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音樂
古典音樂有廣義、狹義之分。廣義是指那些從西方中世紀開始至今的、在歐洲主流文化背景下創作的西方古典音樂,主要因其複雜多樣的創作技術和所能承載的厚重內涵 而有別於通俗音樂 和民間音樂 。狹義指古典主義音樂 ,是1750-1820年這一段時間的歐洲 主流音樂,又稱維也納古典樂派 。此樂派三位最著名的作曲家是海頓 、莫扎特 和貝多芬 。
海頓、、貝多芬、莫扎特
CLASSICAL MUSIC,中文翻譯成“古典音樂”,有人認為“古典”給人的感覺有古董、古板的味道,故改稱“經典音樂”。也有人根據牛津英文辭典里對古典的定義,in traditional and serious style,而稱其為“嚴肅音樂”。於是,“古典音樂”又被戴上了“嚴肅”的帽子,讓人更不敢靠近。但下此定義的人一定沒有好好查字典,因為serious的第二條義項是這樣給出定義的:(指書、音樂等)啟發思考的,不僅為消遣的。因此我們知道原來古典音樂不同於流行音樂的地方是它內涵深刻,能發人深思,更能使人高尚,免於低俗。
再來看一下朗文辭典對古典音樂的解釋music that people consider serious and that has been popular for a long time。可見,古典音樂是歷經歲月考驗,久盛不衰,為眾人喜愛的音樂。古典音樂是一個獨立的流派,藝術手法講求洗鍊,追求理性地表達情感。
廣義古典音樂
古典音樂是一個含義廣泛的術語,廣義的西洋古典音樂
是指那些從西方中世紀開始至今、並在歐洲主流文化背景下創作的音樂,或者指植根於西方傳統禮拜式音樂和世俗音樂,其範圍涵蓋了約公元9世紀至今的全部時期。主要因其複雜多樣的創作技術和所能承載的厚重內涵而有別於通俗音樂和民間音樂。在地理上,這些音樂主要創作於歐洲和美洲,這是相對於非西方音樂而言的。另外,西洋古典音樂主要以樂譜記錄和傳播,和大多數民間音樂口傳心授的模式不同。
亦有人認為“古典”是對應於“流行”而言的,因為這些音樂經得起時間的考驗,能夠引起不同時代聽眾的共鳴。
但如果細究古典一詞,本意可以理解為古代留傳下來堪稱經典的音樂作品(古代+經典),但是一般來說,古典音樂是具有規則性本質的音樂,具有平衡、明晰的特點,注重形式的美感,被認為具有持久的價值,而不僅僅是在一個特定的時代流行。這也體現於“古典”(classical)與“經典”(classic)的不同。
狹義古典音樂
古典音樂(classical music)本來是專指德奧在1750—1830年間以海頓、莫扎特、貝多芬為代表的音樂,即所謂“維也納古典樂派”的音樂(或翻譯為“維也納古典主義音樂”)。這就是狹義的古典音樂。
歐洲藝術音樂
從這個狹義的古典音樂概念出發,我們可以向前追溯到巴赫、亨德爾,乃至更早的宗教音樂(含天主教即羅馬公教,東正教,基督新教),向後延伸到浪漫主義、民族樂派,以及20世紀西方的現代音樂。這些都是廣義的古典音樂,也就是基於這個傳統的,無論是繼承和發揚這個傳統,還是試圖以創新來突破這個傳統的音樂創作嘗試,都可以歸入古典音樂之內。而在這個傳統外獨立發展的音樂,雖然有借鑒和影響古典音樂創作的,但是一般也不歸入古典音樂之內,比如爵士樂、搖滾樂,以及東方一些民族的音樂。
因此對於廣義的“古典音樂”這個詞來說,歐洲藝術音樂的定義更加準確。
歐洲藝術音樂與其他的非歐洲音樂和流行音樂體系的主要區別是記譜法有所不同,其規則大約源自於16世紀便開始使用的記譜法。在西方記譜法中,作曲者給演奏者規定了音調、格律、速度,獨特的節奏和對於同一段音樂準確的演奏方式。這種即興演奏發揮空間很小的記譜法模式,極大的不同於非歐洲藝術音樂(相對於傳統的日本音樂和印度音樂)和流行音樂。
古典音樂作為音樂中類別的稱呼,是相對於輕音樂、通俗音樂等類別而存在,它本身並沒有嚴格明確的解釋或者定義。在輕音樂範圍里,有時也採用“古典”的概念來指某些經過時間檢驗,被人們奉為楷模的輕音樂作品,如古典輕歌劇、古典爵士樂等,這裡的classical理解為“古代+經典”,似乎更為合適一些。
