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爆出了一個驚天大瓜,李易峰由於有多次相關違法犯罪的前科,被警方刑事拘留,我只想說這個人真的是好生糊塗。
我只想說他的這個罪名很嚴重嗎?他還和吳亦凡不一樣,吳亦凡是和多名女性發生關係並有金錢往來,據傳聞還和未滿性同意年齡(14歲)的幼女發生過關係,這罪名就很嚴重了,如果屬實判決是很嚴重的,牢飯幾年走起還算從輕發落。李易峰和李雲迪這種罪名,最多算行政拘留外帶罰款若干,但是對他們的演藝生涯算是一個很嚴重的影響。
其實我很納悶兒,像李易峰和李雲迪這種人,事業上還算比較成功,外在形象上也還算標緻,不至於淪落到找不到對象的地步。如果他們願意,完全可以學王思聰王校長一樣找個漂亮點的女生先談着點搞對象,如果發生了一些不可描述的事情也是在所難免的,畢竟大家都是適齡待嫁的男女未婚青年,你未嫁我未娶咱倆處對象,就算談到乾柴烈火你儂我儂的地步也是你情我願的事情,畢竟你圖我的錢和名氣、我圖你的姿色和美貌也算是等價交換理所應當的事情。雖然王思聰打心眼裡就沒打算娶這些女網紅回家過門領結婚證,但是就算玩夠了分手了王校長也算是給了這些前任們一筆無法拒絕的分手費,這些前任們有了名氣之後不妨礙她們繼續撈金也不妨礙她們日後繼續找個老實接盤俠嫁人,也算是雙方互贏互利。
請問李易峰的玩兒法跟王思聰的有區別嗎?有一種說法王思聰是包月,期間雙方還至少是情侶關係,雖然王校長也算是換女朋友比換衣服還勤快,但是這些女網紅跟王思聰交往的時候還是以男女朋友的關係去出鏡的。反觀李易峰和李雲迪有點像日結的意思,也談不上跟有露水情緣的女性有什麼感情。畢竟在“一條玉臂千人枕,兩顆葡萄萬人嘗”的卡戴珊家族不也是號稱名媛嘛?只不過在美國卡戴珊姐妹們玩法比國內的很多名媛們說出來要高級一點,其實也差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