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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秀波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涉案金額約2.16億
吳秀波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涉案金額約2.16億
近日,吳秀波新增一則失信被執行人信息(老賴),涉案金額約2.16億元人民幣。公告內容顯示,該案涉及《大軍師司馬懿之軍師聯盟》《大軍師司馬懿之虎嘯龍吟》兩部影視作品,法院判處霍爾果斯不二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支付霍爾果斯華利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涉案電視劇發行收入2.16億元及違約金,吳秀波對霍爾果斯不二文化的上述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據此前信息,吳秀波曾發文控訴《大軍師司馬懿之軍師聯盟》另一出品方江蘇華利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用假公章假合同設局,導致霍爾果斯不二文化傳媒有限公司面臨巨額虧損。在該份判決中,華利公司負責人金宏星被刑事拘留後,因檢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機關已對其取保候審,根據目前在案證據,尚不足以認定華利公司及金宏星確有經濟犯罪的嫌疑。同時,法院認為江蘇華利公司、華利公司、華星公司均非涉案合同的當事人,對本案的訴訟標的並無獨立請求權,且案件處理結果與該三公司亦不存在法律上的利害關係。故不二公司以查清事實為由,申請追加江蘇華利公司、華星公司、多美公司作為第三人參加本案訴訟的理由於法無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