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消委會印發《大理州文物建築火災防控導則(試行)》《大理州傳統村落火災防控導則(試行)》

大理州消防安全委員會通過開展調研論證現狀、科學制定導則、實地考察、專家評審等工作,於近日下發《大理州文物建築火災防控導則(試行)》《大理州傳統村落火災防控導則(試行)》。文物建築火災防控導則共7章45條,包含“消防安全責任、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設施設置要求、防火檢查巡查、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等內容。

傳統村落火災防控導則共6章42條,包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水源、公共消防設施及裝備、火災危險源控制、經營性場所要求”等內容。導則內容涵蓋全面,從人防、物防、技防等方面全力構築消防安全屏障,為全州文物古建築和傳統村落火災防控工作提供了依據和指導性意見,切實提升其火災防控水平。

想獲知更多相關內容,可快速關注大理消防官方公眾平台。

長按二維碼識別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