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皎旸,香港大学文学硕士,曾获香港青年文学奖,入围台湾“时报文学奖”,已出版小说集《危险动物》。
一个惊悚悬疑的伪纪录片
程皎旸《金丝虫》--创作谈
《金丝虫》是一个惊悚、悬疑、错综复杂的故事,但我选择用随笔日记体将它书写出来。这故事其实杂糅了很多犯罪元素,金融诈骗、地下组织、一对看上去善良的父女实际上是诈骗集团成员,定期在葬礼或其他活动上寻找情绪濒临崩溃的人作为猎物。这对父女的关系本身也是畸形的,相互吸血又相依为命。除此之外,我还设计了一个超现实的生物,就是金丝虫,它会依附在不同人身体里面,人类需要定期进食现金来养活它。通过《金丝虫》里“我”的观察,以上两条线索逐渐拼凑在一起,化作一篇惊悚超现实的作品。
表面上来看,《金丝虫》强情节,假若用上帝视角书写,集中刻画多个角色及多线叙事,完全可以改编成一部类型电影,但我特地选择“伪纪录片”的手法来创作。写这小说前,我一直回想电影《雾中风景》,有一个情节,女主角在卡车里被侵犯,这残酷的一幕,导演并没真正拍出来,只是把镜头拉远,对准卡车外部。那一幕让我毛骨悚然,因为我并不知道车子里面到底发生了什么,但是我又好像知道发生了什么,我的联想,带我完成了导演没有拍出来的画面,也就是说,导演成功利用我的想象,吓到了我自己。我被这样的手法惊艳到了,就想试试将其用在小说里。
读者的想象力其实可以很惊人。只要我不断铺垫一些线索,让读者知道一点,又不知道一点,便可逐渐营造杯弓蛇影的惊悚氛围。除了“我”作为旁观者写日记般的视觉描写,我也不断利用“我”的其他感官,调动情绪,尤其注重声音描写。这也是我从惊悚电影里学来的——灯光、声音,有时往往比情节本身更令观众提心吊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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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回到家的时候,家里空荡荡的。夏叔叔还没有回来,估计他今天捞了一单大的,怎么也得请司机吃一顿吧。我想起曾经看过的那些新闻,什么诈骗集团的人专门找孤老下手,获得他们的信任,然后榨干他们的财产之类。我那时想,现如今还会有人相信这种骗子吗?想不到这样的事情就发生在我身边。
我忽然不想再在这个屋子里住下去了,想必那个什么心灵互助会跟夏叔叔也是一伙的吧?那个程会长不是对夏屿说,遇到合适的人选再介绍给夏叔叔吗?也许就是专门把那些遭遇不幸的人当作猎物。
或许我应该把这段时间的见闻写下来,无须加工,无须虚构,就是这样一篇纪实文章,投稿给媒体。
或许我真的应该这样做,我想着。现实往往比虚构更黑暗。
接下来的几天里,我几乎不怎么去二楼了。就算夏屿父女来喊我吃饭,我也以不舒服为由,躲在屋里。我已经把长篇小说暂缓,开始快速记录这段时间的见闻。同时间,我也开始重新投简历,以及寻找新的租房信息。
那天晚上,我不知睡到了几点,忽然被一阵怪响惊醒。似乎是有什么东西在反复摩擦金属而发出的声响。
嗒嗒——咔嚓咔嚓——嗒嗒——咔嚓咔嚓——
我凝神听了听,这声音并不在我房里,似乎来自隔壁,也就是夏叔叔的房间。
是他在敲打什么东西吗?
嗒嗒——咔嚓咔嚓——嗒嗒——咔嚓咔嚓——
我有点怕,想假装什么也听不到,就睡觉好了。
但声音响个没完。
嗒嗒——咔嚓咔嚓——嗒嗒——咔嚓咔嚓——
紧张反而令我尿急。我翻来覆去睡不着,唯有爬起来。然而要去厕所,必须先经过夏叔叔的卧室。
我鼓起勇气,拧开了房门。
嗒嗒——咔嚓咔嚓——嗒嗒——咔嚓咔嚓——
声音变得格外清晰。一缕月光从隔壁屋子里透出来——夏叔叔睡觉居然也不关门。这么不注意形象?尴尬。也不知道他到底是睡了还是在梦游。总之为了避免让他觉得我是故意经过他的房间偷窥他的生活,我故意先干咳一声,并自言自语为自己解围:“哎呀,水喝多了,又想上厕所……”
顿了顿,也不见夏叔叔有回响。只有那不断持续的怪声。
我只好硬着头皮向前走。本想目不斜视地飞速经过夏叔叔房间,无奈他身体过于庞大,硬要塞到我的余光里。这一刻我感到奇怪,怎么夏叔叔不躺在床上,反而席地坐在门边,双手好像还抱着他的大肚子?