當人們聽到貝多芬、莫扎特、舒伯特等古典音樂家的音樂作品時,它帶給人們的不僅僅是優美的旋律,充滿意趣的樂思,還有真摯的情感,或寧靜、典雅,或震撼、鼓舞,或歡喜、快樂,或悲傷、惆悵……
歷史沿革
1、格里高利
說到歐洲古典音樂,不能不提到中世紀伊麗莎白時期,格里高利時期的音樂,其中,佔主導地位的是宗教音樂。當時的人們對基督的信仰與崇拜,直接影響到了當時社會的政治與音樂,當時的音樂,只是純粹的宗教用途,只限於在教堂中演唱,沒有樂器,但是,卻對今後的音樂發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2、文藝復興
到了1450年,歐洲音樂開始進入了文藝復興時期,因為當時的歐洲政治的不穩定,教廷的威信與勢力開始衰弱,資產階級萌芽,為了適應當時社會的發展與人們的新思想,音樂開始宣揚以人為本的思想,所以在各個領域裡都開始了文藝復興運動,也就是在那時,歐洲傳統的大小調式逐漸形成。
3、巴洛克時期
歐洲到了1600年開始,進入了一個大發展的時期——巴洛克時期,那時候不僅產生了像大家所熟知的巴赫,亨德爾等偉大的作曲家,歌劇,協奏曲,奏鳴曲等題材相繼被創造發展出來。
4、古典主義時期
當歐洲音樂進入古典時期後,也就是在1750年巴赫逝世後,歐洲復調後繼無人,樂風轉向簡潔實用的主調,那時候,出現了三位音樂大師:“交響樂之父”海頓,“神童”莫扎特,以及“樂聖”貝多芬。音樂的主題也從延續幾個世紀的宗教音樂,逐漸變成富有豐富哲理內涵的古典音樂。
5、浪漫主義時期與民族樂派
在1827年貝多芬逝世後,結束了嚴謹的古典主義時期。當時的歐洲正在接受浪漫主義的洗禮,當時的作曲家把作曲當作抒發內心情感的手段,對音樂的審美也有了進一步的發展,產生了炫技等音樂表現手法。如當時的帕格尼尼,李斯特等就是那時紅極一時的演奏家。音樂表現,風格也日趨豐富,出現了一些以民族音樂語言進行創作的民族作曲家,如芬蘭的西貝柳斯,挪威的格里格,俄羅斯的五人強力集團等,都是民族樂派的偉大作曲家。
6、浪漫主義後期
在浪漫主義後期,也就是歐洲調性體系發展到了最輝煌也是最後的時期,我不得不提到拉赫馬尼諾夫,馬勒等作曲家,他們把歐洲傳統作曲法發展到了極致,當然也包括新的嘗試,出現了像馬勒第八交響曲《千人合唱》這樣的宏大的作品。再者,就是斯特拉文斯基,他的新古典主義崇尚復調和對位法,採用多調性,為以後的傳統作曲法到先鋒音樂的過渡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7、印象派音樂
時間進入19世紀,出現了以德彪西為首的印象派音樂。音樂表現極具色彩化,和當時的繪畫風格有相同之處。
8、十二音序列與無調性音樂
時間到了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音樂又有了突破性的發展,以韋伯恩為開始的作曲家打破十二音作曲法,拋棄了近400年的歐洲調性體系,發明了十二音序列,之後無調性等音樂形式出現,如當時的勛伯格就是代表。
9、電子音樂與先鋒音樂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科技更加發達,人們的思想也更加豐富,出現了電子音樂,以及國家間的文化交流不斷融合,產生了更加豐富的音樂形式,更加多元化!在1945年後的音樂被稱為先鋒音樂,這時候的音樂已經動搖了人們對音樂的美的看法,也更加理論化,產生了象無聲音樂,噪音,微分音等人們無法理解的音樂形式!
註:按廣義的古典音樂定義:從17世紀到19世紀的專業音樂創作來看,印象派音樂和現代音樂皆屬古典音樂之類;若按嚴格的古典音樂定義,則古典是指海頓、莫扎特、貝多芬等人的音樂作品。
主要樂器
1、木管樂器
短笛piccolo、長笛 flute、雙簧管 oboe、英國管 english horn、黑管 clarinet、低音黑管bass clarinet、大管 bassoon、低音大管 contrabassoon、高音薩克斯 soprano saxophone、中音薩克斯 alto saxophone、次中音薩克斯 tenor saxophone、上低音薩克斯 baritone saxophone;
2、銅管樂器
