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公开处决看韩剧的中学生”是真的吗?

作者 / 林海东

近期,因为韩媒的炒作,“朝鲜公开处决30名看韩剧的中学生”(以下简称“30中学生”)一事热度颇高,我们的后台也收到不少留言和私信,询问此事的真假。本来我不想回答这种死无对证的“据说”,因为不论韩媒或是我们,都拿不出证实或证伪的实锤,而且在此事引发关注和热议的前提下,公开判别它的真假都是有风险的——说“真的”,当然可以迎合某些人的口味,但容易落入韩方某些势力挖的坑;说“假的”,肯定会有人跑来说你替朝鲜“洗白”,而且这事儿万一有呢?
日前我曾写过一篇文章《》,现在用那篇文章里提到的方法来辨别一下这件事的真假,同时做一点个人的分析判断,仅供各位参考。
一看消息来源。
此事的消息来源只有一个,即韩国的某位“政府关系人士”。传播途径是韩国“朝鲜放送”电视台(tv chosun,有人将其翻译为“朝鲜电视”),然后被多家韩媒转载,其中包括个别大牌媒体,比如韩国《中央日报》;再然后,被某些海外华文媒体转载。在转载传播过程中,各媒体并未提供新的消息来源,相关报道中的脱北者证词不直接指向“30中学生”这件事情本身,而是以“过去曾公开处决人犯”来作为此事存在可能性的佐证。也就是说,“30中学生”的消息来源是孤立来源,没有直接的交叉印证。
这里顺便提一句,“朝鲜放送”或“朝鲜电视”也好,《朝鲜日报》、《每日朝鲜》也罢,都是韩国媒体,与dprk(朝鲜)没有半毛钱关系。
那么,提供消息的这个“政府关系人士”是什么来头?这就太宽泛了,不要被“政府关系”这四个字迷惑,因为他或她的身份有以下多种可能——跟韩国官方有关系的人士,可以是政界、商界甚至文艺界的各界人士;媒体跑口记者;脱北者;某韩国公务员的亲戚朋友;甚至是某位吃饱人或路人甲。也就是说,在这位匿名人士的身份未得到证实之前,他或她作为消息来源是非常不可靠的,并不因为媒体引述了他的话、个别大牌媒体转载了首发媒体的报道就增加了可靠性。说不说由他,信不信由你。

二看细节。
报道此事的韩媒及海外华文媒体主要提供了两部分细节,一是朝鲜学生们被处决的罪名是“看韩剧”,而且点明是近期脱北者空飘气球中携带的《冬日恋歌》;二是一些上古画质的所谓“现场偷拍”的视频及其截图。这两部分细节很迷惑了一些人,但问题是,这些细节有点儿“一眼假”。我们把《冬季恋歌》先放到一边,后面再说,先来看这些上古画质的图像——

这些图像存在两个很大的问题——
其一,这些图像与“30中学生”这件所谓最新发生的事情完全无关。从2023年开始,它们曾被韩媒及海外媒体多次使用于“清津师范学院6名女生因看韩剧被严刑惩处”(2023.10)、“咸镜南道9名男女因非法屠宰及贩运牛被公开处决”(2024.1)、“平壤5万套住宅建设工程青年突击队16名男女因公开表演韩流歌舞被惩处”(2024.1)、“2名中学生在公共场合演奏韩国音乐被判刑12年”(2024.1)等多个事件报道;括号内时间均为报道时间,在某些韩媒的报道中,上述事件的发生时间在2022至2024之间。从图像中人人戴口罩及着装的情况看,这些图像最晚拍摄于2023年上半年,因为朝鲜从2023年7月1日起开始全面解除口罩令。
其二,拍摄角度并非所谓“偷拍”。尽管这些图像十分模糊含混,看上去似乎是偷拍所得,而且偷拍者似乎使用了摄像头质量较低的朝鲜手机,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偷拍”,但问题是,这些画面选取的角度均未正面或正侧面,有些甚至直接怼脸拍摄。很难想象,在这种现场有朝鲜人敢拿着手机以这种角度明目张胆地“偷拍”,而从拍摄角度看,这些图像基本是官方摄影角度,要么是朝鲜记者拍的新闻图像,要么是社会安全省及其他部门相关人员拍的资料记录图像。在对上述图像的分析过程中,我们发现部分图像有屏幕扫描线的痕迹,于是,有一个可能性就出现了,即这些视频及其截图是录制或者对着电视、电脑屏幕拍出来的朝鲜中央电视台(kctv)新闻视频图像,并且经过了图像模糊处理。同时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图像大多来自于某韩媒,且大多出自同一位“主编、记者”之手。kctv曾经播放过相关公判大会的视频图像,某韩媒在报道中也曾承认过这一点,特别是上图两个戴黑口罩光头少年的那段。
有图有真相,但此话并不绝对,因为这个时代图像造假太过容易,有图未必有真相,甚至可能是故意制造的假相。一段耸人听闻的消息,配一点似是而非的上古图像,人家并没有明说图像一定和消息是对应的,但受众基本会自然产生关联性联想。这是心理学范畴的问题,一般受众通常意识不到这一点,但作为生产内容的媒体及其从业者来说,这其实是基础手段,而且完全不负责任,比如当你指出这种刻意的时候,他会告诉你,我也没说图文相符啊!是的,他们的确没说,但遗憾的是,我们这边的受众缺乏基本常识和辨别能力,甚至连着装与季节不符、口罩与实际情况不符都没看出来;甚至对人的年龄也缺乏基本判断,借用电影《让子弹飞》的一句台词——这特么是八岁?

