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靜雯15年後回歸電視劇, 兩集9.5拿下今年華語最高分

說起台灣連續劇。

我們的印象還停留在很多年前——

八點檔婆媳馬拉松劇。

沙雕歷史劇。

還有(過氣)偶像劇。

是時候該更新觀念了。

去年台灣公視×Netflix聯合出品的一部《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就讓人刮目相看。

命題大膽,直切儒家文化背景下,親子關係的病灶。

今年,又來了部更不得了的。

還是公視,搭檔換成了HBO——

成人劇?

它的內容成人到,很多成人都接受不了。

《我們與惡的距離》

△以下簡稱《與惡》

僅播出2集,就已經拿下今年華語劇最高分,9.5。

而且這還沒發揮出全部功力,目測更精彩的劇情都在後頭。

集合近年台劇最強陣容。

暌違台灣電視劇15年的賈靜雯、“有他就有好劇”的吳慷仁,以及台劇熟面孔溫昇豪、周采詩、曾沛慈和金鐘獎最佳新人陳妤。

攜手獲得兩屆金鐘最佳編劇,寫出了今年大熱電影《誰先愛上他》的呂蒔媛,在劇中客串法官。

第一集,跪着看完。

第二集,還是跪着看完。

好,而且還是那種非常規的好。

一句話概括,這是一部“挑戰人性”的電視劇。

劇情從第一分鐘開始,就非常激烈。

辯護律師王赦(吳慷仁 飾)在法庭外被當眾潑糞。

為什麼衣冠楚楚卻被如此對待?

因為王赦,是一位為殺人犯辯護的律師,潑糞的不是別人,正是受害者的家屬。

殺人犯還不是一般的殘忍。

在電影院開槍隨機掃射造成九死二十一傷,是台灣近五年來死傷最多的案件。

一開場,《與惡》就掀開社會恐慌的高壓閥——

惡性報復社會案件。

電視劇里的案件並非虛構,從2009年至今,台灣已發生6起無差別殺事件。

最嚴重的一起,發生在2014年5月21日。

21歲的東海大學大二男生鄭捷在台北捷運江子翠站隨機砍人,事件造成4人死亡,21人受傷,是台北地鐵開通18年來最嚴重的刑事案件。

類似的極端殺人案,只發生在台灣?

回想近幾年來的報道,你一定還能打撈起一些惡性案件的記憶碎片。

但你還能完整複述出案情嗎——

地點在哪?

傷亡人數多少?

兇手作案動機是什麼?

如果你的大腦一片空白,那麼說明這些新聞終究還是沒能逃過傳說中“七天定律”——

再駭人的突發事件,從開始到結束,在網絡上的生命周期也只有七天。

是的,一輪輪悲劇,一次次網絡熱搜過後。

並沒有沉澱下來多少的反思和對策。

留給我們的,只有遺忘。

而《與惡》就是要反抗這種遺忘。

而這也正它是挑戰人性的地方——

遺忘,其實是一種本能,是創痛後自我保護的應急機制。

然而悖論也在於此——

如果不看清病灶,如何能發現病理?

如果不掀開傷疤,如何能清除淤積的膿血?

《與惡》的故事講述在殺人案發生的2年後。

主要人物除了開頭的律師王赦,還有三人。

《網絡先驅報》的創辦人劉昭國(溫昇豪 飾),同時也是兩年前那場殺人案的被害者家屬。

劉昭國的老婆,品味新聞台的主管宋喬安(賈靜雯 飾)。相比於老公的傳統媒體,她更追求新聞的落地數據,直觀表現就是更“標題黨”。

兇手李曉明的的妹妹李曉文,為了走出案件的影響,改名為李大芝(陳妤 飾)。

在老師的推薦下,陰差陽錯來到品味新聞台當編輯,成為宋喬安的下屬。

《與惡》驚艷的地方就在於,從第一集就挑戰觀眾的慣性思維。

編劇從來沒有打算把角色單純寫成“好人”或“壞人”。

這種人性的複雜度和逼真感,在近年來的華語劇中絕無僅有。

比如好好父親的劉昭國,也會出軌。

在工作上叱吒風雲的宋喬安,自從兒子被害後,變成不稱職的媽媽,甚至忘記女兒生日。

看似擺脫了兇手家屬污名的李大芝,走在路上連頭都不敢抬,用長發遮住自己的臉,對外也只敢謊稱爸媽車禍去世,無親無故。

而自從事發後就躲起來的兇手家屬,不是沒有想過面對。

但他們來到靈堂前,看到人生難以承受巨大悲慘,終於被擊潰——

我真的沒有辦法

這麼多的人

我們要怎麼道歉

我們要怎麼賠償

在《與惡》中並沒有標籤化的受害者和施害者。

甚至這兩者之間的身份,是會錯位的。

在命案發生後,李大芝的家被死者家屬打砸,麵館再也開不下去,只能隱姓埋名生活。

但作為家屬的他們,應該受到株連嗎?