圓號french horn、小號trumpet、短號cornet、柔音號flugelhorn、長號trombone、低音長號bass trombone、次中音號baritone horn、上低音號euphonium、大號tuba;
3、打擊樂器
定音鼓timpani、小軍鼓snare drum、大軍鼓bass d
rum、小鑔small cymbals、大鑔big cymbals、吊鑔splash cymbal、鈴鼓tambourine、三角鐵triangle、響板castnet、鑼gong(tam-tam)(grongkas)、音棒claves、雪橇鈴sleighbell、木琴xylophone、馬林巴琴marimba、管鍾tubular bell、鐘琴glockenspiel、鐵琴vibraphone、鋼片琴celesta;
4、鍵盤樂器
鋼琴piano、管風琴organ,大鍵琴harpsichord;
5、弦樂器
小提琴violin、中提琴viola、大提琴cello、低音提琴double bass,豎琴harp。
巴洛克時期
巴洛克時期是古典音樂早期的一個重要形式,這個時期的音樂以復調音樂為主,華麗且複雜。
雖然巴洛克音樂已經突破了宗教音樂完全的秩序和純真的表現,變得更加豐富了,但是在整個古典音樂的發展中,這個時期的音樂仍然受着很多宗教音樂的影響,透露出一種嚴謹的氣息。不過巴洛克時期的音樂相對於之前的音樂形式更加自由化了,各種音樂類型的出現以及樂器的成熟,使這個時期的音樂充滿着一種特殊的氣息,為後人所追捧。
在巴洛克時期的音樂家們是比較多的,並且相對現代的音樂家來說也要多產得多。在巴洛克時代最重要的人物應該是亨德爾、維瓦爾第、巴赫三位音樂家。亨德爾和巴赫都是以那個時代的鍵盤樂器管風琴和羽管鍵琴見長,但作曲形式稍有不同。亨德爾在歌劇方面的成就較多,而巴赫則一直專註於各種器樂的創作,為後人留下了大量經典的器樂作品。這一時期的小提琴音樂已經接近成熟,維瓦爾第的貢獻不可忽視。
這一時期的音樂是現代演奏會的先河。作曲家手下的巴洛克音樂帶有顯見的特性:華麗、複雜、藻飾、扭曲,着重於超現實和雄偉宏奇,這些特質都能彼此融會貫通。如果說文藝復興時代(以及後來的古典時代)代表着井然的秩序和澄澈的表現,那麼巴洛克時代(及後來的浪漫時代)就是代表著騷動、不安和疑慮。
四聲部的和聲,以及加上文字指示和弦的「數字低音」 (figured bass) 都產生於巴洛克時代;舊有的教會調式消逝,大小調音階系統和沿用至今的相關調性之崛起,是巴洛克時代大事。另外,節奏思想也在這個時代萌芽,也就是在音樂曲譜中加入小節線。這些形式日後直接衍生為奏鳴曲、交響曲、協奏曲、前奏曲與變奏曲。不過巴洛克時代也不乏一些自由的曲式——如觸技曲、幻想曲、序曲和主題模仿(古幻想曲) 。
巴赫
(1685~1750)德國作曲家,管風琴、小提琴、大鍵琴演奏家。
- 《十二平均律鋼琴曲集》
- 《賦格的藝術》
- 《勃蘭登堡協奏曲》
蒙特威爾第
(1567~1643)由文藝復興時期跨越到巴洛克時期的意大利作曲家。)
1.牧歌選輯
2.晚禱(1610年)
3.歌劇《奧菲歐》
柯瑞里
(1653~1713)意大利小提琴家、作曲家。
1.十二首大協調曲OP.6。
2.小提琴奏鳴曲集OP.5(包括著名的《佛利亞》)。
浦賽爾
(1659~1695)英國作曲家。
1.歌劇《狄多與阿尼亞斯》。
2.歌劇《仙后》。
3.歌曲選輯。
4.頌歌選輯。
斯卡拉蒂
(1685~1757)意大利作曲家。
推薦曲目:奏鳴曲集(鋼琴、大鍵琴、風琴均有選)。
塔替尼
(1692~1770)意大利小提琴家、作曲家。
曲目:
1.《魔鬼的顫音》小提琴奏鳴曲。
2.柯瑞主題變奏曲。
裴高賴西
(1710~1736)意大利作曲家。
曲目:聖母悼歌。
維也納古典樂
巴洛克時代的結束是以巴赫的逝世為界限的,隨後而來的便是維也納古典樂派時期。
這個時期的音樂繼承了歐洲傳統的復調音樂和主調音樂成就,確立了奏鳴曲、協奏曲、交響曲等重要的音樂形式,並且室內樂也在這個時期發展起來,對之後音樂的發展起到很重要的影響。
古典主義時期的音樂相對來說還是比較嚴謹的,繼承了巴洛克時代的理性,但是卻更多的融入了人們的情感,在兩者之中達到了統一。所以古典時期的音樂表達的內容更加豐富了,同音樂藝術完美的融合在一起。
