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114年,《水滸傳》中著名的白虎堂案在開封府開庭。該案原告和被告都下了血本,但最終也沒有達到自己想要的目的,反而兩敗俱傷。不過,的確有人在此案中得到了好處,那就是吃了原告吃被告的執法人員。
我們來算筆賬,算算都有哪些和此案有關的執法人員從中得到了好處,各自得了多少:
1、開封府工作人員 三千兩白銀以上
在《水滸傳》中,林沖關進大牢後,並沒說林沖家人使錢的具體數目,只寫“自來送飯,一面使錢。林沖的丈人張教頭亦來買上告下,使用財帛。”究竟花了多少,比較難說,可以參考後來武松入獄後,施恩使銀子的一些細節:
節級:一二百兩
施恩將了一二百兩銀子,徑投康節級,卻在牢未回。施恩教他家着人去牢里說知。
《水滸傳》第二十九回
孔目:一百兩
施恩相別出門來,徑回營里,又尋一個和葉孔目知契的人,送一百兩銀子與他,只求早早緊急決斷。
《水滸傳》第二十九回
牢子:三四十兩
次日施恩安排了許多酒饌,甚是齊備,來央康節級引領,直進大牢里看視武松,見面送飯。此時武松已自得康節級看覷,將這刑禁都放寬了。施恩又取三二十兩銀子,分與眾小牢子……過了兩日,施恩再備些酒食錢財,又央康節級引領入牢里,與武松說話。相見了,將酒食管待,又分俵了些零碎銀子與眾人做酒錢。
《水滸傳》第二十九回
總的算了一下,施恩在武松從案發到出結果期間,一共花了三百兩銀子左右。要知道,武松犯的是偷竊罪,原告張都監只不過相當於地方武裝部的團級幹部。而林沖犯的是竊聽國家軍事機密罪和刺殺國家軍委領導人未遂罪,這兩條罪加起來,都夠槍斃十五分鐘的。所以,林沖家花的銀子絕不能少於三千兩。
2、刑警董超、薛霸 一百四十二兩白銀左右
在此案中,原告高俅最大的失算就是不應該盲目相信自己的權勢足以壓倒一切。在該案開庭之前,他沒有想到派人打點,所以案件的判決結果對他來說並不理想,他才“情知理短,又礙府尹,只得准了。”為了致林沖以死地,他只好在押送犯人的警察董超、薛霸下血本。原告林沖這邊也在董超、薛霸身上使了不少銀子,所以,這兩個警察一趟押送犯人的公務下來,每人得了七十多兩白銀:
林沖老丈人給的二十兩
酒至數杯,只見張教頭將出銀兩齎發他兩個防送工人已了。
《水滸傳》第七回
此處沒說具體數目,參考武松發配時,施恩“取十來兩銀子,送與他兩個公人。”估計林沖老丈人至少要出二十兩。
陸謙給的一百兩
酒至數杯,那人去袖子里取出十兩金子放在桌上,說道:“二位端公,各收五兩,有些小事煩及。”
《水滸傳》第七回
這十兩金子按照當時的兌價,應該在一百兩銀子左右,黑市還可能更貴。
林沖一路請飯五兩
林沖也把包來解了,不等公人開口,去包裹取些碎銀兩,央店小二買些酒肉,糴些米來,安排盤饌,請兩個防送公人坐了吃。
……
林沖看時,腳上滿面都是燎漿泡,只得尋覓舊草鞋穿,那裡去討,沒奈何,只得把新草鞋穿上。叫店小二算過酒錢,兩個公人帶了林衝出店,卻是五更天氣。
《水滸傳》第七回
魯智深給的二三兩
魯智深又取出一二十兩銀子與林沖;把三二兩與兩個公人,道:“你兩個撮鳥,本是路上砍了你兩個頭,兄弟面上,饒你兩個鳥命。如今沒多路了,休生歹心!”
《水滸傳》第八回
柴進給得十五兩
便叫莊客取十兩銀來。當時將出。柴進對押解兩個公人道:“小可大膽,相煩二位下顧,權把林教頭枷開了。明日牢城營內,但有事務,都在小可身上。白銀十兩相送。”
……
又將銀五兩齎發兩個公人,吃了一夜酒。
《水滸傳》第八回
滄州監獄:差撥十二三兩,管營五兩
本來,按照行價,這名獄警應該和監獄長一樣,各得五兩。這是林沖的獄友告訴他的:“若要使得好時,管營把五兩銀子與他,差撥也得五兩銀子送他,十分好了。”林沖會做事,先是取了五兩銀子給差撥:
“差撥哥哥,些小薄禮,休言輕微。”
差撥看了,道:“你教我送與管營和俺的都在裡面?”
