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線》這部劇特別有意思,雖然很多人看劇會跳過片頭,但是我一般都會看一遍,這部劇的片頭具有一定的警示意義,用一條紅線來詮釋什麼是法律的“底線”?一柄法錘給人“一錘定音”的感覺。
這部劇最大的亮點,應該是它是由我國最高法全程指導的首部電視劇,整個講故事的脈絡屬於大案套小案的類型,在幾集之間,會同時冒出很多案子,然後在不同的時間審判,其實這也是為了符合我國基層法院的現實,為了接地氣。
靳東:能當大哥,也能當小弟
靳東在我看來是一個特別神奇的演員,他之前爆紅是因為一部《偽裝者》,實話說那部戲初期因為胡歌才有了很多關注度,但是後來靳東飾演的明樓大哥雙面間諜實在太有演技,所以一下就竄紅了,看過《偽裝者》的都知道,他演大哥,那叫一個“霸氣”。
《底線》中立案庭的庭長方遠(靳東飾)是一個法院管家婆的角色,他在劇中有一個人送外號“方嬸兒”,從這個外號就能看出他有多愛管“閑事”。
但是這些“閑事”都是關係著老百姓的,雖然工作在基層,但是方遠奮鬥的目標卻是“家國安好”,因為他在工作中一直強調“能調解的多調解,法院的任務不是審判,而是解決問題。”
其實我認為他說是很有道理,且不說刑事案件也許有是黑白對錯的明確分界線,但是就民事案件來說,涉及了一些離婚、財產、職場糾葛等等,這些都是不是非黑即白的事情,有的時候就屬於“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審判之後,不服的人還會繼續找麻煩,並不能徹底解決雙方矛盾,所以方遠認為的“解決問題才是最終目標”完全是正確的。
為什麼說靳東能當大哥,也能當小弟呢?因為他的劇中是一個處於中間的職位角色,上面有更大的官,下面也有一堆小嘍啰。
所以他對上,敢於直諫,卻也敢於低頭,小弟認錯的樣子像極了每個職場人,乍一看,一點都不像《偽裝者》裡面那個氣場兩米八的大哥了,也許這就是靳東是個好演員的證明,他讓我們忘記演員,只記得一個個生動的角色。
沒有照本宣科,只有一個個鮮活的案例!
不得不說,這幾年廣電越來越願意讓老百姓看到一些“血淋淋”的社會黑面了,通過現實來創造藝術,再來反省現實,其實這是一個良性循環。
主播猝死案
先來說“主播直播猝死案”,其實現在大環境下,抖音是大家兼職的熱門,因為它有隨時隨地的自由度,而且網紅也屬於高收入人群,所以許多草根都會擠進這個行列。我們了解一下社會大環境,為什麼短視頻賽道有這麼多人擠?那是因為它還沒有被固化和壟斷。
比如一些高新產業,那根本不是草根能擠進去的,所以有人擠破頭,正好說明了這個賽道是有活力的,草根和精英還有一戰之力。
“猝死案” 的關鍵在於主播和簽約的網紅公司之間,有沒有形成真正的勞動關係?如果有,那麼主播家屬得到賠償,如果沒有,網紅公司就能勝訴。我們發現的是,這類公司的套路,早就為應對糾紛做好準備了,公司並不和主播簽署勞動合同,而是用經濟合同代替,想把僱傭關係變成經濟合作的關係。
但是經過法官們的考察,其實公司實際上對主播們的管理,就是勞動關係的證明,主播們上班是需要打卡的,每天是按照排班表來工作的,到了節假日更需要衝業績。所以公司和主播是實際意義上的勞動關係。
如果這個概念不好理解的話,可以換個方式,比如我們現在法律上會認定一種關係叫做“事實婚姻”,這種婚姻是沒有領證的,但是可以調研取證。那麼主播和公司的關係,就類似於這種,雖然合同沒有達到法定要求,但是事實達到了也可以勝訴。
“猝死案”有一個輿論最大的爭論點,到底害死女孩的是父母還是公司?父母屬於樊勝美父母那種風格,而公司屬於資本壓榨,其實雙方都有責任導致了女孩的死亡,但是最後的判斷要根據法律來,所以公司敗訴。
辱母殺人案
另一個案子“辱母殺人案”,這個案子主要的爭論點是“辱母行為停止之後,殺人動機是自我保護還是故意殺人?”
人都有主觀意識的,法官也是人,所以他們只能做到相對客觀、儘力客觀,而不是完全。這個案子的負責人是刑一庭副庭長宋羽霏(王秀竹飾),她一審判決了殺人犯“故意傷害罪”成立,判處無期徒刑。
判決之後,輿論這時候起來了,輿論開始認為這個判處是錯誤的,因為人們會同情弱勢群體,殺人犯母子是被暴力催債的一方,而另一邊死的是放高利貸的社會混混,以常識來說,誰欺負誰,一眼就可知,人們開始站在殺人犯母子的角度,反對着這次的審判。
於是開庭二審,最後考慮到兒子殺人的時候,有防衛性質,最後改無期徒刑為5年有期徒刑。兩次判決的差距很大,但是很難說得清誰對誰錯?
其實完全走法律的話,殺人償命是我們都懂得一個道理,無論是為了什麼,殺人本身是錯的。但是就自衛而言,不自衛自己的生命又會有危險,所以這是一個矛盾的命題。
人性太複雜,法律是底線
現在的時代和以前不同了,為什麼我們的法律會一直在修改和完善呢?這是因為時代在變化,許多新內容的出現,讓舊的法條不再適配了。所以這部劇也說明了我國的法律事業是不斷在發展的。
比如劇中提到“辱母殺人案”的判決激活了“正當防衛”這種殭屍條款,確實,過去我們的刻板印象認為殺人者必定罪大惡極,但是經過時代的發展,我們越來越認識到人性的複雜的,有的人殺人是為了傷害,有些人是為了守護,出發點的不一樣,也會讓同一件事具有不同的性質。
我很欣慰的是,現在的法治劇越來越關注女性問題了,比如職場性騷擾,其實在過去很多女性是敢怒不敢言,因為就算報警了,最後也是調解,大家都覺得這件事傳出去不光彩,所以選擇息事寧人。
刻板印象就屬於“受害者有罪論”,認為女性不會無緣無故被騷擾和挑釁,一定是生活作風有問題。但是我們發現這個邏輯是不成立的,一個女性生活作風無論有無問題,都不是別人可以違背意願騷擾她的理由,別人碰她,必須她自願才可以,這才是對女性的尊重。
最後,我認為其實人性都很複雜,劇中有性騷擾下屬的男性已婚上司、有暴力催債者的一家貧苦老小。其實人在做一件錯事的時候,理智告訴他們這件事是錯的,但是他們認為離法律的底線還很遠,只是觸犯了道德的底線而已,就會放任自己。
但是我們需要明白,法律的底線不是做人的底線,法律只是道德的最低標準而已,日常生活,道德對自己的約束更加重要,中國人以“德”論英雄,比起功成名就、家財萬貫,“德”能配位才是受人尊重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