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州"打黑第一案"主犯王世兵,是一名涉黑的無期徒刑罪犯,在2008年被判刑。但王世兵在獄中卻和在外面沒什麼兩樣,正常地用手機和別人聯繫,用現金和獄友們一起聚眾賭博,給監獄的領導們行賄,喝白酒,有事沒事還發發朋友圈。
7月31日,記者從湖北荊門沙洋人民法院獲悉,為王世兵等人提供幫助的獄警徐某等人,已經被判刑。
荊州"打黑第一案"
據悉,王世兵領導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從開設賭場發家。2002年,王世兵在賭場與一名男子因為分紅髮生了糾紛,王世兵直接將對方用刀捅傷。2005年,王世兵和其團伙在娛樂城將一名男子刺殺身亡。2006年,王世兵的車擋住了一位司機的路,司機要求其離開,結果被王世兵的手下砍傷。2008年,王世兵和團伙投資的公司在生產五氧化二釩時污染了兩個村子的農田,村民和公司起了糾紛後,王世兵帶着自己的組織對居民和過路的群眾進行隨意地毆打,導致37人受傷,破壞房屋無數。
2008年12月23日,湖北省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於作出(2008)荊刑初字第53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認定王世兵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賭博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獄中的"愜意生活"
2012年底,王世兵請徐某幫忙攜帶3000元現金,之後王世兵的妻子廖某春到徐某所住的小區樓下將3000元現金交由徐某,徐某轉交給王世兵。
2013年下半年,王世兵在請求獄警徐某幫其傳遞一部手機進監供其使用,徐某同意。後王世兵的兒子王某沙按照王世兵的安排購買了1部手機及1張手機卡交給徐某,後徐某轉交給王世兵。
在2013年至2017年期間,徐某共計幫王世兵夾帶了65000元現金。
王世兵在獄中過起了快活的日子,不僅能和外界正常聯繫,還在監獄裡重操老本行賭博。王世兵還向其他獄友提供借貸業務,如果有人需要現金,就要對方親屬將錢打入他的卡內,然後他再給現金給對方本人。同時,王世兵還聯繫了獄外的碼庄,向"碼庄"朱某玉購買地下六合彩22次,投注金額累計72500元。
2014年春節前後,王世兵幫助罪犯楊某玥向時任荊州監獄一監區一分監區指導員蘇某軍(另案處理)行賄3000元。
2014年3月,王世兵在監內向蘇某軍行賄5000元。
2015年10月,王世兵幫助罪犯區某暉向時任荊州監獄原副監獄長向隆洪(另案處理)行賄10000元。
2013年12月至2016年7月期間,徐某幫助罪犯王世兵攜帶白酒400斤左右,共收受王世兵好處費20000元。
而王世兵在收到白酒後,就和獄友們聚眾賭博然後喝酒,還把照片發到了朋友圈,不少人給王世兵點贊。2013下半年至2017年3月,王世兵在獄中用自己的微信賬號發布微信朋友圈信息600餘條,引發評論和點贊信息數千條。
受賄後徇私舞弊,為罪犯減刑
荊州監獄另一名獄警陸某,則涉嫌犯徇私舞弊減刑罪。陸某主要是給王世兵和另一名叫作黃某某的罪犯傳遞現金到監獄,以及為他們違規呈報減刑提供便利。
2014年3月28日,陸某在參加對罪犯黃某某提請減刑的討論時,陸某明知黃某某在監內私藏現金、按照規定不符合提請減刑條件,但陸某故意隱瞞黃某某在監內私藏現金的違紀事實,發表同意對黃某某呈報減刑十一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不變的意見,2014年9月23日,罪犯黃某某被湖北省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減刑十一個月。
正是徐某和陸某的暗中幫忙,讓本該在獄中服刑的眾人,過上了"天堂般快活的日子",對此,沙洋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徐某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而陸某犯徇私舞弊減刑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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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瀟湘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