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风险重重
所有驾驶人务必牢记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对于酒驾行为
建湖公安始终坚持“零容忍”
现将部分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酒驾醉驾曝光台
酒驾曝光
3月10日20时许,姚某某驾驶苏je9***号小型轿车行驶至明星南路1-57号处路段时,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巡警大队第四警务站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呼出气体酒精含量为51mg/100ml。
酒驾曝光
3月11日12时许,孙某某驾驶苏j11***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人民路天泽府小区附近路段,因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巡警大队第二警务站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呼出气体酒精含量为89mg/100ml。
酒驾曝光
3月11日21时许,赵某某驾驶苏j98***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g343与南环路四叉路口时,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巡警大队建阳中队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呼出气体酒精含量为53mg/100ml。
酒驾曝光
3月12日21时许,张某某驾驶晋lvc***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恒济文化路百惠超市附近路段时,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被交巡警大队建阳中队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呼出气体酒精含量为84mg/100ml。
酒驾的标准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驶机动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感到困倦。饮酒后由酒精的作用,80%人易出现困倦、打磕睡,表现为行驶不规范、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而引发交通事故。
过于自信。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时会高估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力不从心的事。
视觉障碍。一般人在平常状态下的外围视界可达180度,如果酒精含量超过0.08%,驾驶员的视野就会缩小;在这种情况下,人已经不具备驾驶能力。
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手眼脚之间的配合发生障碍。
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建湖公安提醒
一旦抱有侥幸心理
酒驾、醉驾行车上路
等待驾驶人的
将是沉重的法律成本
甚至是血的代价
素材来源: 交巡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