在古典音樂時期,最重要的三位代表人物是海頓、莫扎特、貝多芬。
莫扎特的音樂充滿着華麗感,總是帶給人一種親和力,這種親和力來自於莫扎特為了創作音樂的純真心態。而貝多芬相對於莫扎特來說,則經歷了更多的生活困苦,以及長年病痛的纏繞。他將自己生活中的種種不幸寫入音樂中去,所以貝多芬的音樂帶給人們的更多的是一種憤怒、一種激情、一種與生活抗爭的態度。
因為這一時期的三位代表性人物:海頓,莫扎特,貝多芬的生活與創作主要都在維也納,因此又被稱為“維也納古典樂派”或“維也納古典主義音樂”。此時期作家中,莫扎特的小夜曲、嬉遊曲等都很具親和力。海頓的第一、二號大提琴協奏曲也會是很適合入門者欣賞的曲目。至於貝多芬的作品,轟轟烈烈的音響俯首可得,有代表性的包括他的小提琴奏鳴曲《春》、鋼琴奏鳴曲《悲愴》、《熱情》、《月光》。
葛路克
(1714~1787)由巴洛克後期跨越到古典時期的德國歌劇作曲家。
海頓
(1732~1809)奧國作曲家,有“交響曲之父”的美譽。
曲目:
1. 交響曲第四十五號《告別》。
2. 第八十三號《母雞》。
3. 第八十八號、第九十二號《牛津》。
4. 第九十四號《驚愕 》。
5. 第九十六號《奇蹟》。
6. 第九十九號、第一〇〇號《軍隊》。
7. 第一〇一號《時鐘》。
8. 第一〇三號《鼓聲》。
9.第一〇四號《倫號 》。
莫扎特
奧地利作曲家(1756~1791)。
曲目:
1.第三五~四一號交響曲。
2.鋼琴協奏曲第一九~二七號。
3.小提琴協奏曲第三~五號。
4.長笛協奏曲(二首)。
5.長笛與豎琴協奏曲K.229。
6.豎笛協奏曲K.622 。
7.低音管奏曲K.191。
8.法國號協奏曲(四首)。
9.交響協奏曲(K.364和K.297b)。
10.鋼琴奏鳴曲K.310、K.330~333(331 )、K.457、K.545 。
11.小提琴與鋼琴奏鳴曲(任選)。
12.弦樂四重奏第一四~二三號。
13.豎笛五重奏K.581。
14.法國號五重奏K.407。
15.小夜曲K.239、K.320、K.525 、K.361。
16.歌劇《女人皆如是》、《費加洛婚禮 》、《魔笛》。
17.C大調彌撒曲《加冕》。
18.安魂曲K.626。
19.長笛四重奏(共四首)。
20.鋼琴三重奏(共八首)。
21.A大調單簧管協奏曲K.622。
貝多芬
(1770~1827)德國作曲家,有“樂聖”的美譽。
曲目:
1.交響曲第一~九號(第三號英雄)(第五號命運 )(第六號田園)(第九號合唱)。
2.鋼琴協奏曲第一~五號。
3.D大調小提琴協奏曲。
4.鋼琴奏鳴曲第八號《悲愴》、第十四號《月光 》、第二一號《華德斯坦》、第二三號《熱情》、第二六號《告別》、第二九號《漢馬克拉維亞》、第三十~三二號。
5.小提琴奏鳴曲第五號《春》、第九號《克羅采》。
6.大提琴奏鳴曲第三號、第五號。
7.弦樂四重奏第七~十號、第十三、十四號。
8.鋼琴三重奏學五號《幽靈》、第七號《大公》。
9.序曲選輯。
10.浪漫曲 (G大調與F大調)。
11.三重協奏曲OP.56。
12.歌劇《費黛里奧》。
13.莊嚴彌撒曲OP.123。
14.給愛麗絲 。
15.綺想輪旋曲。
浪漫主義
(約為公元1820—1900)
在1820年後隨着古典音樂時期的結束,浪漫主義音樂開始萌芽。這一時期的音樂形式更為豐富,是古典藝術巔峰時期中離現代最近的,現在最能夠被接受的古典音樂大多出自於這個時期。
浪漫主義音樂已經更加註重人的精神境界和主觀的情感表達,對於自然景物的表現更加突出了,對於民族和民間的音樂利用也更加頻繁,可以說是真正趨向大眾化。其實在古典音樂學派貝多芬、羅西尼等作曲家的晚期作品中,就已經透露出浪漫主義音樂的色彩,1800年前後出生的音樂家們則形成了初期浪漫主義的中心。隨後浪漫主義音樂經過門德爾松、舒曼、肖邦和威爾第等為世人所熟知的音樂家完善,在柴可夫斯基、李斯特和瓦格納時代達到了巔峰,他們構成了浪漫主義音樂的核心。當然晚期的浪漫主義音樂人馬勒、拉赫瑪尼諾夫的貢獻亦不容小覷。
在過渡到現在音樂之前的音樂時期里,即從20世紀初期到現在也不過百年時間,但是這也是古典音樂向現代音樂逐漸進化的時期,在這個短暫的時期中曾出現過多種音樂形式,還能稱之為古典音樂形式的有印象主義音樂、表現主義音樂和新古典主義音樂。表現主義音樂和新古典主義音樂一般被稱為新音樂,泛指印象派音樂之後發現起來的新型音樂形式。這些音樂同浪漫時期以及之前的古典音樂相比,已經有了本質的區別,古典音樂過渡到現代音樂已經成為必然的趨勢。
