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曾担任吉卜力工作室多部电影音乐制作的日本作曲家久石让,与wonder city co., ltd.共同发布了一份联合声明,这份声明发布在久石让官方微博上,针对一系列未经许可的音乐会活动侵权问题提出了严正立场。
声明中表示,在得知世界各地举办的许多活动都未经许可改编和使用久石让的音乐后,这些未经许可经过改编的音乐,是对作曲家版权和权利的侵犯,有部分音乐会的标题包含久石让的名字,这可能会让很多观众误认为这是久石让本人的音乐会。令人感到讽刺的是,尽管发布了公开声明,但微博评论较少,维权没有引起太大的反响。
针对音乐会盗版泛滥的现象,声明中明确表示,他并不认可未经授权的音乐会巡演。为了保护自身的版权和权利,以及维护广大观众的利益,久石让与wonder city co., ltd.共同呼吁各方尊重原创,停止侵权行为。
为了应对侵权行为,工作室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应对措施和建议。首先,要求相关活动组织者立即停止使用久石让的音乐和名字,未经许可的音乐改编和演出均为侵权行为。其次,建议观众在参加音乐会时,务必核实活动是否得到久石让的授权。此外,久石让方面还将密切关注侵权行为,并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事实上,在票务平台上,有许多打着久石让名号的音乐会巡演规模不小,售票价格通常在100-300元之间。
图注:以“久石让”为关键词检索的音乐会
一直以来,久石让对国内盗版盛行的音乐会现象“深恶痛绝”。
2010年,在亚洲巡演期间,久石让感叹道: “我知道中国有很多以我和宫崎骏名义的演出,但这些演出和我本人,和宫崎骏先生没有任何关系。今天,真正的久石让来了!”
2011年7月,日本作曲家久石让电影音乐盛典在国家体育馆上演。面对媒体,久石让亲口澄清表示:“国内这些‘久石让’演出都未经我本人授权。我为此而感到为难、烦恼。我也和宫崎骏说了相同的问题,他也很苦恼。”
此前,久石让在中国有一起著作权官司。
根据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官方消息,具体案情如下:自2015年起,北京爱乐经典管弦乐团在其举办的音乐会中,多次使用日本著名音乐家久石让先生等创作的知名作品,如:《菊次郎的夏天》《月光的云海》《那个夏天》《水之旅人》《再度(千与千寻)》等。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就此,音著协曾多次与北京爱乐经典管弦乐团沟通其演出中使用这些作品的许可问题。沟通未果,音著协于2022年10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北京爱乐经典管弦乐团停止侵权行为并承担赔偿责任。经法院审理,认定北京爱乐经典管弦乐团行为侵权并应向音著协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当时,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在一审判决书中,认定被告北京爱乐经典管弦乐团未经许可使用他人音乐作品演出的行为构成侵权,应当停止侵权行为并向音著协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37000余元人民币。
在本案中,久石让先生是日本音乐著作权协会会员,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又与日本音乐著作权协会签订了相互代表协议,故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有权在中国(除港澳台地区外)以自己的名义为其主张权利。
在动漫音乐的世界里,久石让与宫崎骏的名字如雷贯耳。
两位大师携手创作了许多经典作品,深受全球观众喜爱。尤其是80后和90后一代,对久石让的音乐作品有着极高的认同感和共鸣。但随着久石让的音乐作品深入人心,商业化和山寨现象也随之涌现。
这些年来,国内的音乐版权环境好转,现场表演需取得原作者授权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但即便如此,多年以来,打着“宫崎骏”和“久石让”名号的音乐会在我国多地泛滥,质量参差不齐,水货音乐会到处巡演,赚得盆满钵满,也经常遭遇消费者的吐槽和投诉。
久石让本人对音乐作品的公演要求极为严格,对于消费者来说,在正版音乐会中,久石让亲自指挥是最大的亮点。主办方会明确宣传文案中提及久石让先生会莅临现场。
而在山寨音乐会中,主办方往往混淆视听,只有堆砌的关于久石让与经典作品的长篇介绍。因此,消费者在选择久石让音乐会时,应关注指挥身份和宣传文案的细节,以免遭遇山寨版。
总的来说,此次联合声明旨在提醒社会各界尊重知识产权,维护音乐创作者的合法权益,希望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为音乐创作者创造一个公平、健康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