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是小麥。
我的前男友蒙蒙剛剛結婚了。我送了他一個麵包機,這樣他每天早上吃麵包都會想到我了。
我大學時代的第三個願望也實現了,那就是:希望他能幸福。
貳
那年大二,班級聚餐,只有我和蒙蒙吃到最後一輪,我才注意到這號人物。
他用筷子指指盤子里剩的回鍋肉,瞟了我一眼,說:“你怎麼不吃回鍋肉呢?”
我一臉嫌棄的說:“太肥了,我從沒吃過回鍋肉,看着就油膩。”
他還挺較真,說:“你錯了,一點也不膩,你沒吃過回鍋肉怎麼知道自己不喜歡吃?怎麼能說它油膩?”
還挺有哲理啊。我就夾了一小片,卧槽,口感結實,不同於一般肥肉軟綿綿的噁心,我對他連連點頭,好吃好吃。
他接着給我普及了三食堂的滷雞腿,東門的咖喱雞丁加辣炒飯,北門的串串香。
不久後,我跟着他吃遍了學校東西南北門。
“你一個女生吃這麼多不怕胖嗎?看你那腿粗的。”
“那咋辦啊?忍不住啊!我剛上大學那會兒瘦啊,追我的人排着隊,有個瘦子買通了我老鄉請我吃飯,一桌子烤肉,他那飯量小的嚇人,剩了一堆。當時我就想,我找男朋友第一條就是不能吃的比我少!”
“你就吹吧,有你在,肉還能有剩下的?”
幾天後,他拿着兩杯綠豆沙冰到圖書館,坐在對面給我發了個短信:“我認識的人裡面,男的女的都沒有比你吃的多的,要不,我委屈一下?你要是覺得行,就過來拿杯綠豆沙冰,要是不行,兩杯都是我的。”
圖書館嗡嗡的吊扇吹不走非要吃肉的蚊子,我拿着綠豆沙冰着胳膊上的蚊子包,假裝看着眼前的英文,強忍着沒笑出聲。
叄
大三那年蒙蒙過生日,我們幾個人去同學租的房子聚餐,我做了一桌硬菜:糖醋排骨、清蒸鱖魚、炒雞辣辣辣、涼拌三絲。
蒙蒙吃了一口雞和魚,立即就哭了,邊擦鼻涕邊說:“你怎麼突然這麼大方放這麼多酒這麼多辣椒?辣死了。這魚是喝醉了嗎?苦啊。”
白酒和二荊條、野山椒、小米辣、干辣椒、泡姜、仔姜都從同學柜子翻出來的,不用白不用啊。
“網上沒寫糖醋排骨要先煮了再燒嗎?”
“還有剛才你在廚房裡背着我們用手拌三絲,我們都看到了”。
菜回爐改造後,大家給面子吃了一半,我又照例把剩的全吃了。
吃完我們手拉手回學校,秋風卷着落葉在空中打轉,吹得我打了個飽嗝兒。
蒙蒙說:“你還是別做飯了,以後我給你做飯得了。”
一陣甜蜜湧上心頭,還帶着辛辣的暖意刺激着喉嚨,“哦——”我抱着大樹吐了。
“你怎麼每次就非要吃完呢?胃不難受嘛?”蒙蒙邊拍我背,邊遞紙巾。
“那麼多菜,那麼貴,我心疼啊”
我的家教工作下崗了,咬着牙買菜,打算吃完這頓管一個月不吃肉呢。
蒙蒙接着逼我吃了幾天稀飯說是養胃,比我還摳門的傢伙。
肆
我和蒙蒙屬於光腳的遇上不穿鞋的。
我上學靠助學貸款,活着靠摳門,花錢就胃疼,每次進超市大腦都飛速運算除法,pk單價最低的。
他窮的沒心沒肺的,還愛做白日夢。
蒙蒙說,你英語這麼好,以後你想出國也容易,咱們一起去,賺着花不完的美刀,把自由女神的火炬給你換成火炬冰淇淋。
我跟着他笑,我沒錢考托福又放棄了保研,這些都沒那麼讓我胃疼了。
伍
我大學最後一個生日,我們又去租房子的同學家做飯,順便幫他收拾東西,快要各奔東西了。
蒙蒙媽動員了整個家族,給他找了個工作,銀行櫃員,在北方的家鄉。
我自己找了個工作,外企,在成都。
蒙蒙下廚做了糖醋排骨,清蒸鱖魚,炒雞辣辣辣,涼拌三絲,大家可能幾天沒吃飯,差點把盤子也吃了。
我們手拉手回學校,初夏天氣說變就變,飄起了雨,我和蒙蒙躲在屋檐下,蒙蒙摟緊我的肩膀,擋着找不着北的疾風。
他看着天,小聲說:“我不回家,我陪你在成都,等我找到工作,我們結婚”。
我的胃又縮成一團,我捂着胃,靠在他胸口,聞着他衣服上好聞的香皂味,好想咬一口。
可是,他的衣服,還是大一那件,洗的發白,30一件。
