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人歌》結局:拒婚那雋,選擇窮人沈磊的李曉悅,她比謝美蘭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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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寫的原著,和電視劇有出入。

在小說的最後結局中,李曉悅拒絕了那雋的求婚,要知道那雋那個時候可是坐擁千萬資產,而且非常愛她。

但是李曉悅卻拒絕了那雋的求婚,選擇和一無所有的沈磊在一起。

在我眼中,如果李曉悅真的和沈磊在一起,兩人不會幸福,甚至只會比她和那雋在一起的時候更慘,甚至最後李曉悅的下場會比謝美蘭更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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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雋求婚李曉悅卻被拒絕

雖然前期的那雋確實有些討厭,他喜歡李曉悅是因為她不僅僅長得漂亮,而且不是拜金女,不圖他的錢,為人比較純粹。

而且他常常嫌棄李曉悅不思進取,總是好為人爹希望李曉悅和他一樣上進,這樣的壓迫感確實讓人在戀愛中不舒服。

但是那雋說的那些話都是錯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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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仔細看,他說的都是真相,只是李曉悅像個小孩一樣總是不接受,不願意成長罷了。

而那雋雖然經常說她,但是卻每一次都包容了她的任性,為她的任性買單。

最後那雋因為生病丟掉工作休息了一段時間,那段時間他想通了很多事情,從那以後他再也沒有逼迫李曉悅上進了,他覺得自己愛她,就愛她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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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愛玩,那麼自己就供養她玩,她不想上進,那麼自己上進就行了。

那雋是真的愛她,最後他從終南山回來後,感到了李曉悅和沈磊之間有了微妙的變化。

那雋決定求婚,於是那雋帶着自己2000萬的大平層,60000的大鑽戒向李曉悅求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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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著中寫道:

那雋道:“我說我們結婚。”

五個小時前,他跑到珠寶店買了這個六萬塊錢的戒指,滿懷自暴自棄的寵溺想,他不再逼李曉悅奮鬥了。

沒錯,不求上進對他來說無異於殺人放火,但如果罪犯是李曉悅,他願意犯窩藏罪。一個家,的確不需要兩個人都上進。

他負責掙錢,她負責貌美如花,這是幸福的搭配。李曉悅跟他說了那麼多次分手,那只是她在鬧小孩子脾氣,嘴硬心軟。

他生病這些日子,她那麼著急,那麼用心地照顧他,這就是證據。

過往那些年兩人也鬧過分手,最後不還是在一起?他們倆,就是打不散拆不開的天生一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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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雋其實非常容易滿足,李曉悅只是在他生病的時候照顧他一段時間,他就覺得這輩子非李曉悅不娶了,更是覺得哪怕這輩子李曉悅不求上進也無所謂了。

因為他那雋有足夠的資本讓李曉悅這一輩子當一個“長不大的小孩”。

這便是那雋給李曉悅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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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李曉悅面對那雋的求婚,第一反應不是感動,而是覺得荒謬。

甚至她覺得那雋愛的不是自己,愛的是錢,娶自己只是覺得經濟實惠,是出於利益最大化考慮,她最不喜歡那雋張口閉口就是錢,因為她覺得庸俗。

這樣的想法是多麼的幼稚可笑啊,都快三十歲了,竟然還覺得在感情中談錢是庸俗。

原著中那雋的話讓人覺得他非常男人,非常有擔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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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著中寫道:

那雋道:“錢在哪裡,愛在哪裡。

我願意把房加你的名,願意把錢交給你管,看你花我的錢我覺得高興,這就證明我愛你。

你說我明明不喜歡自己的工作,”

他放下戒指盒,攤開雙臂,憤憤不平,

“普天下,誰在過自己喜歡的生活?

喜歡兩個字又怎麼定義?

隨心所欲太昂貴,我隨心所欲了,我的老婆、我的後代、我的父母就會付出代價。

生命不僅僅屬於自己,還屬於所有那些愛着我的和我愛着的人們。

我犧牲自己,讓你們隨心,我來買單,這就是我愛你們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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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刻我覺得那雋特別爺們,他說的對,“錢在哪裡,愛就在哪裡”,一個人男人願意做到那雋這個份上已經很不錯了。

難道那雋不懂享受生活嗎?難道他就是生下來就是當牛馬的命嗎?

