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謝上一篇中,大家對我的支持。
是的,我其實明白,把殺人和虐待細節寫出來,可以最大限度地滿足有些讀者獵奇的需要。但話說回來,這些獵奇的情節之後,如果不能給讀者帶來更多的思考的話,那麼這種描寫便沒有意義。
與那些懸而未決的事件不同,發生在東京都足立區綾瀨的這起案件,其實細節和作案過程已經被挖掘的相當清晰了,所以我即使重複地去描寫這些細節,嘗試用文筆來重現犯罪過程,對於事件的意義其實也於事無補。所以我不如主動地去迴避這些過於殘忍的事實。
然而,這篇文章被轉載到一些其他平台上的時候,評論收到的一些言論真的令人煩躁...
我覺得沒問題啊,這些人要是想看「抓了個女孩,各種姿勢輪着奸,最後把女孩捅死了,幾個人抓住槍斃了」這樣的故事會文章,中文網站上多的是,何必來找我呢?
所以那天我跟朋友聊天,覺得我的讀者們真的都是小天使...
行了,不給你們戴高帽子了。今天我的目標是把這個故事講完,馬上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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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1月4日上午10點,古田順子在經歷了41天監禁,諸多非人的虐待之後,在被四名少年長達3個多小時的毆打之後,終於永遠地閉上了眼睛。
然而四名少年在實施完暴力之後,竟然以為古田只是昏迷了過去。於是他們用膠帶將古田的腿牢牢捆住防止她逃跑,便幾個人開着車去洗了桑拿。據事後供述說,其實宮野早在毆打古田的過程中,便已經意識到她斷了氣。
幾名少年在桑拿房待了整整一天,第二天凌晨,他們回到家裡,大家都意識到古田已經死去。但此時他們卻沒有任何的罪惡感,完全沒有人想要去報警——而湊的家裡人在這段時間裡是否上樓查看過古田順子,我們不得而知。如果說之前在少年們的監視下,湊的父母和哥哥不好對古田順子予以援手的話,那麼在古田順子瀕死到死亡的過程中,湊的一家事實上是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的。
但就是這樣一家看起來頗有教養的一家人的二樓,可憐的古田順子卻被蹂躪折磨了41天。她直到臨終的時候,都還在盼望着能夠回家,逃出這個可怕的人間地獄。然而她身邊的人,無論在日常生活里看起來有多麼「正常」,但在這件事的做法都非常耐人尋味。
是的,我知道有一些讀者會想到「斯德哥爾摩綜合症」。那我們就順着這個事情來講講斯德哥爾摩綜合症。
========= 斯德哥爾摩綜合症 ========
斯德哥爾摩綜合症的表現是,在人質劫持、誘拐綁架、非法監禁等等案件中,在受害人與作案人長期獨處的情況下,受害人對作案人產生的同情甚至是欣賞的一種心理現象。例如在1979年日本大阪發生的「三菱銀行人質事件」中,銀行的保安在看到了警察試圖從後門悄悄進入銀行解救人質的時候,做出的反應不是配合警方,而是向銀行劫匪大喊:「警察來了!」,並且阻止警方的侵入。
而在另一件更具恐怖色彩的「福島驅魔殺人事件」中,原本是作為「被驅魔」對象的幾名受害者,在長期與作案人江藤幸子生活的過程中,竟然逐漸這名女殺人狂的「驅魔理論」產生了信任,最終造成了6人死亡的慘劇。沒錯,你猜對了,江藤幸子,就是下一次我們要寫到的「女殺人狂」的主人公。
而與斯德哥爾摩綜合症相對的,還有一個叫做利馬綜合症的東西。一個是瑞典首都,一個秘魯首都,都挺好記的。
利馬綜合症的情況是,同樣由於受害人和作案人長期獨處,從而出現了作案人同情、幫助受害人,不忍心傷害受害人的情況,這便是利馬綜合症。這一現象出現於1996年至1997年的駐秘魯日本大使官邸的劫持事件中:秘魯的反政府游擊隊侵入了日本大使官邸,並且劫持了包括日本大使在內的所有日本工作人員。但在長達4個月的佔據過程中,這些游擊隊員們開始學習日語、看與日本有關的書籍,甚至和日本工作人員們成為了好朋友。1997年4月22日,當秘魯軍隊強行突入日本大使官邸的時候,負責看管人質的游擊隊員們原本應當立即槍殺這些日本人,然而他們卻下不了手,甚至放棄了挾持人質,而是衝出去與政府軍決一死戰,最終全部被政府軍所擊斃,72名人質中有71名得以成功解救,只有1名人質和1名政府軍因為傷勢過重而死亡。
