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品方回應《烈火英雄》被起訴:未收到法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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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方回應《烈火英雄》被起訴:未收到法院通知 - 陸劇吧博納影業聲明

出品方回應《烈火英雄》被起訴:未收到法院通知 - 陸劇吧《烈火英雄》海報

11月11日報道 11日,博納影業集團在微博就《烈火英雄》因涉抄襲被起訴一事發表聲明,稱劇本改編自鮑爾吉·原野2013年出版的報告文學《最深的水是淚水》,合法獲得了改編與攝製權授權,公司及相關出品方擁有該作品全部版權。關於法院立案的消息,截至聲明出具之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任何通知。

據悉,此前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官方微博發布案件簡訊稱,因認為電影《烈火英雄》在故事背景、人物設置、人物關係、主要情節設置、結局安排等方面的表達大量抄襲、剽竊其享有著作權的作品《火烈鳥》,李某某以著作權侵權為由將該電影出品發行方華夏電影發行有限責任公司、博納影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訴至法院。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責任編輯:馬文靜_NBJS9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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