鞠婧禕因合約糾紛與絲芭傳媒鬧得滿城風雨,前者申請了筆跡鑒定,後者乾脆直接起訴。
提桶跑路之惑
當然了,部分網友習慣於預設立場,現在就明確表示相信其中一方。但對於個人來說,鞠婧禕與絲芭傳媒的合約糾紛只是一個縮影,關鍵在於絲芭傳媒的運營模式。
查了一下絲芭傳媒旗下的藝人,可以稱之為知名藝人,只能用寥寥無幾來形容。即便是寥寥無幾者,大抵也是因十年長約未到期,否則皆如鞠婧禕一般提桶跑路了。
當然了,也有不少人不惜花錢贖身,譬如黃婷婷,據說其支付了350萬解約金才換來了自由身。相信很多人會心生疑惑,黃婷婷明明沒有什麼名氣,違約金何以如此之高?於是不禁要揣測了,莫非這是一個套路,已然成為絲芭傳媒的收入來源之一?
精神層面賣身
另據網傳,絲芭傳媒旗下藝人的合約中有不許戀愛的條款,一旦違反將遭到處罰。要知道如今已非舊社會,彼時藝人不僅要賣藝,賣身者也屢見不鮮,那麼問題就來了,新時代的藝人為什麼不能自由戀愛?
答案顯而易見,舊社會的藝人是肉體層面賣身,新時代的一些經紀公司則要求藝人精神層面賣身。藝人只要保持單身,異性粉絲就可以將其當作幻想中的情侶,而經紀公司正是以此來攫取利益,瘋狂忽悠粉絲氪金。
或許這就是人紅作品不紅的藝人越來越多的原因,專業能力好與不好無所謂,只要有一張漂亮的臉蛋兒足矣。於是作為旁觀者不禁要問了,精神層面上的倚門賣俏算不算傷風敗俗,算不算有悖於公序良俗?
這個答案如人飲水,是非自有認知,如果你認為那些擦邊的女主播傳遞了正能量,那麼倚門賣俏的藝人就無傷大雅,反之理當予以抵制。
結語
然而有一點可以肯定,看臉不看藝的營銷模式,的確產生了巨大的副作用,看看當前的華語樂壇,專輯銷量高的藝人,基本上沒有能夠唱遍大街小巷的代表作。近些年的紅遍大江南北的金曲,幾乎全出自所謂的二、三線歌手,這種現象豈不是本末倒置了嗎?
綜上所述,如果絲芭傳媒的運營模式真如網上傳言那般,不論鞠婧禕有沒有違約,在個人看來,大眾都不應該站邊絲芭傳媒,其的存在即錯誤!
個人觀點,不喜勿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