另一個關於利馬綜合症的更出名的例子,你們可以從 Al Pacino 和 John Cazale (就是那對教父里的兄弟)主演的《Dog Day Afternoon》里看到,兩名銀行劫匪是如何變成街頭上讓人群歡呼的英雄的。
然而,在古田順子這起案子中,我們卻很難見到這種「人性光輝」的瞬間。其原因在於,無論是斯德哥爾摩綜合症,還是利馬綜合症,其發生的因素必須滿足以下幾個特徵:
1. 作案人對受害人的脅迫和加害,必須有其他訴求:搶劫銀行、尋求政治避難、要求釋放政治犯等等,而不是針對受害人的作案;
2.受害人需要切實地感受到自身安全受到威脅;
3.受害人和作案人之間,需要存在一些友好的表現;
4.人質與外部完全隔離。
但很可惜,這上面的四條,除了第二條和第四條以外,其餘兩條均不滿足。所以也不要用「斯德哥爾摩綜合症」來嘗試解釋這件事請——斯德哥爾摩綜合症這一說法,並不是萬能的。
至於湊一家的角色,其實在古田順子案中是很「尷尬」的:他們既不是最初的作案人,也無心參與到案件之中來,但最後卻成為了助紂為虐的犯罪協作者。他們既不願意幫助古田順子成功逃脫——否則自己家將成為警察的目標;也不願意讓古田順子真的死在家裡——這樣一來自己家也會脫不了干係。在這樣的兩難抉擇中,湊一家選擇了像鴕鳥一樣地逃避。
而以宮野為首的不良少年們,其實也不知道如何處置古田順子:最初也許僅僅只是想發泄獸慾而已,但在性侵過後,因為牽扯了太多人到這件罪行中來,而且自己的「基地」也被暴露,所以少年們反而覺得自身受到了潛在的威脅,進而把暴力發泄到古田順子的身上。而在這樣不斷的集體犯罪之中,每一個個體其實都擔心別人會出賣自己,於是便唆使越來越多的人來參與到犯罪之中,同時也就無意識無神經地無限期拖延着對古田順子的處置。最終導致了長達41天的監禁,以及古田順子的死亡。
對於古田順子來說,這41天的監禁暴行,其實無異於地獄般的體驗。從最初認為「滿足了這些人便可以放自己回家」,變成了「做什麼都可以只要放我回家」,過渡到「也許他們厭煩了就會放我回家」,直至最終的絕望,陷入昏迷,不幸喪生。她在整個過程中的內心的煎熬,是我們難以想象的,同時也是不忍去想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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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1月5日清晨,不知道該如何處理古田的屍體的少年們,用毛毯和旅行袋將她的屍體草草裹了一下,便裝在車的後備箱中,把車開到了臨近工廠的一處空地上。他們將工廠里的空汽油罐搬來,把古田順子的屍體連帶着旅行袋一起丟到了油罐中,並倒上了水泥。
有一個細節是,古田順子在生前一直在追一部叫做「蜻蜓」的電視劇,由長渕剛主演。但在她遭到綁架的1988年11月25日,這部電視劇恰巧播出最後一集。錯失了最後一集的她,在監禁期間也時常提起這件事。於是在裝有她屍體的旅行袋裡,宮野特意放上了這部劇集最後一集的錄像帶。據宮野自己說,是「怕古田懷恨在心變成惡鬼來詛咒他」。實在令人無語。
當天上午8點,原本計劃把這個裝有水泥和古田屍體的汽油桶扔到海里的少年們,將車開到了江東區的海邊工地上,但卻由於怕暴露自己的車牌號和可疑的行蹤,便將這個汽油桶丟棄在了工地的角落裡,開這車揚長而去。應該說,如果他們真的把這個汽油桶丟到了大海中,那麼恐怕這件事便會神不知鬼不覺地收尾,而古田順子的下落恐怕將永遠是個謎。
事情完結之後,少年們將汽車後備箱徹底清理乾淨,並且回到湊家的二層,將古田順子被監禁過的所有物品都一股腦打包裝到車裡,開車去海邊一股腦全都燒掉了。可以說,古田順子案在此時,大部分可見的證據都被破壞得一乾二淨。