並不是如此,只是他比大多數人成熟,比大多數人有擔當罷了。

因為他懂得如果自己過得隨心所欲,而這背後為他隨心所欲買單的人只會是他的愛人和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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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李曉悅能夠活得如此隨心所欲,有一個很大的原因是因為她是孤兒,她沒有家庭親戚負擔,而且她還有一個很有錢且願意為她花錢的男朋友。

所以李曉悅從來不懂什麼是責任,也不懂什麼是擔當。

當那雋說出這番深情告白的時候,李曉悅的反應讓人覺得她確實配不上那雋這份深沉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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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著中寫道:

儘管已經不愛他了,這番話還是錐心刺骨,讓她對他萬般憐惜。愛的表達為何如此沉重?愛本來應該是輕鬆寫意的不是嗎?

在李曉悅眼中,愛是輕鬆寫意的,而不是那雋這樣帶有負擔的,很顯然,李曉悅這種人不適合走入婚姻,不適合成為父母。

因為走入婚姻就意味着背負着家庭的責任,為人父母就意味着背負着養育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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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些都是走入婚姻的基本條件,但是李曉悅一樣都沒有,因為她只要毫無負擔毫無壓力的戀愛,只想輕輕鬆鬆的享受人生,不需要負責,也不需要承擔後果。

在電視劇中,李曉悅拒絕升職加薪就是她這種“享受主義人生”最好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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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曉悅為什麼會愛上一無所有的沈磊?

李曉悅放着如此優秀愛她的男朋友不要,是因為她不愛那雋了,而是愛上了被公務員除名最後一無所有的沈磊。

李曉悅為什麼會愛上沈磊?

關於這個問題,原著中那雋已經給出了一針見血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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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著中寫道:

“你認為沈磊滿足了你浪漫的幻想,你覺得他代表了你最愛的生活方式,率性,無所顧忌,興之所至愛咋咋地,天王老子也管不了你。

又因為他是愛情失敗而跑去流浪的,你覺得他特別重情義,又增加了一份感動。

其實這全部都是你為他加的濾鏡。一個重情義的人,不會讓父母和姐姐操碎了心流盡了眼淚,不會說走就走,留下爛攤子讓同事為難。

你和他都一樣的幼稚,可你是我愛的女人,我會接着你這份幼稚,等着你慢慢長大,遲早有一天你會明白‘責任’這兩個字的分量。

你和沈磊在一起,只會是一場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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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雋雖然很多時候說話很毒,但是不得不承認他真的很聰明,雖然好多話都不中聽,但是都是實話,而且還是一針見血的實話。

李曉悅愛上沈磊不過是因為沈磊滿足了她對“浪漫”的幻想,她覺得那雋整天談錢太無趣了,而沈磊卻能夠為了一個女人拋棄工作去流浪。

其實沈磊的行為是相當不負責的,但是他和李曉悅確是同一種人,兩人都追求自由沒有責任的生活。

李曉悅是因為是孤兒,沒有負擔所以她不懂什麼叫“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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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沈磊這一生太順了,他從小聰明,長大後考上喜歡的學校,學了喜歡的專業,進了喜歡的單位,做了喜歡的工作,還娶了喜歡的人,在家裡更是父母寵着的小兒子,姐姐護着的弟弟。

這個人他從小是沒有負擔的,因為他把家裡的負擔都交給了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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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著中有一個細節,那就是沈家和那家的雙方老人都在老家修了大房子。

沈家這邊老家修房子基本上是沈琳這個女兒在操心,而身為家裡的兒子沈磊,不說錢不錢的事情吧,就是過問下都沒有。

而且還是那偉這個姐夫回老家買了很多禮物謝謝那些幫他們裝修沈家新房子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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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說不是沈磊應該和他們堂哥更熟嗎?他應該做做面子功夫感謝堂哥,就算出不了太多的錢,好歹面子功夫做下,問候下吧。

但是沈磊幾乎是兩手一攤,什麼不用管,因為他的姐姐負擔了一切。

反觀那家老家修房子,那雋身為弟弟得知父母有困難後,是一聲不吭給父親打了二十萬,他沒有選擇和哥哥平攤,不僅僅是因為這二十萬對他來說就好像是買了一杯奶茶,更因為他是真的在過問家裡的事情,在承擔身為兒子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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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知道父母困難,也知道哥哥嫂子不容易,所以他覺得自己雖然是弟弟,但是他有能力就幫了。