這一時期的音樂更注重表達人的精神境界與主觀感情,對自然景物的表現也愈加突出,創作上對民族和民間音樂的利用更加重視與頻繁。
19世紀中後期出現了以振興本民族音樂為己任的民族樂派。在音樂體裁上出現了新的器樂獨奏體裁,如夜曲,即興曲,敘事曲,諧謔曲,幻想曲與無詞歌等。此時期作品風情萬種,各自獨具特色,入門曲目有舒伯特藝術歌曲精選《美麗的磨坊少女》;肖邦夜曲、鋼琴協奏曲第二號;門德爾松小提琴協奏曲、鋼琴協奏曲第一、二號;華格納歌劇序曲集;布拉姆斯交響曲第一、三號;柴可夫斯基小提琴協奏曲、鋼琴協奏曲第一號;拉赫曼尼諾夫鋼琴協奏曲第二號、《帕格尼尼主題與變奏》;拉羅《西班牙交響曲》;拉威爾鋼琴協奏曲G大調。
20世紀的作品有布列頓的《青少年管弦樂指引》、《小交響曲》,斯特拉文斯基的《保欽奈拉》、《彼得洛希卡》,以及普羅科菲耶夫的鋼琴奏鳴曲第七號、鋼琴協奏曲第一號。在此推薦德國作曲家亨德密特的《韋伯主題交響變奏曲》、《畫家馬席斯交響曲》,以及美國作曲家科普蘭的《馬術競技會》、《一個平凡人的號角》。
帕格尼尼
意大利小提琴家、作曲家。(1782~1840)
曲目:
1.二十四首無伴奏小提琴隨想曲。
2.第一、二號小提琴協奏曲。
3.摩西幻想曲。
4.《心中類亂》主題變奏曲。
羅西尼
意大利歌劇作曲家。(1792~1868)
曲目:
1.歌劇序曲選輯。
2.歌劇《塞維亞的理髮師》。
3.歌劇《賽米拉密德》。
4.歌劇《灰姑娘》。
5.弦樂奏鳴曲(共六首)。
多尼采蒂
意大利歌劇作曲家。(1797~1848)
推薦曲目:
1.歌劇《拉默摩的露西亞》。
2.歌劇《唐·巴斯瓜雷》。
3.歌劇《愛情靈藥》。
4.歌劇《聯隊之花》。
5.歌劇《寵姬》。
威爾第
意大利歌劇作曲家。(1813~1901)
曲目:
1.歌劇《茶花女》。
2.歌劇《阿伊達 》。
3.歌劇《奧泰羅》。
4.歌劇《麥克白》。
5.歌劇《游唱詩人》。
6.歌劇《命運之力》。
7.歌劇《納布果》。
8.歌劇《假面舞會》。
9.歌劇《唐卡羅》。
10.歌劇《法斯塔夫》。
11.序曲與前奏曲集(任選)。
12.安魂曲126 。
韋伯
韋伯
德國作曲家。(1786~1826)
曲目:
1.第一、二號豎笛協奏曲。
2.鋼琴曲《邀舞》。
3.降B大調豎笛五重奏。
4.《磨彈射手》序曲、《奧伯龍》序曲、《尤里安得》序曲。
5.歌劇《魔彈射手》。
麥亞白爾
(1791~?)德國歌劇作曲家。
曲目:加冕進行曲(選自歌劇《預言家》)。
舒曼
德國作曲家。(1810~1856)
曲目:
1.交響曲第一~四號(No.3萊茵交響曲第一樂章 、第二樂章 、第三樂章 、第四樂章 )。
2.兒時情景OP.15(之第七首夢幻曲)。
3.C大調幻想曲OP.17(第一樂章 、第二樂章 、第三樂章 )。
4.狂歡節OP.9。
5.克萊斯勒利納OP.16。
6.交響練習曲OP.13。
7.幻想小品OP.12。
8.森林景色OP.82。
9.第二號鋼琴奏鳴曲OP.22。
10.A小調鋼琴協曲OP.54(第一樂章 、第二三樂章 )。
11.鋼琴五重奏OP.44。
12.豎笛與鋼琴幻想小品OP.73。
13.三首雙簧管浪漫曲OP.94。
14.《童話畫冊》(中提琴與鋼琴)。
15.五首民謠式作品(大提琴興鋼琴)。
16.A小調大提琴協奏曲。
17.D小調小提琴協奏曲。
18.聯篇歌曲集《詩人之戀》、《女人的愛與生涯》。
19.小提琴奏鳴曲(二首)。
20.鋼琴與法國號的慢板與快板OP.70。
勃拉姆斯
德國作曲家、鋼琴家。(1833~1897)
勃拉姆斯(1833~1897)
曲目:
1.交響曲第一~四號。
2.第一、第二號鋼琴協奏曲。
3.D大調小提琴協奏曲。
4.小提琴與大提琴復協奏曲。
5.匈牙利舞曲(共二十一首)。
6.《大學慶典》序曲、《悲劇》序曲。
7.豎笛五重奏OP.115。
8.豎笛奏鳴曲(二首)。
9.小提琴奏鳴曲(三首)。
10.大提琴奏鳴曲(二首)。
11.第三號鋼琴奏鳴曲。
12.韓德爾主題變奏與賦格曲OP.24。
