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站》原唱張秀卿憶童年,曾遭懲罰,堪比“滿清十大酷刑”

張秀卿一首《車站》讓她封后,日前推出台語專輯《沒我你沒娶》,她與前夫所生的15歲女兒林莉對唱新歌〈若問〉,她跟女兒的相處模式像好友一樣,“我不喜歡管小孩,我小時候媽媽管我太嚴,我印象中每天被打!”


她小時候在鄉下讀書時,她跟朋友去公園摘一種可以讓指甲染色的果子,“我很愛漂亮,指甲會變紅紅的”,回家後,媽媽發現她指甲紅紅的,認為她去做壞事,當場大發雷霆,竟用筷子夾她的手,彷彿滿清十大酷刑,相當嚴厲。

​ 她回憶起小學時,有次被打到很嚴重,她事後就寫一本日記,取名叫“她(媽媽)一定是我後母,我長大一定要報仇”,她打趣說:“那是我的復仇日記本。”不過她長大後發現媽媽對她的嚴格,其實是愛之深責之切,每次她被打完後,媽媽總是趁她入睡後,偷偷幫她擦藥,“我真的太皮了,媽媽幫我擦藥時,我都知道,因為擦藥更痛,我都不敢醒!”


她家中5兄弟姐妹,以前只要1個小孩犯錯,事後全部都要挨打,“只有我會偷跑,我還曾把媽媽的棍子折斷”, 她也會向媽媽大喊:“不要再打了。”但媽媽總是不動於衷。而爸爸在家中是擔任白臉、慈祥的角色,她表示爸爸從來沒打過她,爸爸也會去勸媽媽,但媽媽又打得更凶。


她長大後因愛唱歌而進入演藝圈,自認出社會後再苦都沒有以前的苦,她表示出道所賺的每一筆收入都全額交給媽媽,“我們家以前很窮還負債,看到媽媽拿到錢,打從心裡的喜悅,我好有成就感”,這也是她出道近40年來,工作最大的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