==============東窗事發==============
古田順子被害18天後的1989年1月23日,足立區綾瀨警察署找到了宮野和神作,將兩人帶回警察局審問。最初兩人以為是古田順子的屍體被找到了,但從警察的口風中,他們才得知,自己是因為1988年12月份時,兩個人在酒店中輪姦一名19歲的陪酒女郎的事情,被受害人報了官。
兩人認為這件事並沒有什麼了不起,於是便承認了這起輪姦,但始終強調「對方是自願的」。於是警方對兩個人的家裡申請了搜查令,開始對他們的私人物品進行搜查。
1989年3月29日,兩名檢察官來到了東京都練馬區少年犯看守所,要求分別面見宮野和神作。在宮野面前,檢察官拿出了一條在他家搜出的女性內褲。於是檢察官半虛半實地詐他說:
「你該不會是殺了人吧?」
說者無心,聽者有意。宮野聽到這句話後,再看到檢察官拿出的這件似是而非的「證據」,於是心理防線徹底崩潰,低下頭說:
「對不起,是我殺的。」
檢察官們大吃一驚,於是便一步一步套出了古田順子監禁被殺拋屍的整個事件的全貌。幾天後,神作、湊伸治、渡邊以及其他參與了對古田順子施以暴行的總共六名不良少年,全部被警方拘捕。
宮野如此輕易地交待了犯行,其實也是有原因的:他自從被關進看守所以來,整夜整夜被幻聽和幻視所折磨,看守多次反映宮野一到夜裡便獨自在牢房中大喊大叫,時哭時笑。想必在檢察官提審他之前,他的心理早已崩潰。
1989年7月31日,東京地方法庭對宮野、神作、湊和渡邊四人進行了開庭審判。至於未被提起公訴的幾人,是因為檢方認定那幾人是「被迫參與犯罪」,於是免於起訴。對四人的起訴罪名是:誘拐、猥褻、強姦、謀殺以及拋棄屍體。而少年們的辯護方則提出,古田順子的死亡並非謀殺,而是「傷害致死」,屬於意外。宮野更是提出「我本沒想殺她」、「只是覺得這樣持續暴行的話,她可能會死」—— 也就是說,他給自己進行了「過失殺人」的辯護。
在第一天的開庭之後,宮野當庭昏死過去。
1990年5月21日,經過檢方和辯方在庭上接近10個月的交鋒之後,法官當庭公布了檢方提出的公訴書:
「...本案是我國歷史上從未發生過的重大且極其兇惡的犯罪,被告人的作案和殺人動機毫無斟酌的餘地。對被害人來說,她遭遇了常識無法考量的凌辱...」
在場的媒體紛紛表示,從未見過措辭如此激烈的公訴書。
1990年7月19日,案件審理接近1年時間之後,東京地方法庭對本案做出了宣判:
宮野裕史,傷害致死罪和拋棄屍體罪名成立。駁回檢方提出的無期徒刑的求刑建議,改判17年有期徒刑;
神作讓,傷害致死罪和拋棄屍體罪名成立。駁回檢方提出的13年有期徒刑的求刑建議,改判5-10年不定期徒刑;
湊伸治,故意傷害罪和拋棄屍體罪名成立。駁回檢方提出的5-10年不定期徒刑的求刑建議,改判4-6年不定期徒刑;
渡辺恭史,故意傷害罪和拋棄屍體罪名成立。駁回檢方提出的5-10年不定期徒刑的求刑建議,改判3-4年不定期徒刑。
此判決一出,檢方立即以「量刑過輕」為理由提出上訴。而一年後的1991年7月12日,東京高級法院對原判決進行了改判:
宮野裕史,由 17年有期徒刑 改為 20年有期徒刑;
神作讓,維持原判,5-10年不定期徒刑;
湊伸治,由 4-6年不定期徒刑 改為 5-9年不定期徒刑;
渡辺恭史,由3-4年不定期徒刑 改為 5-7年不定期徒刑;
東京高級法院對這一判決,也闡述了自己的意見:「本案因為作案人均為未成年人,所以依法進行了從輕判決。儘管與成人犯罪的刑罰相比,這一判決似乎過於寬宏大量,但本着拯救和教育青少年為目的,本庭認為這一判決是合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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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沒猜錯的話,你一定會問:為什麼不判死刑?
