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届中国长春电影节征片公告


第十九届中国长春电影节

征片公告


申报影片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5日。

   
报名要求:


一、申报影片时长不少于70分钟。


二、参赛影片评选范围为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之间取得国家电影公映许可证或在此期间公映的华语故事片(如申报影片公映许可证不在此时间范围内,请提供此范围内公映证明材料)。


三、报名参赛影片需提供如下资料:


1.(1)电子版报名表(需加盖公章,纸质报名表可邮寄至组委会);(2)电子版电影公映许可证;(3)电子版影片横竖版本海报2张;(4)影片全片网盘链接(每部申报影片请单独发送百度网盘链接,分享链接需加密分享,影片不要使用压缩软件压缩,链接有效期请设长期);上述资料可发送至组委会官方指定邮箱。


2.参赛影片申报后,除提供影片全片网盘链接外,还需提供影片全片优盘5份(用于影片初审使用,不影响审片情况下影片可加水印),优盘需快递至电影节组委会,电子邮箱及邮寄地址按报名表提供为准。


3.视频播放格式:mp4;视频分辨率:1080p以上。


四、申报参展影片类型不限,出品时间不超过五年 (专题展映单元除外)。报名参展影片需提供电子版报名表、海报、公映许可证、影片全片网盘链接或全片u盘1份。


五、凡经组委会通知的参赛入围影片及参展入选影片,请于8月10日前将影片拷贝邮寄至电影节组委会。如有特殊情况拷贝不能按时送达,请提前与组委会联系说明原因,否则将视为退出参赛参展。


六、参赛入围影片及参展入选影片提供的影片dcp需符合商业影院的放映标准。为方便评委审片,请尽量提供无密钥版本dcp,如涉及密钥请提前与组委会联络。


七、凡参赛入围及参展入选影片,电影节组委会在以办节为目的的活动中(包括但不限于宣传、推广),对该影片及影片有关音乐作品、电影海报等可行使法律规定的著作权和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邮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10111号长春市委市政府0320室


邮 编:13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