不要看那雋總是損他哥,關鍵時刻他是最靠得住的弟弟,而沈磊這個人三十多歲了,遇到點事就找姐。

這不是窮的事情,而是這個人沒有擔當,沒有責任感的事情了。

而沈磊能夠活得這麼輕鬆,是因為他背後有父母,有姐姐替他負重前行,所以他和李曉悅本質上是同一類人。

兩人就好像找到了同類,天雷勾地火的愛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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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磊只剩下3000塊錢,卻只顧着和李曉悅談戀愛

那雋說的沒錯,李曉悅最後選擇和沈磊在一起只會是一場災難。

就連沈磊的親姐姐都對李曉悅打過預防針,說自己的這個人親弟弟比小叔子那雋難伺候多了,讓她做好心理準備。

而這些李曉悅都不以為然,因為她根本不會考慮那麼遠,她的人生永遠是過一天是一天,享受一天是一天,其他都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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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沈磊是什麼狀態呢?

原著中寫道:

沈磊的沮喪一掃而空。是的,他身上只剩三千塊錢了,目前正失業。但是,管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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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磊離婚的時候身上只有三萬塊錢,因為他們夫妻本身就沒有什麼共同財產了,所以沈磊全身上下所有的存款就是三萬塊錢。

更加諷刺的是他身上最值錢的東西竟然是謝美蘭給他買的手機。

他離婚後離家出走去流浪,最後在山上待了差不多快一年下山又去李曉悅曾經去過的西安古牆樓浪漫了一把。

最後迷茫不知去哪裡,選擇徒步回老家,他喜歡老家躺平的日子,但是他不喜歡老家被人指指點點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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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喜歡北京,因為在北京他足夠的自由,於是後來他回到了北京,住在一家青旅中,托同學幫自己幫了一份工作,面試非常成功。

但是沈磊拒絕了,因為這份工作要加班,他覺得自己可以接受不加班,工資少一點也沒有關係。

我覺得身為男人,而且都三十歲了,他這個想法和電視劇中里李曉悅拒絕升職加薪的想法真是如出一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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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磊不想努力,不想奮鬥,他只想當個廢人,要知道他再也不會有從前那份體面且舒服的公務員工作了。

他在北京,如果不加班,不追求高薪,他如何立足?如何成家立業?

而且他還放不下身段學習姐姐姐夫做底層的工作,因為那樣他覺得自己會瘋。

正當他煩惱的時候,李曉悅打視頻過來了,邀請他一起出去玩,全身只剩下3000塊錢的他卻什麼都不想選擇和李曉悅出去玩了。

對於未來,他的態度是“管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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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李曉悅也三十歲了,她現在找工作也越來越難了,加上她每一份工作都乾的不長,這次她找工作好像很多企業像是約好了跳過了她的簡歷。

面對這樣的職場危機,她卻一直不以為然,放棄了那雋,選擇了同樣沒有工作也不想奮鬥的沈磊。

而面對李曉悅的狀態,沈琳曾好言相勸,原著中寫道:

“曉悅,你和我弟弟都是一類人,活在個人的小世界裡,對現實鄙夷不屑。

有些話不好聽,但我還想說,不要一直任性下去,要未雨綢繆。

看看我們倆,就是前車之鑒。對社會,該低頭的就得低頭,否則未來你會過得狼狽不堪。

魯迅還說過,娜拉出走之後怎樣?沒錢,又怎麼可能有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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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琳是用自己血淋淋的人生經驗告訴李曉悅不要繼續任性了,兩人也年紀不小了應該要穩定下來好好過日子了。

沈琳的話確實是用心良苦,但是李曉悅卻不以為然。

原著中寫道:

“難道要像那雋那樣加班到死才對?

你看,我只是想要一份工作,交得起一個單間的房租,吃得起普通水準的三餐,看得起周末的電影,買得起商場大減價的衣服,偶爾去旅遊坐得起高鐵二等座,住得起青旅。

買不買房生不生孩子都可以不考慮,為什麼就這麼難呢?

為什麼這個世界非要逼人成功,去打破腦袋爭搶呢?少一點、慢一點不行嗎?

我想長跑,慢慢跑,為什麼非得逼着我百米衝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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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顯然,李曉悅還是那種“享受主義人生”的想法,這種想法,年輕時候或許還可以用用,等到她青春逝去,年華老去,沒有房子,沒有存款,沒有工作,她才會懂自己以前有多荒唐。

而和她一樣不想奮鬥的沈磊,最後兩人在一起只會是災難,甚至李曉悅最後的結局會比謝美蘭還要慘。

而最後經歷了婚姻現實的考驗後李曉悅才會明白自己年輕時候錯過了那麼好的那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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