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组织”定义含糊?邓炳强回应丨香港一日

这是《香港一日》的第1667期

邓炳强:国际组织不会纯粹因身份负上责任

《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8日刊宪并提交香港特区立法会审议,23条立法条例草案委员会今天(9日)举行四次会议。香港法律专业人员协会指出,草案涵盖20多种全新制订及经修订现行法例所得出的国家安全控罪及罪行,以及各罪行的刑罚、域外法律效力等,并新增多项执法权力的法律程序。

协会认为,草案内容完全符合香港现实情况,与新加坡及西方国家相比,23条立法草案的内容已很温和甚至宽松。对于很多西方国家为了抹黑而丑化香港、枉顾事实的行为,协会予以强烈谴责。

对于草案中“境外势力”下的“国际组织”,涵盖成员包括一个或多个国家、地区或地方的组织,有议员认为含糊。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表示,任何组织不会纯粹因为属于“国际组织”或“境外势力”,就要负上任何责任,必须配以草案中的犯罪元素,才会构成犯罪。“国际组织”和“境外势力”属于中性词语,以往法例所用的“敌人”字眼不会再用。目前国际地缘政治形势相当复杂,草案中“国际组织”的定义宽松度适宜,配合相关罪行元素后可有效处理国家安全风险。

邓炳强提到,“叛国”的条文中针对的“中国公民”,其定义根据中国国籍法,即具有中国血统的香港居民、出生在中国领土,所以一般外国人在香港居住满7年、并非有中国血统的香港居民,不会“跌入”有关情况。至于“叛国”条文中的“战争”,属实体战争、即“打仗”,金融、科技等战争由其他法例处理。

在“披露他人犯叛国罪的规定”中,列明基于法律专业保密权理由的申索、权利或享有权,不受影响。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表示,基本法下保障任何人有权咨询律师,若有人向律师咨询组织军队推翻特区或中国会否犯法,整个咨询过程内容需要保密,律师不向外披露,则不会触犯法例;若有人并非咨询,而是向一名律师朋友透露即将叛乱,该律师如果不作披露就属犯法,不受法律专业保密权保障。

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律师汤家骅表示,特区政府整体回应了社会在咨询期提出的意见,包括在“国家秘密”方面加入“公众利益”作为免责辩护;而条例草案较其他国家温和且合理,同时列明在维护国家安全的同时,也要尊重基本法下订明的个人权利,相信可以让对草案有疑虑的人士放心。关于23条草案条文的涵盖面较为广阔是否可能被滥用,他认为有关门槛高,不会削弱维护国家安全的精神。

何超琼:香港应发挥“超级联系人”角色

全国政协常委、全国工商联副主席何超琼今天(9日)在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发言表示,香港特区既坚守“一国”之本,又能发挥“两制”之利,应当发挥金融、贸易、法律、专利等制度优势,发挥“超级联系人”和“超级增值人”的角色,推动内地进一步与世界接轨,为建设更高水平开放性经济新体制,贡献自身力量。

关于如何发挥香港在中国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中的作用,何超琼提出五点建议,包括发展更多元化的金融工具、强化融资功能,发挥中西文化交融优势、打造国际艺术交流中心,发展高增值海运服务,提升香港国际机场冷链物流能力,推进知识产权贸易中心建设等。

何永贤:“撤辣”后楼市再度活跃 公屋轮候时间会回落

香港房屋局局长何永贤今天(9日)表示,财政预算案宣布住宅物业全面“撤辣”后,近日楼市再度活跃,让市民的选择增加,又指供应充足,楼价自然会有调节,当局会一直监察市场动向。

针对公屋平均轮候时间上升至5.8年,当被问到是否会再升至6年时,何永贤表示,最新的轮候时间未能反映实际。她表示,政府已获得充足的土地,可完全满足未来10年内30.8万个公营房屋单位的需求。目前的公屋轮候时间会维持数季,随着简约公屋落成,相信会慢慢回落。

作者丨朱兰静,深圳卫视直新闻主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