原因是這樣的:日本在90年代時期,對於青少年的死刑判決是極其慎重的 —— 其實不單單是青少年犯罪,甚至連成年人的故意殺人案件,死刑的使用也是極其謹慎的。我們在之前提到的「市川一家滅門案」中的關光彥,對他進行的死刑宣判,在當時也是引起了軒然大波的。
而法庭一個邏輯是,本案是多名少年在暴行中導致了一名被害人的死亡,所以支持了「傷害致死」的辯護理由,而沒有選擇檢方提出的「謀殺」。相比起來,市川一家滅門案的關光彥,則是一個人殺死了被害人一家4口人。從被害人的數量來看,確實是古田順子案佔了下風,但如果我們考慮到被害人死前所遭受的痛苦和內心的絕望,我想,古田順子其實是更加痛苦的:因為她被足足虐待了41天之久。
如果大家有興趣的話,我會在之後給大家介紹一下日本少年犯的「死刑判決標準」—— 這是一個由1969年的「永山則夫連續槍殺案」中,引出的一段非常辯證的爭論。而這一案件的判決,事實上奠定了日本在70年代至今的死刑判決標準。
當然,這都是後話。而在本案中,受到最長判決的宮野,其實也早已在2010年前後得到了釋放,隱姓埋名回到了我們的世界之中。那麼,他們又是如何走在之後的人生中的呢?
(這裡沒有下回分解,請放心。)
===========尾聲===========
1. 古田順子的家人們。
判決書下達後,四名不良少年被告的父母都提出要去古田順子的墳前謝罪,但全部都被古田順子的家人拒絕了。古田順子的墓碑地點,到目前也沒有公布出來。她的家人不希望任何人,去打擾已經長眠了的這名可憐的少女。
宮野的母親將自家的房屋出售,並將所得款項5000萬日元,通過律師團轉交給了古田順子的家人。
神作的父親通過律師團建立了賠償用賬戶,並將自己日常工作收入的一大部分都存入了這一賬戶,作為對古田順子一家的賠償。
這些都是作案人父母提出的主動賠償。
2. 宮野裕史
2007年得到假釋,之後改名為橫山裕史,獨自搬到了栃木縣南部生活,隨後在茨城和大阪都有過短期打工經歷。
2009年正式刑滿釋放。
2013年1月,因為在網上散布「柏青哥賭博必勝法」等虛假資料詐騙,以「詐騙嫌疑」被東京都池袋警察署逮捕,因為他僅是組織中的小嘍羅,未被起訴便釋放。目前住在東京都西部的多摩市,以打地下拳擊(黑拳)為生。直至目前,仍然單身。
事件發生之後,宮野的雙親雙雙辭職。
3. 神作讓
1999年,從少年犯管教所刑滿釋放。之後結識了在東京打工的中國女性,並結婚。
因為釋放後不斷遭到人肉搜索的緣故,他決心到中國發展。於是開始學習漢語。
2002年,進入一家軟件公司工作,但因為與同事和上司不合,隨即辭職。
2003年,因為家暴的原因,中國妻子與他離婚。
2004年6月,他來到琦玉的一戶人家。那裡住着圓山勝男和大木勇三,兩個人是公司同事,房子是公司配備的公用宿舍。
神作讓砸開門之後,便對圓山勝男拳打腳踢,大喊「竟敢搶我的女人」—— 當時圓山勝男和神作讓都在跟一名酒吧女郎交往。之後神作從車中拿出了金屬球棒,對圓山說:
「知道我是誰嗎?我就是水泥殺人事件里的神作讓。如果不聽話的話,就用這個打死你!」
圓山只得跟神作一同坐上了他的那輛麵包車,隨後神作將他帶到了自己媽媽開的酒廊,在單間里對圓山進行了長達幾小時的毆打。當夜,大木收到了神作用圓山的電話發來的短信,讓他去把圓山接走。接到圓山後,兩人當即報警。
警方來了之後,神作仍然是非常狂妄的態度:
「就算把我抓走,這幫警察還是會被我騙得團團轉。」
「只要做個我有精神病的鑒定,怎麼把我抓進去,還得怎麼把我放出來。」
「我出來了你們兩個就等死吧。」
