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之謙屏攝爭議上熱搜,還有多少人不知道看電影時禁止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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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檔臨近尾聲,微博熱搜大爆的話題,從《熱辣滾燙》賈玲的瘦身,換成了關於電影屏攝的討論。

事件的起因是,2月15日下午,歌手薛之謙在微博髮長文分享春節檔電影《飛馳人生2》的觀後感,文章內附帶了3張在電影院拍攝的電影畫面引發了“盜攝”爭議,“薛之謙 盜攝”的話題也衝上熱搜第一。輿論發酵後,薛之謙以打油詩回應稱“本尊在謝,你在賽臉”。16日晚間,薛之謙轉發了央視新聞的一條關於“法律上沒有盜攝之一說法”的微博,並配了一首打油詩“文字乃兇器,可傳善可滋惡,流量是乾爹,可換銀可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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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之謙微博截圖

另一方面,多位業內人士也在微博上表達了反對屏攝的觀點。百老匯電影中心轉發了薛之謙微博並發文“文明觀影,拒絕屏攝”。電影《年會不能停》導演董潤年發文“反對屏攝,屏攝違反版權法”。演員孫陽轉發了另一條央視6套欄目中關於“購買電影票,並不等於擁有盜攝影片的權利,觀影仍需恪守底線”律師言論的微博,發文呼籲“願愛神和財神保佑不盜攝不盜錄的電影好朋友們”。《逐夢演藝圈》導演畢志飛發文,稱要想拍出一部比豆瓣2.2分的《逐夢演藝圈》還低分的電影,“就是拍一個電影《屏攝》,如果能請到薛之謙老師出演,我感覺突破當年的紀錄有戲。”諷刺意味拉滿。多個電影媒體大v也藉由這番熱度下場,向公眾科普“屏攝”對於影院觀影環境和行業的危害。

春節檔何以成屏攝重災區

事實上,今年春節檔的各部影片都大量遭遇“屏攝”,觀眾走進電影院拍下其中片名或主要場景打卡的熱情和春節檔票房的熱度一樣水漲船高。其中最嚴重的當屬“視覺衝擊力”顯著的《熱辣滾燙》。正式上映前一天,網上已有瘦身賈玲的盜攝圖流傳。而公映當日一早,片方官微發布了“保護版權、拒絕盜攝、文明觀影”的海報,但瘦賈玲在大銀幕上驚艷亮相,還是讓許多觀眾忍不住掏出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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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辣滾燙》發布拒絕盜攝的海報

很快,當天微博上“現在的賈玲”“賈玲的腹肌”“賈玲震驚了”等熱搜之下,樂瑩比賽上場,片尾彩蛋中的晚禮服形象,片尾減肥歷程等內容都成為屏攝場景的“重點成果展示”。 《熱辣滾燙》路演的時候,賈玲也提到自己都快“在網上把這部電影看完了”。

如果留意微博,也不難發現,不少觀眾表示了對觀影時經常有人舉起手機拍銀幕行為的反感。有網友表示,自己這幾天刷社交平台,過於頻繁的屏攝成果展示,“好像賈玲也開了一場時代演唱會”;還有網友因為害怕被動“被劇透”過多精彩內容,只好改變計劃儘早去電影院把電影看了。

春節檔歷來是屏攝行為高發的時段,就像吃飯打卡、景點留影一樣,對於普通觀眾來說,在社交媒體上曬一下屏攝,也是展示生活的一部分,他們意識不到屏攝和在觀影時喧嘩一樣,是一種不文明的行為。通常,紙質電影票的“觀影須知”中都會明確印有“影廳內禁止攝影”的圖標提示,有的影院在宣傳海報或者映前廣告中也做出相關警示,而這一點常被多數觀影者忽視。

雖然我國的年度票房屢創紀錄,但我國的年人均觀影次數非常低,2018年人均1.2次,2022年觀影頻次為2.0次,四成觀眾觀影不止1次。許多觀眾僅僅在春節時將看電影作為一項偶爾為之的娛樂年俗項目走進電影院,因此像生活中其他場景一樣,看到新鮮的就拍照“打卡”發朋友圈,也就成為順理成章的動作。許多觀眾並沒有意識到,這種對於自身生活現場的記錄,其實構成了對他人利益的損害和打擾。

