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庄志明律师
晚上刚看到话题#曝芒果某节目制片人性骚扰#
很快就看到湖南卫视的声明:
湖南卫视:今日,有网友发文称“工作期间被某制片人性骚扰”,后有账号自立标题为“芒果台制作人骚扰”进行不实传播。我们高度重视并积极核实有关情况。我们注意到,原文作者在随后的评论中置顶,特别说明文中所指制片人完全不是湖南广电和湖南卫视的员工。
我特意看了下“原作者”的说明,“ta不是湖南卫视的工作人员。”
非常好奇,该网友发文称“工作期间被某制片人性骚扰”,ta情愿在网上匿名发文,却不去报警,这是为什么?爆料制片人性骚扰,又不点名涉事单位,这是什么操作?全国这么多制片人,你这篇网文能炸到那个制片人?
在如今小作文满天飞的时代,这些玩意真的不能偏听偏信,只能是玩中看,看中玩,作为茶余饭后的谈资罢了。
在网上发布类似语焉不详的帖子,真实动机我是不知道的,但凭我多年来对法律事务的经历及和网络舆情的深度交融,揣摩其原因可能是这几种:一是纯粹恶作剧;二是获取流量,引流;三是有性骚扰,但证据收集困难,为了增加谈判砝码,在网上先炒一波,给对方心理压力。
之所以不点名道姓,是为了谈判,而不是为了将对方绳之以法。还有,如果点名道姓了,证据不充分的话,有可能被对方倒打一耙,干脆语焉不详,你也没办法控告,同时让对方心里没底,这样谈判就好谈了。箭在弦上,引而不发,才是最大的威力。这些都是诀窍。
但今天的问题不是发帖人的问题,而是话题设置人的问题,凭什么把性骚扰和芒果台联系起来,谁赋予你这牛掰本事的。如芒果不存在该性骚扰,话题设置人可能涉嫌对芒果台名誉权的侵害。什么人不能惹,你要惹芒果?所以我更是诧异,怎么扯上芒果台的?芒果台老实可欺,还是芒果台宽宏大度?
在我行文过程中我特意浏览该话题的情况,在主持人一栏中已是“暂无”状态,话题设立人也撤退了,留下无数网民在夏日热风中凌乱。谁是该话题的第一设置人,你问我,我也不知道。
但这个近亿的阅读量摆在这里,只增不减,我相信有关部门不会视而不见的,发帖人所面临的必然是配合调查,到底有没有被性骚扰过,谁是性骚扰人等等情况那是大概率要调查的,基于隐私权保护,这些调查情况后期未必公开发布,网友们也只能追另外的热点了。好在如今的网络,不缺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