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节在“双黄高挂”的暴雨中举行,观众能以“不可抗力”退票吗?

“还不取消吗?老铁。”

6月30日早上7点44分,网友小夏发布了一条微博“@”(提及)“芒果音乐”的微博,并附上了一张截图。截图显示,上海正处于雷电黄色预警之中,市民应“停止在空旷的地方开展户外活动”。

被小夏在微博中“@”(提及)的“芒果音乐”,是上海快乐芒果音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下简称“快乐芒果公司”)所持的微博账号。

2024年6月29日至6月30日,快乐芒果公司在位于上海薰衣草公园北园的上海国际音乐村中举行了“上海超级芒果音乐节”,邀请刘宪华、陈楚生等一众歌手现场演出。与大多数音乐节一样,此次音乐节的演出活动是在户外举行的,观众们需要站在草坪等空旷地带观看演出。

6月正值上海梅雨季,在此次音乐节举行之前,上海几乎下了整整一周雨。在音乐节举行之前,对于是否会下雨,购票的歌迷们一直心存担忧。这种担忧在6月29日达到了顶峰。

从6月29日开始,关于“上海将下暴雨”的消息,接踵而来。

6月29日晚上10点,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雷电黄色预警信号,以及暴雨蓝色预警信号。

6月30日上午8时,暴雨蓝色预警信号升级为黄色预警信号,雷电黄色预警仍然维持,全市启动防汛防台三级响应。

6月30日上午11点22分,暴雨黄色预警信号又进一步升级为橙色预警信号。

上海市气象局官方微博“上海市天气”表示,在24小时降水实况图上, 局部区域已经出现了“红色点点”,这表示“雨量已达到100mm以上”,“局部已经不是暴雨了,是大暴雨……”

此时,距离上海超级芒果音乐节正式开始还有约2个小时。

像小夏这样早上就开始等待消息的歌迷坐不住了。一方面是倾盆而下的大雨,以及高高悬挂的雷电、暴雨预警。另一方面,是一直未宣布取消的音乐节活动。一些歌迷们决定冒雨出行,参加音乐节活动。另一些歌迷则选择了呆在家中。

大雨把整条路都淹了,我过不去。”

家住静安区的郭先生,是选择留在家中的购票者之一。他原计划自驾前往薰衣草公园,但6月30日中午时分,正是雨最大的时候,暴雨让出行变得危险,能见度变差,郭先生觉得,“强行出行并不安全”。

一些官方平台发布的防御指南,更坚定了郭先生的决心。有文章显示,雷电黄色预警信号的防御指南之一,就是“停止在空旷的地方开展户外活动”。

姜女士和郭先生持有相似的观点。

“文章写得很清楚,不要在空旷的户外场地搞活动。”姜女士说,“而且,我看到了一些现场照片,现场环境其实很恶劣,地上都是积水和烂泥。”

决定不在暴雨天气出门后,郭先生等人马上联系了大麦网、猫眼等购票平台,但是,这些平台均表示,他们尚未接到主办方关于取消演出或为观众办理退票的通知,除非郭先生等人提供关于航班取消、火车延误等能够证明“不可抗力”存在的证据,否则不能为郭先生等人办理退票。

无奈之下,郭先生等人选择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一天之内,数百条关于“芒果音乐节”的求助信息,涌入上海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其中,既有像郭先生、姜女士这样因暴雨未能前往音乐节的购票者,也有冒雨参加音乐节但对观演环境不满的购票者。

体验感太差了,主办方在双黄雷暴高挂的情况下进行了演出,现场又是泥地,在雨里浸泡了几个小时,手机都浸水了。”

王女士说。

“地上都是泥,鞋子基本上已经废掉,到处都是积水。”赶赴现场参加音乐节活动的李先生说。

与此同时,也有到达音乐节现场的网友开玩笑地表示:“今天去上海超级芒音乐节的人,我觉得你们以后人生中什么困难都能克服。”

“我被暴雨冲刷了几个小时,真的觉得这辈子没什么过不去的了。”另一名网友说。

“退票!”在多个社交平台,都有网友在相关话题下方打出类似的字样。

和那些选择拨打热线电话反映的购票者们一样,他们认为,由气象局官方发布的雷电黄色预警信号、暴雨橙色预警信号足以证明,6月30日的天气条件不适合举办音乐节,主办方理应为他们退款。

然而,他们的诉求,大多遭到了拒绝。负责此次音乐节票务销售工作之一的“大麦网”工作人员对新闻晨报·周到上海的记者表示,因为昨日的演出活动已经如期举行,目前大麦网并未接到来自主办方“除了已公开的退票规则以外的其他信息”。目前,已有部分消费者将暴雨导致的航班、高铁延误信息提交给了大麦网,大麦网也将这些信息反馈给了主办方,但目前尚未接到主办方的回复。

音乐节的主办方快乐芒果公司工作人员则表示,作为活动主办方,他们一直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活动进行组织:“如果确实遇到了不可抗力,我们必须停止活动,必须退票,但我们昨天并没有接到音乐节不能举行的通知。”

很显然,诉求退款的部分购票者们和主办方之间,出现了一个明显的认知差异。

部分购票者认为,既然气象部门发布了暴雨橙色预警、雷电黄色预警的“双预警”,相关防御指南也给出了“停止在空旷的地方开展户外活动”的明确指导。那么,消费者就已经有了明确不能出行的理由,属于遇到了不可抗力,主办方理应退款。

但音乐节的主办方则认为,既然活动尚能举行,且并未被叫停,那么当日音乐节的场地条件,就符合了举办活动的客观需求。因此,部分购票者未参与观演,是其做出的主观选择,而非遇到了不可抗力。

那么,哪一方的观点更合理呢?上海君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从事文化娱乐法律研究的周维能律师表示,与大众的普遍认知有所不同,从法律角度来说,实际上,气象预警信号及其相关建议,并不能等同于“不可抗力”。

周律师指出:

不可抗力,实际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条件。在活动的举办过程中,相较于普通消费者,主办方的履约难度其实更高一些。在履约难度更高的情况下,主办方完成了履约,那么就很难认为,当时的客观条件,属于不能克服的情况。即使相关部门发布了气象预警信号,但气象预警信号只是给出了防御指南,并没有强制叫停活动,尚达不到构成不可抗力的条件。消费者选择依照防御指南不参加音乐节,属于消费者自己的主观选择,而非客观条件不允许。”

不过,周律师同时指出,将伴随气象预警信号发布的防御指南,视作“不可抗力”,对于不熟悉相关法律的普通人而言,情有可原。因此,周律师建议,考虑到消费者的实际情况,主办单位或可考虑,参考“不可抗力”的相关法规,与消费者协商解决问题。

此外,周律师还提醒,目前,对于非出现航班、高铁延误的本地观演者而言,自证在交通环节遇到“不可抗力”的难度较大,维权成本较高。与此同时,外地游客在遇到航班、高铁因恶劣天气,出现延误、取消的情况,导致无法参与活动情况,确实属于遇到“不可抗力”的客观情况。遇到此类情况的消费者,可援引相关条款,积极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