13.帕格尼尼主題變奏曲OP.35。
14.OP.76、OP.79、OP.116~119的鋼琴小曲集(喜歡布拉姆斯的人這些曲子一定要聽,它包括了間奏曲、隨想曲、狂想曲、敘事曲等)。
15.鋼琴五重奏OP.34。
16.弦樂四重奏(三首)。
17.弦樂六重奏(二首)。
18.鋼琴三重奏(三首)。
19.鋼琴四重奏(三首)。
20.法國號三重奏OP.40。
21.豎笛三重奏OP.114。
22.海頓主題變奏曲OP.96a。
23.小夜曲(二首)。
24.德意志安魂曲。
25.歌曲集(任選)。
舒伯特
舒伯特
奧國作曲家,人稱“歌曲之王”。(1797~1828)
曲目:
1.第五、第八、第九號交響曲。
2.鋼琴與弦樂五重奏曲《鱒魚》。
3.弦樂四重奏《死與少女》。
4.即興曲D.899、D.935、D.946。
5.樂興之時D.780。
6.鋼琴奏鳴曲D.557、D.571 D.556、D.784、D.845、D.894、D.850、D.958、D.960。
7.《阿貝鳩尼》奏鳴曲D.821。
8.第一號、第二號鋼琴三重奏。
9.流浪者幻想曲D.760。
10.聯篇歌曲集《美麗的磨坊少女》、《冬之旅》、《天鵝之歌》。
11.歌曲集(任選)。
12.八重奏D.803。
13.弦樂五重奏D.956。
14.小提琴奏鳴曲(四首)。
15.小提琴幻想曲D.934。
施特勞斯
德國作曲家。(1825~1899)被人們稱為“圓舞曲之王”。(他父親是"圓舞曲之父“。)
曲目:
1.圓舞曲:《藍色多瑙河》、《南國玫瑰》、《維也納森林的故事》、《醇酒、女人與歌》、《藝術家的生涯》、《皇帝》、《一千零一夜》。
2.波卡舞曲:《撥奏》、《雷鳴與閃電》、《閑聊》、《狩獵》、《爆炸》。
3.《蝙蝠》序曲、《喜普賽男爵》序曲、《威尼斯之夜》序曲。
4.輕歌劇《蝙蝠》。
柏遼茲
法國作曲家。(1803~1869)
曲目:
1.幻想交響曲 。
2.序曲集(包括《羅馬狂歡節》、《李爾王》、《海盜》等)。
3.哈洛德在意大利(包含中提琴主奏的主題交響曲)
4.歌曲集《夏夜》。
5.羅密歐與茱麗葉(戲劇交響曲)。
肖邦
波蘭鋼琴家、作曲家。(1810~1849)
曲目:
1.第一、二號鋼琴協奏曲。
2.練習曲(二七首)。
3.前奏曲(二六首)。
4.圓舞曲(十四首)。
5.夜曲(二一首)。
6.鋼琴奏鳴曲第二、三號。
7.《軍隊》波蘭舞曲OP.40NO.1、《英雄》波蘭舞曲OP.53 、《幻想》波蘭舞曲OP.61、沉着的行板與大波蘭舞曲OP.22。
8.馬厝卡舞曲(任選)。
9.即興曲(四首)。
10.敘事曲(四首)1 2 3 4 。
11.詼諧曲(四首) 。
12.幻想曲OP.49 。
13.搖籃曲OP.57 。
14.船歌。
李斯特
匈牙利鋼琴家、作曲家。(1811~1886)
曲目:
1.第一 、二號鋼琴協奏曲。
2.交響詩第二號《塔索》、第三號《前奏曲》 、第四號《奧菲歐》、第六號《馬捷帕》。
3.匈牙利狂想曲(十九首)No1 、No2 、 No13 、 No15 。
4.匈牙利民謠幻想曲。
5.B小調鋼琴奏鳴曲OP.45。
6.第一號梅菲斯特圓舞曲。
7.帕格尼尼主題大練習曲OP.67(共六首、其中第三首最著名)。
8.超技練習曲(十二首,任選) 。
9.巡禮之年。
10.第三號《愛之夢》。
11.死之舞(鋼琴與管弦樂)。
12.《浮士德》交響曲。
柴可夫斯基
俄國作曲家。(1840~1893)
曲目:
1.交響曲第四號、第五號、第六號《悲愴》。
2.降B小調第一號鋼琴協奏曲OP.23。
3.D大調小提琴協奏曲OP.35。
4.芭蕾音樂《天鵝湖 》、《睡美人》、《胡桃夾子 》。
5.《羅密歐與茱麗葉》幻想序曲。
6.意大利隨想曲op.45。
7.交響幻想曲《暴風雨》op.18。
8.《一八一二年 》序曲。
9.斯拉夫進行曲OP.31。
10.交響幻想曲《黎米尼的富蘭契斯卡》OP.32。
11.《哈姆雷特》幻想序曲。
12.羅可可主題變奏曲(大提琴與管弦樂)。
13.A小調鋼琴三重奏。
14.弦樂四重奏(三首)。
15.管弦樂組曲第一~四號。
16.歌劇《尤金?奧涅金》。
17.弦樂小夜曲OP.48。
18.交響曲第一~三號(第三號 )。
19.《曼弗列德》交響曲。