可是,我許了三個生日願望,第一個是,希望我和蒙蒙以後再不會為吃飯發愁。
雨越下越大,葉子亂七八糟的抖動,花草東倒西歪。
蒙蒙畢業離校那天也下着雨,他抱了一個電飯鍋到我寢室,最便宜最結實的半球牌,叫我胃不好自己煮小米粥。
我在樓上看着他撐起藍格子雨傘,慢慢在街角消失不見,擔心萬一他突然回來找我怎麼辦,於是站在窗口謀划著一百種應對,直到天空從鴨蛋色變成滷蛋色。
我們分手了。
陸
我留在成都,上班。
晚上看着城市耀眼的寂寞,我躺在床上經常不停的回想,這麼大的人了,隨時被房東趕走居無定所,隨時加班頭昏得好像坐了40個小時綠皮車的硬座,到底在追求什麼,到底是為了什麼要讓自己如此,仔細想想也就只有為了吃飯了。
吃到嘴裡,幸福就在體內發了芽,迅速長成枝繁葉茂的大樹蔓延到全身,餓過肚子的人才懂。
一個人住的第三年,晚飯吃了50多串冷鍋串串加干辣椒面蘸碟,有點撐,就再來了份鹵肥腸壓一壓。
睡覺的時候胃針扎一樣,我疼的打滾,全身冷汗。
我掙扎着拆開蒙蒙寄給我的小米,用他送的電飯鍋熬粥。
小米不是喂鳥的嗎?能吃嗎?
粥的溫潤熨平了胃的傷口,胃慢慢復活了。
我看着天空一點點泛白,默默流淚,終於熬到天亮就給蒙蒙打了電話。
第二天,蒙蒙坐末班機到了,
我在學校門口燒烤店等他,看他的QQ空間。
除了一個比我年輕漂亮,拍照老挨着他,明顯影響他事業的可疑女同事,看來第二個生日願望——希望我和他都工作順利——也實現了。
他還是老樣子。
我說伏特加兌七喜加檸檬簡直完美千萬不能換成雪碧,昨天我是喝多了不好意思折騰你大老遠跑一趟。
我爭取到外派去美國工作了,下個月就走,順便告個別。
我勢必艷壓那邊的中國女博士們,到時候被默多克之類的人追求怎麼辦,我還是做個普通美國人好了。
他說:“說的好像你能不當普通人似的,你以為美國人都瞎嗎?”
他一隻手伸到我面前,說:“你這腸胃下半輩子也算廢了,別去禍禍美國人了,你不是想見我嗎,現在給你抓住我的最後一個機會,以後沒人半夜起來給你煮粥你可別後悔。”
炭火細碎的火花漂浮在嘈雜的夜晚,燒焦的五花肉嗞嗞冒油,他不讓我吃,說對胃不好。
柒
我是蒙蒙。
大一入學的火車硬座車廂里,旁邊老鄉悄悄對我說:“你看那個女生,除了吃,就是睡,吃得那麼多咋還不胖呢?”
小麥坐走道的另一邊,沒有親友同行,她20多個小時幾乎都趴在桌子上睡覺,皮膚白白的,馬尾辮翹着,像個初中生。每到飯點兒她就醒了,戴上黑框眼鏡,端着老年人專用的不鏽鋼飯盒認真的吃兩包泡麵。
後來發現這個幹什麼都像吃飯一樣認真的死腦筋居然是我們班的。
有一天,我網吧通宵後,早上回寢室,路過湖邊,好像聽見宋丹丹在讀英語,誰敢發音這麼難聽啊?
是小麥,考第一就是這麼死學來的吧。
她與世無爭的讀東北英語,還是沒看到我。
不知道什麼時候起,我居然練成一個絕技,不管多遠,視線總能穿越人流,把小麥找出來,可能跟她一天天變胖也有關。
不出我所料,我們終於在一起了,那天是09年6月2日。
大學還沒玩夠就畢業了,我媽非要我回家,我寧死不從。
小麥紅着眼圈說,如果她媽能給她找個工作,能對她那麼好,她一定不會傷害她媽。
在她死心眼的堅持下,我們分手了。
我想,電飯鍋替我看着你,我等你到28歲,如果到時候我還沒把你找回來,我才放棄。
今天我28歲了,我要結婚了,新娘捧着花束,迎着黏黏的小雨,拖着裙擺走到我身旁。
音樂暫停,我對她說:“小麥,我愛你。”
在愛你的第7年,我又把你找回來了。
在愛你的第9年,我娶了你,你帶着電飯鍋和麵包機。
你有多愛一個人,就會在TA身上花多少時間,來時的路從來不曾消失,只要你願意花時間找回來。
時間可以衝散濃稠熱烈的愛,時間也可以把失散的愛重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