林沖道:“只是送與差撥哥哥的,另有十兩銀子,就煩差撥哥哥送與管營。”
《水滸傳》第八回
完事之後,差撥把管營那份扣了五兩:
原來差撥落了五兩銀子,只將五兩銀子並書來見管營。
《水滸傳》第八回
林沖得了一個好差使,又給了差撥二三兩:
林沖道:“謝得照顧。”又取三二兩銀子與差撥,道:“煩望哥哥一發周全,開了項上枷更好。”
《水滸傳》第八回
後來陸謙又給了管營和差撥共一包金銀,具體數目不詳,可拿了那麼多銀子,差撥和管營啥事也沒辦成。既燒毀了國家重要物資,又搭上了自己的性命。
一起白虎堂案件在公元1114年至少花了三千一百六十兩白銀,這還不包括案件的訴訟費、公人的差旅費、犯人的木枷費等正常開支,只是官吏的灰色收入。這三千一百兩白銀數目極其龐大,《宋史》及《續資治通鑒》均提到自真宗朝開始因白銀存量偏少,銀價不斷上漲,基本上是兩千個以上的銅錢當銀一兩。根據《宋史食貨志》提到“熙、豐以前,米石不過六七百”和《宋史職官志》“每斗(米)折錢三十文”的記載,以兩千個銅錢折銀一兩計算,當時的米價一石米需要三百到六百銅錢,一兩銀子基本上可以買到四到八石大米,再以宋代一石米相當於現在六十六公斤計算,一兩銀子相當於人民幣一千多元,三千一百六十兩白銀就是三百一十六萬人民幣,和現在某些被法辦的幹部的貪污的公開數字相當。
《水滸傳》中的好多人物都有過犯罪史,因此牽扯出一批趙宋王朝司法系統的工作人員。荒誕的是,這些無視國法,胡作非為的工作人員中,有很多後來都上了梁山,成了“梁山好漢”,讓人懷疑衡量好漢的標準究竟是什麼。
我們先來看看在公安部門工作的代表人物,鄆城縣尉司管下的步兵都頭——插翅虎雷橫。
書中介紹雷橫:“原是本縣打鐵匠人出身;後來開張碓房,殺牛放賭;雖然仗義,只有些心地褊窄,也學得一身好武藝。”本職工作為“擒拿賊盜”的警察,拿得是趙宋王朝納稅人的銀子,卻不能忠於職守,而是靠“開張碓房,殺牛放賭”這樣帶有黑勢力性質的第三產業賺外快,還結交了東溪村村霸晁蓋等黑道分子,真可謂警匪一家。
從小我們就知道,警察叔叔是抓壞人的。接下來,我們再來看看雷橫叔叔都抓過哪些壞人。
警察雷橫一出場,正趕上鄆城縣搞嚴打,縣令命他領着二十個武警巡邏。這種巡邏其實就是做做樣子,藉著巡邏,這些人來到東溪村山上,采了一批紅葉,留做紀念。
回去的路上,在靈官廟,遇到了一個可疑分子。
只見供桌上赤條條地睡着一個大漢。天道又熱,那漢子把些破衣裳團做一塊作枕頭枕在項下,齁齁地沉睡著了在供桌上。
雷橫看了道:“好怪好怪!知縣相公忒神明!原來這東溪村真箇有賊!”大喝一聲。那漢卻待要掙挫,被二十個士兵一齊向前,把那漢子一條索綁了,押出廟門,投一個保正莊上來。
《水滸傳》第十二回
在沒有任何犯罪證據的前提下,說抓人就抓人,就不怕冤枉好人嗎?至少也應該先看看這人有沒有身份證、暫住證吧。警察雷橫才不管這些。他抓人的理由就是“我看那廝不是良善君子”。這事竟然能光憑看就看出來,這眼力不去給人看相實在虧了。
抓了人後,警察雷橫也不忙着交差,還要再去東溪村保正那裡敲竹杠,天不亮就把晁蓋叫醒,讓晁蓋安排飯局。理由是“我們把索子綁了,本待便解去縣裡見官,一者忒早些,二者也要教保正知道,恐日後父母官問時,保正也好答應。”
不過,也巧,這次雷橫碰巧還真抓了一個要犯——蓄謀搶劫的劉唐。瞎貓碰上死老鼠的雷橫本來也算立上一功,晁蓋劉唐兩人演了一齣戲,來了段現場認親,雷橫就把人給放了。當然,放不能白放。
