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爽未履行金额超1.2亿元,其主演电视剧出品方被冻结部分股权

每经编辑:王月龙,杜宇

7月2日,#郑爽未履行金额超1.2亿元#等话题冲上热搜。

据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7月2日显示,近日,霍尔果斯尚晖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新增股权冻结信息,被执行人为浙江东阳尚晖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冻结股权数额300万元。据悉,该公司为郑爽主演的电视剧《绝密者》出品方,该剧并未播出。此前,该公司曾因未返还该剧投资方投资款及收益被判赔千万。

2023年7月,郑爽及其个人独资的九江羊群效应影视文化工作室、九江酷酷熊影视文化工作室新增限制消费令,申请人为霍尔果斯尚晖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涉及服务合同纠纷。据风险信息显示,此前郑爽及两工作室已因上述案件被强制执行约1.28亿元。

天眼风险信息显示,郑爽名下存在2则终本案件信息,未履行金额超1.2亿元,此外其已多次被限制高消费。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4月,郑爽被其主演的《翡翠恋人》出品方之一的海宁东开之星影视投资有限公司起诉,案由为债权人撤销权纠纷。公开信息显示,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是指因为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或者在受让人明知的情形下,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时产生的纠纷。

天眼查显示,目前郑爽名下共关联10家企业,其中3家为存续状态,包括上海噶咕娱乐发展有限公司、九江酷酷熊影视文化工作室、九江羊群效应影视文化工作室。

2020年7月,郑爽代孕及抚养争议被媒体曝光,郑爽“代孕弃养”数次进入微博热搜榜前列,引发社会舆论强烈谴责。

2021年8月,上海市税务局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追缴郑爽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合计2.99亿元。郑爽未提出异议,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复议或起诉,并已在规定期限内缴清全部税款和滞纳金。

2021年,艺人郑爽出演《倩女幽魂》的天价片酬曝光后,网络上流行起一个新的“计量单位”:“一爽”。一爽=1.6亿,爽一天=208万。网友用这种调侃的方式,表达了对流量明星天价片酬的不满。

而在因“代孕弃养”、偷逃税被“封杀”后,演员郑爽后又被海宁某影视投资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据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介绍,法院判决:确认《策划服务合同书》及《〈策划服务合同书〉之补充合同》于2021年2月24日解除;郑爽返还海宁d影视投资有限公司服务费3050万元并赔偿经济损失6000万元;驳回海宁d影视投资有限公司其余诉讼请求。

松江法院介绍,在影视服务合同中,投资方与影视制作公司约定因主创明星违法犯罪活动或劣迹行为遭受国家新闻出版局或广电总局封杀导致影视作品无法上映播放的,影视投资公司有权解除合同、退还服务费并要求赔偿实际经济损失,该约定属于双方意思自治范围,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属于有效约定。

判决后,郑爽提起上诉,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7月18日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编辑 | 王月龙 杜宇 杜波

校对 | 卢祥勇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公开信息、松江法院、每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