求,即便父母也是如此。

那間房子是該處理了。但是,請一併想想,當初的心態是什麼,而你又願意在承接父母親或公婆等長輩的心意時,付出多少?如果沒有把握,又希望能有自己獨立的生活,那麼請拒絕他們的好意。

(作者為政大財稅系學士、東吳法律系碩士、台大政治所博士、倫敦政經學院博士後研究。現任宇達經貿法律事務所負責人、台北市廉政委員會委員、News 98電台《九八法律事務所》主持人。擅長用說故事的方式,將法律案件背後,充滿人性體驗的故事說出來。)

★版權所有,轉載請加註作者及出處,出處為親子天下微信公眾號(微信號:cn-pare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