雷橫放了那漢,一齊再入草堂里來,晁蓋取出十兩花銀,送與雷橫,說道:“都頭,休嫌輕微,望賜笑留。”雷橫道:“不當如此。”晁蓋道:“若是不肯收受時,便是怪小人。”雷橫道:“既是保正厚意,權且收受。改日得報答。”晁蓋叫那漢拜謝了雷橫。晁蓋又取些銀兩賞了眾士兵,再送出庄門外。
《水滸傳》第十三回
真相很可能是這樣:雷橫抓了劉唐再去找晁蓋,就盼着劉唐和晁蓋認識。因為完成一個嚴打指標,政府或許並沒有多少獎金,如果劉唐和晁蓋認識的話,為了贖人,晁蓋交上一筆罰款,他們一分,油水又多,還賺了人情。
在鄆城縣,黑白兩道通吃的警察雷橫可以說是飛揚跋扈。吃霸王餐,拿霸王銀,還看霸王戲。
白秀英托著盤子,先到雷橫面前。雷橫便去身邊袋裡摸時,不想並無一文。雷橫道:“今日忘了,不曾帶得些出來,明日一發賞你。”白秀英笑道:“‘頭醋不釅二醋薄。’官人坐當其位,可出個標首。”雷橫通紅了麵皮,道:“我一時不曾帶得出來,非是我捨不得。”白秀英道:“官人既是來聽唱,如何不記得帶錢出來?”雷橫道:“我賞你三五兩銀子,也不打緊,卻恨今日忘記帶來。”
《水滸傳》第五十回
按道理,看戲買票,該多少錢給多少錢。一向看“霸王戲”慣了的雷橫根本沒有花錢看戲的習慣。也許他那天確實沒帶,因為作為警察,他平日吃喝玩樂需要自己買單的時候也不多;就算是帶了,也覺得沒有必要給,他可以用“維持治安”的理由免費看鄆城縣所有的演出,沒想到在白秀英這裡碰了釘子。
恰巧,這白秀英是鄆城縣知縣的情婦,有這麼大的靠山,白秀英自然也飛揚跋扈,最終被雷橫在法庭上用枷活活打死。
可惜,這個殺死領導情婦的警察沒有得到政府領導的授意,所以被政府領導判了刑,而不是和政府領導一起被判刑。
再來看看在趙宋王朝監獄部門工作的代表人物:江州兩院押牢節級——神行太保戴宗。
戴宗最初是吳用在梁山上介紹給宋江的,說是自己的“至愛相識”,說明戴宗這個監獄幹部不光黑白通吃,還和有規模的反動組織私下有聯繫。
宋江第一次見戴宗,身份是一名新發配來的犯人。宋江故意沒有給這個監獄幹部紅包,讓這個監獄幹部的德性原形畢露:
見那節級掇條凳子坐在廳前,高聲喝道:“那個是新配到囚徒?”牌頭指着宋江道:“這個便是。”那節級便罵道:“你這黑矮殺才,倚仗誰的勢要,不送常例錢來與我?”宋江道:“‘人情人情,在人情願。’你如何逼取人財?好小哉相!”兩邊看的人聽了,倒捏兩把汗。那人大怒,喝罵:“賊配軍!安敢如此無禮,顛倒說我小哉!那兜馱的,與我背起來!且打這廝一百訊棍!”兩邊營里眾人都是和宋江好的,見說要打他,一哄都走了,只剩得那節級和宋江。那人見眾人都散了,肚裡越怒,拿起訊棒,便奔來打宋江。
《水滸傳》第三十七回
對戴宗來說,手下的犯人命如草芥,他自己都說結果一個犯人的性命“只似打殺一個蒼蠅”。待他知道了宋江的身份後,自己卻變成了蒼蠅般的嘴臉:“大驚,連忙作揖”。
真是見過臉皮厚的,沒見過臉皮這麼厚的。
上樑不正下樑歪,有這樣的幹部當領導,他手下的獄警更不會是什麼好東西。
黑旋風李逵就是其中的一員。據戴宗介紹,李逵“因為打死了人,逃走出來,雖遇赦宥,流落在此江州,不曾還鄉。為他酒性不好,人多懼他。能使兩把板斧,又會拳棍。見今在此牢里勾當。”
戴宗介紹李逵的這些能力,哪一樣是優點?
