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詭事錄一共有八個精彩的案子,其實每個案子都是別具一格的,都有自己的特色含義,有想要表達的內涵。
1.《參天樓案》,講述的是高處不勝寒。“我欲乘風歸去,又恐瓊樓玉宇,高處不勝寒。”
皇帝是太平公主的哥哥,是太子的父親,本是相親相愛的一家人,卻因為各自都身居高位,變得孤獨冷漠。最後每個人都成為了一個勢力的代表,為了這個勢力不得不相互猜疑,相互打壓。
太平公主為什麼捨棄了韋典軍,因為她不想受到韋典軍的蠱惑,怕自己做出錯誤的決定,讓自己遺憾終生。
老皇帝為什麼要用沙斯來打壓公主和太子?因為他感覺到了危險,自己已經失去了掌控。
2.《人面花案》,講述的是試探與背叛。人性是禁不起考驗的,何況是拿別人的前途和性命做籌碼!
太平公主聽從李約建議,以自己身中人面花毒來考驗身邊官員的忠心,果然很多人為了前途和性命投靠了太子,但沒想到自己也是被利用了,李約並不是忠於自己,確是忠於舊朝,一直在尋找機會顛覆大唐。
考驗絕不會停止,但是一定要適可而止,可千萬別弄巧成拙,賠了夫人又折兵。
3.《鼉神案》,講述的是情與法的關係。法不外乎人情,真的是這樣嗎?於情,我認為褚蕭聲的做法沒問題,但是與法呢?他真的沒罪嗎?
褚蕭聲落榜後回到家鄉,發現妻子被李鷸姦殺,並且買通官府,將老僕弄啞下獄。褚蕭聲得知李鷸買了斜封官,就一路跟隨,找機會毒死了他,一時間也無處可去,就頂替李鷸去做了寧州刺史。
於情於理褚蕭聲都沒有做錯,同情他的遭遇,認可他的做法,而且在做刺史期間也是為百姓做了很多好事。
可是後面呢?為了掩蓋這個謊言,他不得不殺死了從長安前來投奔李鷸的歌女,雖然迫不得已,但是歌女畢竟是無辜的,這裡褚蕭聲肯定是觸犯了法。
不過該怎麼定義褚蕭聲的罪行確實很難,而且他想保住自己為百姓做事好刺史的身份,最後在劇中褚蕭聲自盡,雖然很突然,但是卻也是無奈之舉。
4.《眾生堂案》,講述的是救人與殺人的道德倫理。殺人是為了救人,你能理解嗎?絕對不行,你可以犧牲自己,殺身成仁,但卻不能拿別人的生命當兒戲!
孟東老這個人物比那些假名士更可怕,他給自己找的理由更加名正言順,為了醫學,為了百姓,為了子孫後代,那也不行。
每個人的生命都是平等的,盧凌風申請加快處死孟東老的做法完全贊同,只有這樣才能讓他感到痛苦,才能獲得應有的懲罰,才能懲戒後人。
5.《黃梅殺案》,講述的是要遠離是非之地。文廟是神聖的地方,可是捐建它的人卻是個無惡不作的飛賊,是不是很諷刺。
住在文廟的都有誰,一個無家可歸的乞丐,一個打家劫舍的飛賊,一個花天酒地的富家子弟,還有他這個一心求學的學子。在這個魚龍混雜的地方長期居住,很難獨善其身。
一來二去,日久天長,美貌的妻子被其他兩個人惦記上了,造成了家破人亡的慘劇。古語有云,客不離貨,財不露白!
6.《甘棠驛怪談案》,講述的是當時門閥氏族子弟的優越性,以及普通百姓家孩子的艱辛和無奈。
清河崔無忌是八品縣丞面對正四品武官於都尉,竟然完全不放在眼裡,而於都尉表現得很謙卑,對清河崔氏很是羨慕。當時雖然已經開始了科舉制度,但是門閥氏族子弟入仕的優勢顯然更突出。
而對比之下劉十八家就要悲劇太多,劉十七從小不學無術,偷雞摸狗,肯定是缺少管教,而劉十八雖然一心向學,深得父親喜歡,可家裡還是沒有錢供他讀書,不得不早早進入社會。普通人家生活本就不容易,在孩子的教育上花費的時間和金錢就更少了,這也是劉家悲劇的一個主要原因。
7.《石橋圖案》,演繹了一場複雜的案中案,諷刺的是那些名士,他們可能在才藝上有所建樹,但是道德水準並不一定高。
路公復的死很特別,鍾伯期勒死後,林寶又跑來對着路公復的屍體刺上一刀,差點成為案發兇手被處置。那麼林寶的罪行該如何定?劇中沒有表達,主觀上想要殺死被害人,客觀上被害人的死和他並沒有關係!該怎麼認定?
鍾伯期代表了那些道德淪喪的名士,以為自己時日不多,為了不讓自己一個人孤單死去,竟然想讓石橋圖上的人都去陪自己死,自私的無恥之徒!
8.《長安紅茶案》,表達了皇室家族的爾虞我詐。蘇無名是被公主提攜的,當時算是公主的勢力,盧凌風是太子的金吾衛中郎將,而元來聯繫到後面的參天樓案,應該是皇帝的人。
三股勢力各有所圖,太平公主的目的是想讓蘇無名查清長安紅茶的真相,主要是洗清公主和長安紅茶的關係,消除謠言,恢復清白,防止他人用此對她進行攻擊。
太子讓盧凌風查此案的目的當然是為了打擊公主勢力,因為一直在盛傳太平公主喝長安紅茶。金吾衛本來沒有權利查此事,但太子又不想放過這個機會。怕被人抓住把柄,所以一直削弱盧凌風的權力,最後在外人看來是盧凌風自己私下查的,所以不管案件結果如何,盧凌風都會被貶,太子得把自己撇乾淨。
如果元來的長安紅茶一直賣下去會有什麼結果,誤會公主的人會越來越多,公主和太子會派更多人查,兩方勢力摩擦之下肯定會起衝突,最後兩敗俱傷,這樣對誰有利?當然是皇帝,再說那些喝長安紅茶致死的官員,大部分都是公主和太子的人,皇帝是不會心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