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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孫怡在個人微博上曬出了她抱着女兒的照片,並配文:小孩兒五歲啦。
有網友評論說:有錢有顏有工作有娃還單身,不為家庭瑣事煩惱,這人生簡直不要太爽了!
孫怡自從官宣離婚後,狀態一直挺好的。
我本以為董子健不會給女兒發生日祝福,然而在當天下午六點的時候,董子健發了張他跟女兒的剪影,並配以五個蛋糕表情。
他們是離婚了,但對孩子來說,他們依然是爸爸和媽媽,並不會因為他們離婚了有一點改變。他們依然愛孩子,用心呵護着她的成長,也記着對她來說最重要的日子。
好的離婚關係,當如此。
打從8月份官宣離婚,孫怡和董子健已經離婚45天了。
離婚夫妻怎麼樣處理彼此的關係?要拉黑嗎?要刪除聯繫方式嗎?要將彼此相忘於江湖嗎?
離婚和分手不一樣,兩個人談戀愛,分手了就可以老死不相往來;但說到離婚,只要你們有孩子,就沒辦法不聯繫,你們必須得為了孩子着想。你們不愛了可以不生活在一起,但是不能因為你們的關係變了,你們跟孩子之間的關係也變了。
真正成熟的離婚夫妻,不做仇人;
真正成熟的離婚夫妻,會體面分手;
真誠成熟的離婚夫妻,會依然好好疼愛孩子。
02
前不久,有一個男性讀者找到我,他說自己不知道該不該去前妻那裡給女兒過生日。
他和前妻離婚兩年了,因為是女兒跟着媽媽會比較好,他也就沒有跟前妻爭奪女兒的撫養權。他的女兒五歲了,長得十分可愛,他是很疼很疼自己的女兒,雖然跟前妻離婚了,但是每個月他都會抽出一兩天時間來陪伴女兒,還有關於孩子的撫養費,他都會定期奉上。前妻要是來不及接送孩子放學,他就前去幫忙;孩子要是生病了,只要前妻給他打電話,他都會帶着孩子去醫院。
有朋友笑話他,這麼關心前妻跟孩子,乾脆復婚算了。
但他說,復婚是不可能的,我跟前妻不可能再在一起生活了,我就是比較疼我閨女,一個月不見她我就會想,我也見不得我女兒受委屈。本來我們離婚就夠讓她傷心的了,是我們大人對不起她,我怎麼能不管她呢?疼她、愛她、照顧她、養她,不是我這個父親應該做的事嗎?
他還是單身的時候,跟前妻這樣處理關係,無妨;可是後來,他再婚了。
再婚之後,現任因為他經常去看女兒跟他鬧了很多次,罵他既然對前妻還有感情,為什麼還找她?他因為現任的關係,看女兒看的次數少了,女兒打電話問他“爸爸你怎麼不來看我了”,他很難受卻無可奈何。
但是這次是女兒5歲的生日,他也答應了女兒要給她過生日,可他怕沒法跟現任交代,現任太小心眼了。
聽了他的訴說之後,我很直接對他說:“一個父親想給自己女兒過生日有什麼錯?難不成你跟前妻離婚了,女兒就不是你女兒了。該咋過就咋過,只要你把這事提前跟現任說了,她就無權干涉你。如果你的現任大事上拎不清,她不尊重你,那麼你們這段婚姻還有存在的必要嗎?她跟你結婚的時候就知道你是個離婚男人,還有個女兒,既然她跟你結婚了,也就等同於接受了你的一切。她不僅不應該管你,聰明的女人會在這天買個禮物送給小朋友,還會專門把你女兒請到家裡來。”
離婚再重組家庭的關係是十分複雜的,不僅牽扯到跟前任的孩子,還有可能牽扯到前任。
體面離婚的夫妻還好說,在離婚之後尚且能為了孩子繼續往來,但也怕再婚後現任不接受你跟前任的關係;不體面離婚的夫妻,在離婚之後老死不相往來,但是這樣絕情的方式,有可能會害了孩子,你們都成了仇人,那麼孩子該怎麼面對你們呢?
最理想的離婚關係是什麼?
你們離婚後還依然疼孩子、愛孩子,該陪陪,該過生日過生日,現任應該尊重你跟前任的關係,現任也沒有理由不讓你愛孩子。同時你對現任,在這件事上也要有自己的態度:我是跟你結婚了,這沒錯,但你無權割裂我跟前任孩子的關係。
只要態度比較明確,事情也就好處理了,該去去,管他現任是否生氣,與你何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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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孫怡和董子健,他們是離婚了,但那又怎樣,難不成就能不疼自己的孩子了?
荒謬!
在心理學上有一個名詞,叫好離婚,就是理性離婚,可真正能做到理性的,在全世界都是少數。
你像王菲跟李亞鵬是做到了理性離婚,他們離婚之後依然會好好的陪伴孩子,兩個人同框也可以狀態很輕鬆自然。
還有賈靜雯和前夫孫志浩,他們當初離婚的時候沒有做到理性離婚,兩個人的離婚官司從美國打到中國台灣,賈靜雯在媒體面前痛哭流涕,雙方鬧得不可開交。可是多年之後呢?她跟前夫都各自有了現任,又都跟現任有了孩子,卻可以為了他們共同的女兒梧桐妹而同框了。
前夫傷害過你,我們要懷揣着恨意過這一生嗎?
賈靜雯的處理方式是為了孩子,選擇跟前夫和解,放下過去的一切。
離婚這件事,受傷害最大的就是孩子,當成年人的感情破裂,殃及池魚。但無論如何孩子是無辜的,你們感情不好可以分開,還是要讓孩子在一個健康和充滿愛意的環境里長大。
這是離婚夫妻對孩子應有的擔當和責任。
《小歡喜》中有一句話:
“孩子,一半來源於母親,一半來源於父親,不管是母親說父親的壞話,還是父親說母親的壞話,都會讓孩子認為是我自己不好。夫妻離婚本來就給造成了一種被拋棄感,你再阻攔孩子的父親來看她,更會慢慢磨滅孩子的不安全感。你的前夫可能不是一個好的伴侶,但未必不是一個好的爸爸。離婚只能代表你們婚姻的失敗,夫妻關係的解體,但它並不能代表親子關係的結束。”
這句話我送給所有離婚夫妻,讓自己成為一個真正的成年人,成熟一些。
雖然離婚了,但要處理好跟前任的關係,同時,更要像以前一樣好好對孩子。
孩子上幼兒園要是有親子活動,該參加參加;孩子過生日當然要送祝福和陪伴;孩子過六一兒童節,當然也要陪伴;孩子生病了需要人照顧,你當然要去;給孩子的撫養費每個月都要定期奉上,不能有一丁點兒改變。
哪怕你再婚了,又跟現任有了孩子,你也不能不管你跟前任的孩子,只要你還想要自己跟孩子的那份親情。
大人是離婚了,但是無論如何都不要讓孩子覺得自己被拋棄了,他沒有被拋棄,爸爸媽媽依然疼她、愛她,希望每一對離婚夫妻都能這樣妥善地處理彼此之間的關係。
今日話題:離婚之後,孩子撫養權給了前任,你還會陪孩子過生日嗎?歡迎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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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YIBAO;情感原創作者,寫這個世界溫暖的感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