嗒嗒——咔嚓咔嚓——嗒嗒——咔嚓咔嚓——
我下意识地转头一看——只见夏叔叔的肉身靠着门,脑袋耷拉着,而他那肥大的身躯已经被开膛破肚,一个气球那么大的金色甲虫从他的肚子里钻出来,正趴在地上,咔嚓咔嚓地啃食着一沓钞票;它的触角尖锐如一双铁筷子,随着它的啮噬而不断敲击地板,发出嗒嗒、嗒嗒的声响……
十
我不确定看到金色大虫的那天晚上,我是怎样度过的。是晕倒在地上了吗?还是躲回房间里睡着了?不知道为什么,我竟对那晚之后的事情失去了记忆,只记得我翌日醒来的时候,是躺在二楼沙发上的。我的身上搭着厚厚的毛毯,而夏屿正给我的额头敷毛巾。
我问她,这是怎么回事。夏屿说我昨晚一直在房间里哀号,把大家都吵醒了,结果发现我是发烧烧糊涂了。然后夏屿赶紧给我喂药,又要夏叔叔给我煲粥喝,两个人照顾了我一晚上,我才算是好些了。
我四周望了望,确定夏叔叔不在屋里后,连忙捉住夏屿的手说:
“我跟你说,你爸爸有问题!”
结果我话音刚落,就有人接茬:
“你瞎说!你爸才有问题,你们全家都有问题!”
一个精瘦的小男孩忽然从沙发底下钻出来,像只小猴子似的上蹿下跳,大声呼叫:“爸爸——你快下来——妈妈——你快下来——”
我盯着这小子不知所措,夏屿一脸无奈地跟我说,这是她同父异母的弟弟。还不待夏屿跟我解释完毕,夏叔叔就牵着个女人进屋了。
小男孩连忙蹦了过去,抱住他妈妈的大腿,指着我大叫:
“她说我爸有问题!她才有问题!”
夏叔叔哈哈大笑起来,一把将那吵闹的小男孩扛在肩上:
“你小子,还知道维护爸爸呢!”
而那女人则一脸温柔地看着我,走过来问我好些了没有。跟夏叔叔比起来,这个女人简直就瘦得只剩一身骨架了。她齐耳短发稀疏,面色苍白,五官寡淡,穿着一袭白色长裙——竟也因瘦得过分而有了一种病态美。
“这是钱阿姨,”夏屿跟我介绍,“她是我爸爸的现任妻子。”
“你好。”我对她简单打了个招呼。
“我陪你夏叔叔来开会,住几天就走。”她的声音温柔中带着几分虚弱,令她听上去好似被人捏在手中的蝴蝶,随时都有可能被搓得粉身碎骨。
夏叔叔把小男孩抱到我面前:
“这是你的敦敦弟弟。”
敦敦并不正眼瞧我,只是一个劲儿地要往他爸爸肚皮上爬。
“我跟你说啊,你们年轻人就是要多补身体。蛋白粉吃了吗?你看小屿,天天吃蛋白粉,多健康……”
夏叔叔又开始唠叨他那一套健康理论了。而我的视线却被他肚皮上的敦敦吸引,那个男孩不高,跟他妈妈一样瘦,蜷缩在夏叔叔肚皮上的时候,有那么几分像我昨晚见到的那只巨虫。
这时候,白白也吧嗒吧嗒跑来凑热闹,硬是要往夏叔叔怀里凑,结果被敦敦一脚踹开,它委屈得嘤嘤直叫。
十一
钱阿姨虽然嘴上不断跟我赔着小心,保证自己不会骚扰我的生活,但她和敦敦的出现,简直令这座小屋鸡飞狗跳。我好似从没见过像敦敦这样聒噪的小孩,也不知道他是哪里学来的毛病,一天到晚都要大声嚷嚷。
结果,敦敦一叫唤,白白也跟着叫——我之前还没见过白白对什么人如此狂躁,估计是记了那一脚的仇。噪声在屋子里此起彼伏,简直让我没法儿再专心写作。
而钱阿姨跟夏屿似乎也经常会在二楼争吵。如果不是亲耳听到,我不能相信钱阿姨的声线竟可以如此高亢。有时我也有点好奇,会站在楼梯听听她们在吵什么。似乎是夏屿有一笔钱存在钱阿姨的账户里,但钱阿姨不还给她。不久,敦敦也加入战争,他破着嗓子号啕大哭,引得夏叔叔也加入混战,他好像在拍桌子,不断发出砰砰砰的声响。每次听到这种声音以后,钱阿姨与夏屿就都消停了,我的耳根才回归清静。