為兇手李曉文辯護的律師,放棄了大律所的工作,專門為殺人犯維權。

但,周圍無人理解,殺人犯也有人權嗎?

在當下的作品都爭相迎合民意的時候。

《與惡》卻選擇從最敏感的部位下手,觸大眾之逆鱗。

每一集的片頭都以YouTube為轉場。

群情激奮的民意,在網絡上,找到了集中的發泄口。

他們在反什麼?

反對新精神療養院的落成。

理由是威脅小孩安全。

影響社區地價。

大家為什麼都避精神病而不及。

一個例子。

劇中又一次發生挾持案,嫌疑人抱着一個髒兮兮的黑包闖進了幼兒園。

現場一片混亂,湊熱鬧的拿出手機拍現場,記者為了搶新聞隨便找人訪問。

不明所以的圍觀者開始貼上標籤——

就是精神病啊

電視台開始以各種誇張的詞語跟進。

驚傳精神病患挾持幼童

就在以訛傳訛越演越烈之際,特種部隊攻進了幼兒園,毫髮無損地救出了所有幼童。

那個闖進幼兒園的人只是想拍電影,並沒有惡意。

但其後包括第一線的新聞編輯,在並未確診的狀況下,也開始把這個人稱作神經病。

回到劇名《我們與惡的距離》。

惡是什麼?

其實是就是我們不願直視的那部分人性。

一旦發生我們無法理解的事情,我們下意識地想與之劃清界限——

那個人是殺人兇手。

那個人是神經病。

我們已經習慣了默認:

“惡”與人性,是絕緣的。

作惡之人和普通人,是兩個完全不同的物種。

這樣的態度你絕不會陌生。

每當出現一則社會慘案,衝到最前面的聲音肯定是——

“死刑。”

在媒體的跟蹤報道下面,不乏有人會說——

“這是在洗白兇手了嗎?”

“我不想聽那麼多為什麼,死刑謝謝謝。”

在不假思索的“死刑”背後,與其說是正義感,不如說是一種否認——

惡,與我無關,我希望它趕緊從我視野里消失,別再讓我看見。

但否認惡,無法消除惡。

劇中從不同角色的角度,帶我們去正視難以迴避的社會之痛。

有法官,有律師,有記者,有心理醫生……

這也就是Sir為什麼強推《與惡》的原因。

它拿惡做文章,卻不賣弄惡。

而是有着一種嚴謹、嚴肅的責任感。

一個細節見高下。

劇中賈靜雯有句台詞:

我們法務部不是都覺得

台灣的法制教育不足嗎?

編劇在電視機前看到,立馬大呼不好,在社交網絡上“檢討”——

把“司法院”錯寫成了“法務部”。

區別在哪?

法務部是政府的一個部門,和作為法院是平行的兩套系統。

對比同期,大陸最熱的連續劇《都挺好》。

蘇大強賣老宅過戶。

可是房子是蘇大強夫婦的共同財產,妻子死後,三個孩子都有繼承權。

沒有經過公證放棄繼承權,蘇大強可以賣房子嗎?

蘇明成因為打明玉而被關進看守所,面臨坐牢的危險。

可是蘇明玉撤訴,就把他放出來了。

刑事案件的公訴,被害人還能撤訴嗎?

這些編劇上的疏漏不是最嚴重的問題。

問題在於,沒有人提出這些問題,沒有人討論這些紕漏。

大家都默認,這沒問題。

再看《與惡》,編劇的內疚在於,一部向公眾普及常識,進而期望達成共識的電視劇,不該在常識上犯了錯誤。

就是說,面對惡,不可怕。

只要我們還有靠得住的社會公器作為保障。

然而,我們大多數人具備了這麼嚴謹的常識嗎?

很多人也許還分不清政府和法院的區別,還在認為律師為兇手辯護就是沒良心,認為未經調查和判決,就可以大呼“死刑”。

未了解先定調,未審先判。

每當有社會事件的時候,當敲擊鍵盤、傳播言論、選擇支持的時候,就已經成為了參與者。

在正義的自嗨中。

殊不知,卻達成了另一種“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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