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不能天天陪餐,但应有随时到场的可能

据报道,为强化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预防食品安全和食堂管理事故,福州市教育局推出“局长陪餐制”,要求市县两级教育局正副局长、职能处室负责人原则上每月到中小学、幼儿园陪餐不少于一次。11月5日,福州市教育局局长一行赴闽侯一中督导食品安全工作,并在学校陪餐。

局长陪餐是个新东西,在此之前,公共视野之内人们更多看到的,可能还是教育部、国家卫健委等部委合力推动的校长陪餐制。2019年4月,多部门联合公布实施《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规定提出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不仅要求每餐均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而且还需要“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因此,近年来出现校园食品安全事件时,舆论不乏追问“校长陪餐制是否落到实处”的声音。

校长陪餐制之外,局长陪餐也来了。但要看到,基于两个陪餐主体的职业分工差异,陪餐制的初始要求便有所不同,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负责制,加之校长工作场景、所负责领域的相对固定,使得校领导的每顿陪餐不仅成为可能,更在立法语言上采取了“应当”这类强制性的要求。相对而言,教育局辖下学校众多,使得局长陪餐的制度意义可能就不同于前者的常态监管,而更多是对包括校长陪餐、校园食品安全,施以类似于“飞行检查”的一种行政督促。

福州明确“局长陪餐”制度之前,另一种也被称作“局长陪餐”的公务活动,则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例行检查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后“并与学生共进午餐”的形态,或由学校负责人“热情邀请局长一行在食堂一同就餐”。

明文形成制度,并提出原则上的陪餐最低次数要求,福州“局长陪餐制”作为一种制度化的行政督促正式推出,其采取多元方式进行行政督促的态度值得肯定。在一种“领导重视也是生产力”的工作推进语境中,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的不定时陪餐表态,或能对辖区内校园食品安全水平的提升起到一定作用。

不过一个值得重视的大前提,在于局长陪餐可能需要借鉴脱胎于国家安全生产监管、进而在多领域推广的“四不两直”执法监管机制,以“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来陪餐,访得相关学校餐厅最真实的运行状态。因为不打招呼、不用陪同,局长陪餐才能真正实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目标,而不应满足于吃了一顿工作餐、拍了一堆工作照,走走过场、造造声势。

从目前的情况看,无论是明确制度化的局长陪餐,还是没有明说但也事实上在做的“并与学生共进午餐”,都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到访学校,专项检查校园食品安全后的一个衍生节目、一个花絮。因为与常态行政检查工作同时进行,试图实现局长陪餐的“四不两直”可能存在操作上的难度。但换一种思路来看,局长陪餐前的专项督导校园食品安全行程,是否也可以实现“四不两直”的工作要求,不提前通知、直插现场,是不是更能了解真实的校园食品安全情况,并针对性地给出督导意见?

校长陪餐的制度内核,是寄希望于通过校领导“先尝先试”、与学生风险共担的方式,倒逼校园食品安全水准的提升。而客观上没办法做到天天陪餐的教育局局长,其陪餐的行政督导价值则需要通过尽可能高效的方式,充分发挥类似“飞行检查”的功能,形成“局长不是天天陪餐,但局长却可能随时到场”的监管威慑。

督促校园食品安全,制度化的每日校长陪餐要落到实处,不能只在问题出现后才被拎出来追问。而行政督导性质的局长陪餐,则需要探索真正能实现陪餐效用的操作机制,不让学校对陪餐有所准备,又让每一所学校餐厅时时都能以“局长陪餐”的标准来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局长陪餐不是请客吃饭,行政督导的意图要体现在饭里,更要在饭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