尽管如此,夏叔叔的“会议”也没受到家事的干扰,甚至搞得比之前更热闹。我已经养成了在那一声车鸣之前就醒来的习惯,似乎每天的期待,就是趴在窗台观察夏叔叔出行的新装束。有时,他会带上钱阿姨,钱阿姨一改朴素,穿金戴银,而夏叔叔身上也印满名牌logo。有时,他会带上白白——给白白穿上一身狗西装,让它充满了贵族气息。他甚至还会带上夏屿——夏屿居然把头发散下来,披在肩上,化着妩媚的妆容,穿着一袭露背连身裙——我感觉小学毕业后就再也没有见过她打扮成这样了。但无论夏叔叔带谁去“开会”,敦敦是一定会留在家里的。为了避免听那孩子叫唤,我一般看完夏叔叔的出行,就会抱着笔记本电脑,去户外待一天,直到夜晚才回来。
有了钱阿姨以后,夏叔叔也不怎么做饭了,倒是时不时会带些外卖回来。我猜,那又是他请,“猎物”吃高档餐厅后留下的剩菜吧。一开始,夏叔叔还是会像以往一样,招呼我一起吃。但钱阿姨却说她自己有乙肝,让我最好别跟着一起吃——夏叔叔和敦敦都打了疫苗,只有我没打,怕传染我,让我最好自己出去吃。
我自然明白她什么意思,无非就是找借口疏远我。但无所谓,我也不屑与他们这家人为伍,住在这里只是想赶在九月来临前,把手头的文章定稿。
这些同居的摩擦,于我而言真的不算什么——除了晚上所受的煎熬。如今,我依然每晚都会被“嗒嗒——咔嚓咔嚓——”的怪声给吵醒,然后又不得不经过夏叔叔的卧室去厕所。
现在夏叔叔一家睡在一起,卧室门关得严,我看不到里面的景象,但那怪声却越发清晰、越发响亮。有时我甚至在想,是不是三个人肚子里都养了一只吃钱的怪虫,它们的触角同时撞击地板,发出更加肆无忌惮的噪声。而当我回到房间,闭上眼睛,我的梦里也会出现一只只金光闪闪的小虫,它们密密麻麻,攀附在我房间每一处角落,不断吸食我的空间、我的氧气,直到它们的躯体越来越庞大、越来越拥挤,最后完全地将我吞食……
八月的最后一天,我写完了在美涯村的纪实文章。从心灵互助会,到夏叔叔去葬礼找客户,再到一家人的乔装“会议”,我通通写了下来。就连夏叔叔肚里的“吃钱怪”,也被我记录在内。当然,为了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我全部给他们起了化名。编辑很喜欢我的稿件,她几乎一天就看完了,大呼精彩,并称赞我的想象力又有进步了。
我跟她强调,这不是想象力,而是现实。我写的全都是我亲眼所见,无一虚构。所以,我希望她可以将这篇文章刊登在“非虚构”版面。
编辑却怎么都不信我说的,她怀疑我是想用“非虚构”之名来炒作作品。
“我知道,你很想出成绩,但这样的炒作得不偿失。早晚有一天会被人识破的呀。”
我不知该怎么说才好了。我告诉她:“我只是希望更多人关注到这个事件,留意到这种诈骗行为,以及要审视自己或身边人是不是也被“吃钱怪”给侵蚀了。”
“这个主题很好啊。”编辑说,“你放心,我这次会把你的小说刊登在头条。”
我还能说什么呢?这个刊物是我曾经一直想上却没有机会的。头条稿费高,关注度也高。我没有拒绝的理由。
“好吧……”当我敲下这两个字的回复时,我竟仿佛又听到了“嗒嗒——嗒嗒——”的声响。我知道,是那只小虫又在我的心头起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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