如果當時招聘獄警需要考試,我們想象一下李逵是怎麼通過面試的。
考官:“什麼學歷?”
李逵:“鳥毛不會。”
考官:“結婚了嗎?”
李逵:“不打算結了。”
考官:“為何?”
李逵:“聽說干獄警結了婚生孩子也是沒屁眼,不結也罷!”
考官:“打過架嗎?”
李逵:“剛殺死了人。”
考官:“為什麼?”
李逵:“賭博,我輸了錢,他非得要。”
考官:“怎麼殺的?”
李逵:“用斧子,一斧子砍腦袋上,又一斧子砍脖子上,又一斧子砍胳膊上……”
考官:“行了,行了,別比划了。”
李逵:(興奮地)“又一斧子砍他大腿上,又一斧子……”
考官:“你第一斧子不就把人砍死了嗎,後來這幾斧子還砍啥啊?”
李逵:“噢——我不識數。”
考官:“體能好嗎?”
李逵:“還可以,一拳能把犯人打暈。”
考官:“能喝酒嗎?”
李逵:“喝暈了一拳能把犯人打死。”
考官:“出了事如何是好?”
李逵:“就說是臨時工乾的。”
考官:“如果出了人命呢?”
李逵:“小事一樁,大不了搞一份精神病的醫學證明過來。”
考官:“你被錄用了,我們監獄需要的就是這樣的人才!”
監獄裡真是人才輩出,後來也上了梁山的另一名監獄幹部也是一名人才——大名兩院押牢節級兼充行刑劊子鐵臂膊蔡福。
李固想找蔡福暗算盧俊義,先是給蔡福五十兩蒜條金。這筆錢雖然不是小數目,但在拿慣了灰色收入的蔡福看來,九牛也不一毛,於是,蔡福冠冕堂皇地說:“你不見正廳戒石上刻着‘下民易虐,上蒼難欺?’你那瞞心昧己勾當,怕我不知!你又佔了他家私,謀了他老婆,如今把五十兩金子與我,結果了他性命,日後提刑官下馬,我吃不得這等官司!”
等李固再添了五十兩,蔡福的口氣才有所緩和,並直接開出了價碼:“李主管,你‘割貓兒尾,拌貓兒飯!’北京有名恁地一個盧員外,只值得這一百兩金子?你若要我倒地,也不是我詐你,只把五百兩金子與我!”
在蔡福心裡,五百兩金子,就可以買一條員外的性命,說明他平日不知拿了多少黑心錢。
李固把金子給蔡福後,剛才還口口聲聲說著“下民易虐,上蒼難欺”的蔡福起身道:“明日早來扛屍。”看來,所謂“上蒼難欺”,“難”在錢少。
更為戲劇性的是,蔡福剛收了李固這五百兩金子,回家就碰上了柴進,出手就是一千兩黃金,條件是救盧俊義。
有了這一千兩黃金,李固那五百兩就白費了。
次日,李固不見動靜,前來蔡福家催併。蔡慶回說:“我們正要下手結果他,中書相公不肯,已叫人分付要留他性命。你自去上面使用,囑付下來,我這裡何難?”李固隨既又央人去上面使用。中間過錢人,去囑託梁中書道:“這是押獄節級的勾當,難道教我下手?過一兩日,教他自死。”兩下里廝推。
《水滸傳》第六十一回
沒有最黑,只有更黑。這就是發生趙宋王朝的《黑獄斷腸歌》。蔡福是北京人,他真該學一學京韻十足的《賣布頭》里那段吆喝:“你說我這監獄,怎麼那麼黑,你說怎麼那麼黑?氣死戴宗,還不讓李逵,氣死那滄州的管營差撥你們死得虧呀。怎麼那麼黑?原告送了炭,被告送了煤,財源滾滾來我就是監獄的甩手大掌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