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貓眼
人這一生又有幾人不會犯錯?知錯能改善莫大焉,所以大多時候一句對不起可以換來沒關係,但是原則與底線的錯誤卻永遠不可觸碰,一旦觸碰便很難換到那句“沒關係”。
有些時候很是費解,藝人的團隊那麼龐大,為什麼就沒有人專門教教他們懂法、守禮、認常識、知原則、守底線?
打造一個藝人除了撈金就是撈金,娛樂團隊捧出一個“角兒”,然後就藉著公眾名氣來獲取巨額盈利,人人都賺得盆滿缽滿,然而既然利用公眾力賺錢那麼就該維護好個人的公眾形象,而且這種維護應該是從內到外的,不是敷衍不是偽裝,否則倒塌的那一天,也不要怨天尤人。
因為《山河令》大火的演員張哲瀚就成為了這圈裡塌掉的又一人,書香門第,日日讀書,過往人設里是一個知識儲備豐富,涵養高雅的翩翩佳公子,但是就是這位佳公子,自己開開心心放出了曾參加友人婚禮的照片:
背景乃木神社,背景靖國神社,背影黛薇夫人。
一個飽讀詩書,一個平日里知識儲備頗豐的公眾人物,就這樣一下下地自己撕開了自己營造的人設,如果他真如自己打造的那般模樣他做下這些事就真的別有用心,涵義頗深,而如果是無知者無畏,那麼人設崩塌就是沒得說了。
但是哪怕如他所說的無知者無畏就能被原諒么?
更何況在大眾指出他的問題第一時間,團隊是刪帖威脅恐嚇,不僅不能幫助“無知”藝人普及認知和常識,還妄圖錯上加錯,看來娛樂圈的很多團隊除了撈錢能提供點幫助,也幹不了別的,故提高娛樂圈藝人和麾下的一大幫團隊素質水平還真是迫在眉睫。
回到主題,在人生當中其實犯下的所有錯誤都應該付出代價,如果他人原諒這是他人的寬容,但是他人不原諒是正常,付出代價卻是理所當然,小事如此大事更是如此。
“拜鬼社”到底代表什麼,有何意義,這都是該砸進骨子裡的常識,雖然某國神社眾多是日常建築,但是在戰後很多代表性的神社都一目了然,所以張哲瀚不冤,無論是明知還是無知,做過了就是傷害了大眾,而且如果這等行徑都能被原諒,我們還拿什麼去抵制他國惡劣行為?
無知不是借口,無知不是擋箭牌,無知不是理由,大眾不原諒,那麼就沒有任何人可以替大眾說出原諒。
他傷害的是無數國人之心,破壞的是無數國人對異國拜祭“惡鬼”的抵制之力,生為華夏子民去祭祀拍照都可以被輕飄飄的放過,那麼我們拿什麼去要求他國禁止拜祭自己的神社?
所以官媒接連發話對張哲瀚點名批評,廣告商也紛紛解約,並不過分,這不過是對錯誤的懲罰而已,因為有些錯要牢牢刻在骨子裡,一輩子都不允許犯。
每個人都一樣,犯了錯誤總會原諒你的只有父母,對於藝人粉絲就是衣食父母,只有他們才能毫無顧忌地去原諒你觸犯的任何錯誤。
在他們眼裡一切都無傷大雅,但是他人不行,犯了錯認罰是自己應得的,而他人原諒不原諒是他人的權利,有錯要說對不起,認罰要立正,這都是自己該付出的代價,但是不是每句對不起別人都得說出沒關係。
而現在我們不說沒關係,這是血脈里的底線和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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