警方將神作讓逮捕。在出庭審判時,圓山突然人間蒸發,據住在一棟宿舍里的大木說,「圓山一直非常懼怕神作的報復,之後便陷入了持續的焦慮中。從8月中旬起,再也沒見過圓山。」
而神作對於此事,在法庭上表現得非常乖巧委屈:「我並沒有說過要殺了他」。
2005年3月,神作被判處4年有期徒刑,緩刑7年。
目前他已經再次得到了釋放,下落不明。
4. 湊伸治
1997年刑滿釋放。隨即與羅馬尼亞女性結婚。
1998年開始作為泰拳選手參加地區比賽,但每次出場時,觀眾席上都滿是噓聲。不久後退役。
2003年,全家搬到大阪,之後搬到了福島的會津市,之後行蹤不明。
湊伸治的父母在事件之後都主動從醫院辭職,隨後兩人被日本共產黨開除黨籍。
日本共產黨發表公告稱,兩人的犯罪與共產黨毫無關係。
5. 渡邊恭史
1995年刑滿釋放。在少年犯管教所中遭到了同所的其他少年犯們的欺凌,從此對人群產生了恐懼症。
自刑滿釋放之後,便成為了幽閉青年,足不出戶。目前與姐姐和姐夫一同居住在東京都板橋區。無業,獨身。
6. 伊原真一
儘管參與了輪姦古田順子,但並未被起訴。儘管如此,在各個媒體的深度挖掘之下,他參與犯罪的事實還是被公布出去。
1999年結婚,目前育有兩名女兒。職業是建築公司職員。
因為經常被鄰居所議論,並且被社區孤立的緣故,一家人時常需要搬家。女兒在學校也是校園欺凌的對象。
7. 飯島愛?
很多網上流言中,都談到了飯島愛「參與到了虐待古田順子」的事情。流言的源頭是因為,宮野曾經承認過,在對古田順子進行監禁拷打暴行的時候,他正在與一名女藝人交往。而作為AV女優,同時也是東京都出身的飯島愛,馬上成為了「網上破案」所懷疑的對象。
然而這種推測,其實來自於飯島愛的一名「閨蜜」兼「同事」在酒醉後,用來吸引小報記者的談資。其可信度可想而知。由於飯島愛本人已經於2008年死於肺炎,所以這一說法很難得到證實。我傾向於認為這是一個惡意的謠言。
8. 受到古田順子案影響的年輕人們
因為「殺了人都不會被判死刑」的直接影響,日本青少年犯罪率,在古田順子一案的判決之後,出現了逐年上升的趨勢:從1992年的 8.9人/十萬人,上升到了1998年的 12.5/十萬人。可以說,這一事件的量刑過輕,以及教育改造的失敗,事實上導致了一代日本的年輕人對法治的藐視態度。
尤其是在1997年 - 2003年間,不但青少年犯罪率居高不下,甚至還出現了「憤怒的17歲」這一群體:很多惡性犯罪的青少年的年齡,都徘徊在17歲上下的年紀。僅僅是2000年一年間,便發生了7起17歲少年作案的實例:
5月:豐川市主婦被殺事件,姓名未公開,17歲。
5月:西鐵巴士劫持殺人事件,姓名未公開,17歲。
5月:東洋保齡球館殺人事件,柴田大輔,17歲。
6月:岡山金屬球棒殺母事件,姓名未公開,17歲。
7月:山口殺母事件,山地悠紀夫,17歲。案情參見:大阪姐妹被殺事件
8月:大分一家被殺事件,井上啟二,15歲。
9月:歌舞伎町錄像帶店爆炸事件,姓名未公開,17歲。
有機會我們也來詳細聊聊這個很引人深思的現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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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就寫到這裡。綾瀨女子高中生水泥殺人事件,到這裡就先告一個段落。感謝各位的賞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