20.鋼琴曲集《四季》。
21.憂鬱小夜曲(小提琴曲)。
杜卡
法國作曲家。(1865~1935)
曲目:交響詩《魔法師的徒弟》。
西貝柳斯
芬蘭作曲家。(1865~1957)
推薦曲目:
1.交響曲第一~七號(二、五兩首尤其著名)。
2.D小調小提琴協奏曲OP.47。
3.交響詩《芬蘭頌》OP.26、《傳奇》OP.9、《黃泉的天鵝》OP.22NO.3、《海洋女神》OP.73、《塔比奧拉》OP.112。
4.《卡列里亞》組曲。
5.悲傷圓舞OP.44。
6.夜騎與日出(管弦樂曲)。
拉威爾
法國作曲家。(1875~1937)
曲目:
1.鋼琴曲:《水之嬉戲》、《鏡》(五曲) 、《夜之加斯巴》(三曲)、《庫普蘭之莫》(六曲)、《死公主的巴望舞曲》。
2.G大調鋼琴協奏曲和D大調鋼琴協奏曲《左手》。
3.管弦樂曲:《波烈露》舞曲、《西班狂想曲》、《鵝媽媽》組曲、《圓舞曲》、《達芙尼與克羅伊》芭蕾組曲、《高貴而感傷的圓舞曲》、《庫普蘭之墓》組曲。
4.小提琴曲:《哈巴奈拉》、《吉卜賽》。
5.F大調弦樂四重奏。
6.小提琴奏鳴曲。
7.序奏與快板。
8.鋼琴三重奏。
布勞克
瑞士作曲家。(1880~1959)
曲目:
1.希伯萊狂想曲《所羅門》(大提琴與管弦樂)。
2.小提琴協奏曲。
巴托克
匈牙利鋼琴家、作曲家。(1881~1945)
曲目:
1.鋼琴協奏曲第一~三號。
2.管弦樂協奏曲。
3.弦樂、打擊樂與鋼牆琴的音樂。
4.芭蕾音樂《奇怪的滿州官吏》。
5.第二號小提琴協奏曲。
6.舞蹈組曲。
7.羅馬尼民俗舞曲。
8.弦樂四重奏(六首)。
9.小提琴奏鳴曲(二首)。
10.雙小提琴二重奏(共四十四首)。
11.無伴奏小提琴奏鳴曲。
12.雙鋼琴與打擊樂奏鳴曲。
13.嬉遊曲。
14.歌劇《藍鬍子公爵的城堡》。
15.兩首狂想曲。
柯達伊
匈牙利作曲家。(1882~1967)
曲目:
1.《哈利雅諾斯》組曲。
2.孔雀變奏曲。
3.格蘭達舞曲集。
4.馬羅許塞克舞曲集。
5.無伴奏大提琴奏鳴曲。
斯特拉文斯基
俄國作曲家。(1882~1971)
曲目:
1.芭蕾音樂《火鳥》、《彼得洛希卡》、《春之祭 》。
2.《詩篇交響曲 》和《三樂音交響曲》。
3.《敦巴頓橡園》協奏曲。
4.士兵的故事。
5.《普欽涅拉》組曲。
6.D大調小提琴協奏曲。
7.管樂交響曲。
8.舞蹈協奏曲。
9.單簧管協奏曲《黑檀》。
肖斯塔科維奇
俄國作曲家。(1906~1975)
曲目:
1.交響曲第一、五、七、十號 。
2.芭蕾組曲《黃金時代》。
3.小號與鋼琴協奏曲。
4.G小調鋼琴協奏曲OP.57。
5.降E大調大提琴協奏曲。
6.A小調第一號小提琴協奏曲。
7.大提琴奏鳴曲OP.40。
8.中提琴奏鳴曲OP.147。
9.第二號鋼琴三重奏。
10.第十五號弦樂四重奏。
11.鋼琴五重奏OP.57。
布里頓
英國作曲家。(1913~1976)
曲目:
《法蘭克·布瑞基主題》變奏曲。
戰爭安魂曲。
如何賞析
所謂古典,其實就是指西方自文藝復興以後至我們所在年代前五十年作品的總和。古典音樂里的這個古典和“古典時期”的古典二字完全不一樣。古典音樂,已經是一個文化範疇的概念。是西方並逐步意味着全球的主流音樂的一部分。確實如此,時至今日,西方古典音樂如同摩天大廈,而它周邊的是大片沒有影響力的小房子。前後的差距使西方古典音樂已經可以用全球主流音樂,乃至為主流文化的代名詞了。古典兩字已經不代表時間或者歷史性,而是一個文化概念。
但無論它如何強大,作為並非古典音樂原發地文化的我們,對古典音樂也不能盲目接納。稱之為音樂的東西,應該有這些特徵:
具有優美或者奇特的旋律,具有崇高的情感力量或者神秘情感的隱藏能力,帶來愉悅或者引發思考。
古典音樂,就是因為那些旋律和情感,流傳至今。古典音樂是需要一定“訓練”才能欣賞的音樂。這種訓練包括對音樂原理,樂器,音樂發展的歷史,對作家本人,甚至對演繹的藝術家指揮家都要了解一些。
古典音樂來源於早期宗教的需要,文藝復興之前,音樂主要是教堂禰撒,比如聖格列高利詠嘆。換言之,音樂最早的形式是“聲樂”,為何是聲樂?因為來自人的聲音,才是這世界上最原始,也最能打動人的聲音,所以也是最好的“音樂”。當然,那年代器樂確實還沒有發展起來。