在2021年春節期間,百餘位明星曾共同發起了一項拒絕盜攝的倡議活動。其中包括雷佳音、楊冪、董子健、于和偉、路陽、賈玲、張小斐、沈騰、劉德華、王寶強等影視界人士。他們明確指出,“正在放映的電影並非景點,屏攝是一種不文明的行為。”

去年春節檔,七部影片集體發布反對屏攝的海報,以各自的語氣和立場勸誡觀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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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春節檔電影反對盜攝的海報

雖未必構成違法,但底線之上仍有公序良俗

上一次,屏攝話題刷屏,是在電影《灌籃高手》上映時。回憶殺引發的觀影熱潮下,“灌籃高手遭遇史上最嚴重屏攝”的話題也衝上熱搜。當時在社交平台上,各式各樣的屏攝片段作為高燃的“名場面”被拼接成各種小視頻,甚至還有個別網友拍下了電影中完整的比賽過程。

之後電影《灌籃高手》的官方微博指出“盜攝行為不但嚴重侵害了創作團隊和片方的權益,更影響了其他觀眾的觀影感受”,片方發出倡議,呼籲觀眾抵制盜錄盜播行為。各大主流媒體也紛紛下場評論,關於屏攝盜攝的行為引起大眾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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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灌籃高手》發布倡議書

2月16日晚間,央視新聞在報道屏攝事件時,採用了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的一個觀點——“我國法律上沒有盜攝這個說法,這應當是侵害著作權的一種通俗的叫法。一個照片或小片段,用於自己欣賞、個人研究、課堂教學,為了評價或評論某個已發表的作品,都是合理的使用範圍,不構成著作權法中所說的侵害版權的行為。但是,如果將電影中的精彩片段在短視頻平台傳播,若當事人不許可,權利人不同意,則屬於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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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新聞報道截圖

另一方面,2017年3月1日開始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影產業促進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條規定:未經權利人許可,任何人不得對正在放映的電影進行錄音錄像。發現進行錄音錄像的,電影院工作人員有權予以制止,並要求其刪除;對拒不聽從的,有權要求其離場。

那麼,更多觀眾選擇的非“錄音錄像”的拍照也並不違反這項條例。而短視頻的興起,又讓不少人熱衷於拍下電影中最精彩的片段發布出來博取關注和流量,如果說拍照的光亮影響的是現場觀眾的沉浸感,整段拍攝的行為則讓不少創作方更加頭疼。

雖然在法律上的規定並沒有那麼清晰,但很多時候,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在最低的基本要求之上,還有道德、有公序良俗的約束。影院里突然亮起的手機屏幕光亮會令身邊其他沉浸在電影中的觀眾齣戲,那些“被分享”的人中也有還沒看電影的觀眾需要保有神秘感,不願被提前破梗和劇透。即使沒有法律約束,這也是個人素質的體現,購買電影票,並不等於擁有拍攝影片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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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海國際電影節期間,上海影城內的“文明觀影”立架

截至發稿,《飛馳人生2》出品方尚未對此事表明任何態度。三張圖片,從內容信息上尚不足以構成對電影神秘性的破壞和對電影版權的侵害,並不足以認定為“盜”。而薛之謙行為引發公眾反感的原因,一方面是因為屏攝行為本身,另一方面也是其拒不認錯的態度。

此前也曾有明星因為屏攝引發爭議。蔡徐坤曾在觀看電影《梅艷芳》後發微博分享,但隨即很快刪除。歌手乃萬曬出《1921》屏攝照片,也秒刪道歉,“看電影拍了照發了出來確實是我做錯了,非常對不起電影製作者們,我是無心的,我確實不知道,並且當時發出來立刻被粉絲提醒就迅速刪除了。現在完全知道了!也提醒大家不要這樣做,這樣是不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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