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些陳奕迅歌迷陸續在微博、小紅書等社交媒體平台發布消息,稱自己購買到的陳奕迅“fear and dreams”世界巡迴演唱會廣州站演出門票遭遇平台“強退票”。據公開信息顯示,此次陳奕迅“fear and dreams”世界巡迴演唱會廣州站將於2023年12月29、30、31日和2024年1月5、6、7日舉辦,共計演出6場,主辦方為藝能製作(廣州)文化有限公司。
12月25日,多位歌迷在微博發文,表示在臨近演出前收到了來自票務平台的退票短信,內容顯示退票原因是“涉及同一觀演人在多個購票平台重複購買同場次門票”,“根據購票規則須對此重複購票訂單做退票處理”,因此訂單自動作廢。其中不少歌迷均表示,自己購買的兩張(或多張)票是廣州站演唱會六天中的不同日期場次,“沒有同時購買同一天票的情況”。26日,又有許多新的歌迷發帖稱收到了退票短信,目前購買了演唱會多場次門票的歌迷均遭到了平台對日期靠後場次的強制退票。
事實上,在歌迷圈內,打卡歌手每一場次演唱會的行為並不少見,此次臨近演出前的突然退票給許多歌迷造成了一定困擾。一位遭遇退票的陳奕迅歌迷小米(化名)表示,自己在11月15日搶到了廣州站30日和31日的門票,但是其中30日的門票在順豐寄送途中丟失,向平台和主辦方反映後被告知“必須一票一證入場,缺一不可”,在票遺失的情況下也“無法通過人工通道用身份證和訂單信息入場”,主辦方則“未給予任何回復”。“我不理解為何實名制購票的前提下,遇到意外情況都無法申請人工通道,寧願空出一張座位也不讓我進場。”小米對界面新聞說。
在30日的門票丟失遲遲未得到處理結果的情況下,小米等來的卻是25日晚上平台的“31日場次”退票短信。她表示,“25日中午平台還告知我正在陸續發出門票”,結果“25日晚上訂單狀態突然更新為退款審核中”,同時收到退票短信,並在27日收到了“31日場次”的退款。由於“此前沒有受到平台任何形式的協商溝通”, 小米針對此情況多次與平台、主辦方進行了聯繫反饋,但得到的平台客服回復只有“接到業務部門上級指示,目前政策為一個身份證只能購買一場票”,並未說明其中的“一場”為何能指代不同日期的演出。由於多方交涉無果,她在帖子中寫道“早早訂好的機票酒店不得不在如此滯後而突發的噩耗下取消”,自己被迫“承受着金錢和精神上的雙重傷害”。
圖源:歌迷小米提供的12月25日大麥平台退票信息截圖
另一位歌迷大橘(化名)也在發帖時對平台和主辦方的“同場次”定義產生了質疑,他表示“將一個城市中不同日期的六場演出都歸為同場次很不合理”,購票平台“從未註明一個人只能觀演一場演出”。目前是陳奕迅超話大咖的樂童(化名)向界面新聞分享,在廣州站演唱會11月30日二次開票時,她曾幫朋友搶票,當時就注意到如果已經購買了12月31日的門票,在購買1月5日門票時就會顯示“該觀演人已達到上限”,但“購票須知中從未對此項進行說明”。目前,官方票務須知仍未對此次退票政策中的“同場次”應該如何定義進行明確限定或解答,樂童也表示“正常來說應該和上海、成都等其他強實名站一樣,我們也沒看到任何特殊說明”。
針對此次強制退票事件集中在“同場次”界定上的爭議,界面新聞以消費者身份諮詢了大麥、貓眼兩家票務平台,雙方客服均表示“不同演出的具體規定不同”。其中,大麥平台客服表示陳奕迅巡迴演唱會即將舉行的廣州站和廈門站都限定“同場次”為“在同一城市中進行的這場演出”,即廣州站中六天演出均為“同場次”。貓眼平台客服則表示,陳奕迅巡迴演唱會中的廈門站暫未對“同場次”包含“同一城市不同日期的每場演出”進行限定。但在兩個平台購票頁面詳情內容中,均未找到關於“同場次”具體含義的相關說明。
圖源:陳奕迅巡迴演唱會廣州站票務須知
此外,本次陳奕迅“fear and dreams”世界巡迴演唱會廣州站也曾在門票派送方面受到歌迷抵制。有多位歌迷表示演出即將開演,臨近航班日期但自己的紙質票始終未發貨,諮詢平台是否有其他的取票方案,但得到的回復都是“沒有”。也有歌迷指出,“廣州站管理太混亂”,“主辦方不作為”,“最終造成的局面多半是消費者權益得不到保障,而黃牛卻頻頻從中獲利”。正如一位同樣被退票的歌迷所追問的那樣:“臨近演出了,那些退票流向了什麼渠道,原本該屬於歌迷們的票又將流向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