三看消息是否与公开信源分析结论相符。
我在日前文章中曾经提过,这种辨别方式不适用于普通受众;因为他们并非观察者、研究者,只对孤立事件有兴趣,不会去想关联性,尤其是在大多数人对朝鲜缺乏了解的情况下。这种现象,无可厚非,只能靠我们这些观察者、研究者去尽量厘清。
朝鲜有几件事情是在做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点——
  • 在《反动思想文化排击法》、《平壤文化语保护法》、《青年教养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框架下,对观看韩剧、使用韩风语言等做法要进行法律惩处,而且执行较为严格。
  • 朝鲜有开公判大会及公开处刑的传统惯例,且某些公判大会是经由kctv进行公开报道的。
但问题是,朝鲜上述做法是否必然导致数十名学生因为看韩剧就被公开处决。于是,我们就要先看《反动思想文化排击法》的相关规定——
  • 该法将“反动思想文化”界定为“麻痹人民群众革命思想阶级意识的敌对势力的腐朽思想文化,包括但不限于败坏社会公序良俗的傀儡出版物,是各种颓废、异域、非属我国人民之思想文化”。
  • 该法第一章第七条规定,“凡有介绍、观看、传播反动思想文化行为者,不论其身份如何,国家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严厉的法律制裁,直至死刑”。
  • 该法第三章规定,“禁止浏览及传播反动思想文化”。该章共十六条,具体规定了各种“不得”;韩剧、韩国歌曲等均在“不得视听”范围内。
  • 该法第四章规定了刑罚标准。看韩剧、听韩国歌曲、持有保存韩剧韩歌这类违法行为,基本上以“劳动教化刑”和“劳动教养”、“劳动锻炼”为主,刑期从数月到十年以下不等;情节严重者,处十年以上劳动教化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只适用于引进、传播、制作、组织观看等违法行为,而且有“大量”这样的限定标准。
从上述法律规定中,不难看出,中学生捡来韩国气球携带的u盘,回家看看《冬日恋歌》、听听韩国歌曲,最多是十年左右劳动教化刑的罪过。而在实行《青年教养保障法》的框架下,实际刑罚可能更低一些。所以,中学生们因为捡了u盘、看了韩剧就被“公开处决”的说法,实际上根基不稳。

在经过上述分析辨别之后,“30中学生”这件事情就变得诡异起来。我们首先要看的是韩媒炒作的时间点。这里有三个比较关键的现实因素——
  • 其一,韩国统一部6月27日出台了《2024北韩人权报告》,首次收录朝鲜公开执行死刑的脱北者证词(证词与“30中学生”无关,均为以往情况)。
  • 其二,脱北者组织近期对朝鲜连续空飘携带包括u盘在内的气球,u盘中存的韩剧主要是《冬日恋歌》。
  • 其三,联合国朝鲜人权状况特别报告员与韩国统一部、脱北者联动,近期进行了大量对朝鲜人权状况的批评。
在上述背景下,“30中学生”事件曝出,事情就变得有意思起来。这一事件的最大意指就是指向朝鲜人权状况——你看,中学生看个韩剧就要判死刑而且公开执行,这么一点事儿就丢了命。哎呀,高压统治、动辄得咎啊,严刑峻法、残暴不仁啊,诸如此类,等等等等。
证据呢?——哎呀,“政府关系人士”说的,媒体报道了的,还有视频呢!
视频是2023年以前的!——啊?没关系没关系,你看视频上都是人被宣判的样子。
看韩剧不够死刑!——严打啊!杀鸡给猴看。
这事儿未必真!——你不要给朝鲜洗白,朝鲜什么干不出来?
这大致就是事情的基本样貌。其实是件死无对证、鸡同鸭讲的事情,这里的关键其实提供消息的那个“政府关系人士”。个人认为,至少两种可能性——
  • 其一,是韩国统一部作妖,以证明其报告的靠谱儿,以及事态发展的严重性,既是对朝心理战,也是国际联动,还可能与统一部希望追加经费预算的规模有关。
  • 其二,是脱北者作妖,以证明其空飘气球有效,一可以影响朝鲜青少年,二可以导致朝鲜人权状况更差,目的在于向其金主证明自己行,麻烦金主再打些钱。
被韩国统一部评价为“非同寻常”的金与正7·14谈话披露了朝鲜对韩方空飘气球的基本处理方式,即利用一线军警力量跟踪、收集,就地销毁处理,以禁止其携带物扩散;这也就是我前面所说的朝鲜是按“大事”行事的。在这种条件下,朝鲜的中学生们是否有机会获得u盘以及里面的《冬日恋歌》呢?不能说完全没有,但机会极小。
另外一个问题是,即便中学生们捡到了u盘,去哪儿看《冬日恋歌》呢?要么在家里带usb接口的电视上,要么在电脑上,而以朝鲜一般地方百姓的家庭条件看,这两个条件挺难满足的,即便能满足,中学生也未必有足够的独立空间,缺乏观看的基本条件;除非其中有一人或几人符合上述条件,组织同学们一起看,或是大家互相传看。还有一个奇怪的地方是,这些中学生的父母家人怎么没有收到波及?为什么报道中一点儿相关消息都没有?不过,我相信,未来韩媒应该会补上这个漏洞的。
综上,“30中学生”事件的漏洞太多,而且缺乏基本证据。除非出现关键证据,否则很难判别为“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