了解古典音樂的源頭,就等於明白音樂最基本的特徵(或者基本“硬件”)就是要有優美旋律和崇高情感。沒有這些要素,再偉大的作品,也是空洞的,當然沒有一部偉大作品裡沒有旋律和情感。
1、古典音樂可以養成高尚的情操和博愛的情懷
古典音樂是美的藝術,是對自然、宇宙、生命美的讚歎,是人類心靈深處智慧和人格的流露,它蘊含著人性的柔美和天地的壯闊,喜歡古典音樂就是崇尚智慧的卓越和人格的高尚。
2、古典音樂可以促進心靈的健康
音樂是情感的藝術,古典音樂中所具有的優美的旋律、豐富的情感和緩急有序的節奏,能與內心的情感產生共鳴,並隨着音樂的節奏舞之、蹈之,因此而身心愉悅、舒展、健康。
3、古典音樂可以開啟想象力和創造力
古典音樂不僅是聲音的藝術,而且也是靈性的藝術,豐富的音樂語言是人類理性和情感的最抽象表達。可以彌補語言文字教育和科學教育的不足,啟迪和拓展時間和空間的觀念,從而培養非凡的想象力和創造力。
4、古典音樂可以培養的直覺能力
音樂是直覺的藝術。音樂之所以是直覺的藝術是因為音樂直接理解和抽象表達自然、宇宙、生命內在和諧的規律,科學所要求的素質正是表現在對這種和諧規律的敏感和把握,這就是科學的直覺,它與音樂是相通的。古典音樂是開啟直覺能力最好的方法之一。
5、古典音樂是生命的藝術,讓生命豐富多彩
音樂來源於生活,是對生活的美化和凈化。生活中有音樂就如同夏日的清風,宜人清爽,像冬日的陽光,溫暖明亮。一旦養成聽古典音樂的習慣就如同生活中多了多了一個知己和玩伴,生活中的一切情趣皆能融入其中,又能從中得到無限的靈感和快樂。
6、古典音樂是完美的聽覺藝術
兒童需要古典音樂,尤其是嬰幼兒。人生之初,聽覺神經的發育和成長,決定了兒童智力的高低。這時候尤其需要大量音聲的刺激,風聲、雨聲等大自然之聲以及人的聲音,再輔之以音量適中音樂之聲,就是最自然、有效的教育方式。嬰幼兒時期又是人類習慣、性情養成的關鍵時期,這個時期的音樂啟蒙教育將成為其一生的興趣和愛好,讓他終生受益。
7、古典音樂是理性的藝術,可以培養縝密的思維能力
表面看來,音樂是跳動的靈感,但樂章和樂章之間,樂句與樂句之間,聲部與聲部之間,樂器的搭配無不體現了縝密的邏輯。在完整的交響樂中,不同樂章的發展、遞進、互動,樂器之間的相互輝映都表現出了音樂的理性。因此聽完整的交響樂無形之中就能把這種理性傳導給我們,有助於我們的思維能力的提高。
8、古典音樂是中庸的藝術,易於養成中庸、謙雅的性情
古典音樂脫胎於宗教,雖然它柔和了人類的情感元素,但他仍然飽含着宗教的情感。如果拋開宗教神秘的一面,我們可以感受到其中包含了人類對自然、宇宙的崇尚,表現在音樂上就是人與自然的和諧之音。無怪乎早期的古典音樂(巴赫、莫扎特、海頓等)的音樂中流淌着這這種迷人的優美,雖然其間不乏世俗的情感,但都符合“中庸”之道——所謂“喜怒哀樂”發而皆中節,這些音樂如同中國的古琴音樂,都合適用來培養淳樸儒雅的性情。(在這裡要說明的是後期的古典音樂,如貝多芬,柴科夫斯基等大師的音樂逐漸脫離宗教元素,而更多的是原始的情感,他們的作品雖然也屬古典音樂,但其作品中充滿了情緒起伏和強烈的宣洩個性的過分張揚,偏離了中庸之道,不合適作為音樂教材。)
建議多聽完整的古典音樂——交響樂
為什麼要強調聽完整的交響樂呢?因為時下樂教育所選的音樂大多偏重成人化的情感,即所謂的溫情浪漫,以這樣的標準選擇,很多的交響樂便不再其中,即便入選,也只是掐頭去尾的節選,大多只能接觸到古典音樂大師們所作的小品。這對兒童的音樂啟蒙教育是不夠的,因為,溫情浪漫只是音樂的特質之一,表達的只是人的一種性情而已,無法完全代表音樂所要表達的豐富情感,而且,如果期只聽一種情感的音樂,將固化我們的心胸,不利於建立完整、開放的心靈。
其二,古典音樂大師之所以被稱為大師,就在於他們的作品題材眾多,情感豐富、內容深刻、音樂構思完整,如果只聽片斷或小品,就無法完整地認識大師,領略音樂的神韻,當然更談不上音樂的教育了。
人生之初,聽覺神經的發育和成長,決定了兒童智力的高低。這時候尤其需要大量音聲的刺激。風聲、雨聲等大自然之聲以及人的聲音,再輔之以音量適中音樂之聲,就是最自然、有效的教育方式。
最後,希望在現有音樂的基礎上,能讓廣聽交響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