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監察機構人事案看民進黨的政治分贓

2020年進入酷熱的夏至時節,台灣政壇的劇本中,民進黨年初規劃的三大目標——蔡英文連任台灣地區領導人、民進黨在立法機構的人數過半和罷免韓國瑜都已經完成,剩下的日子裡民進黨政客們就坐等在各種位子上的政治分贓罷了。

近日,蔡英文提名台灣當局領導人辦公室前秘書長陳菊擔任監察機構負責人。“監察院”主要職能為行使“彈劾權”“糾舉權”和“審計權”,是台灣地區監察機構。筆者不禁想問,由陳菊擔任負責人適合嗎?在上任前,陳菊雖高調宣布退出民進黨以示自身的超脫清新,自此不參與民進黨任何黨公職和黨務,但可信嗎?

前幾天吵到不可開交的提名國民黨籍的前台東縣縣長黃健庭擔任監察機構副職負責人,後來因為島內各種壓力,黃健庭選擇退出。

至此,監察機構名單上人員幾乎清一色,不是民進黨人士就是民進黨的友軍。名單上到底有哪些人?有資深婦權工作者紀惠容、前民進黨民代王榮璋、“台灣少年青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秘書長葉大華、蔡英文辦公室少數民族轉型委員會委員鴻義章、民進黨前民代葉宜津、民進黨教育部門高官范巽綠、前安全部門諮詢委員林文程、“最高檢察署檢察官”郭文東、律師張菊芳、世新大學信息傳播系教授賴鼎銘、東華大學少數民族學院院長浦忠成、審計部門副審計長王麗珍、前台北市副市長陳景峻、前台北市秘書長蘇麗瓊、前“台聯”民意代表賴振昌,“時代力量”創黨元老醫師林郁容、醫師蕭自佑,以及現任的王幼玲、高涌誠、田秋堇、趙永清、蔡崇義、林盛豐、王美玉。

透過監察單位的提名和立法機構的多數通過,如今民進黨可以說是真正的完全“執政”,當初孫中山先生設置的“五權分立”機構已被民進黨全面掌握,尤其是這次監察機構負責人由陳菊擔任,更是讓“五權分立”中的“監察權”名存實亡。

這次監察機構人事案最為諷刺的是,陳菊作為一名在監察機構背上58條案子的當事人,如今卻被提名為監察機構的負責人。如今的監察機構已淪為蔡英文“東西南北廠”的其中一員,一個自允“台灣民主人權發展的工作者”,如今正一步步將“台灣民主制度”送進墳墓中,可惜的是一般台灣民眾對政治制度是不了解和忽視的,以為只要可以投票就是“民主”。從這次監察機構中民進黨的政治分贓看,台灣的政治機構已淪為民進黨的附屬機構,套用民進黨政客過去最愛說國民黨的話“法院都是國民黨開的”,如今台灣“所有行政監督體系都是民進黨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