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中的铁盖茅台值多少钱?答对这5道题,电影才没白看

张艺谋导演的电影《第二十条》,被众多看过的观众,称赞为今年春节档的最佳影片,春节档票房前三名电影(单说真人电影,不包括熊出没)《热辣滚烫》《飞驰人生》《第二十条》,露珠都已看过,实话实说,单论电影质量以及现实意义,我也首推《第二十条》。

今天,《第二十条》剧组官方发起的一个问题,引发了大家的热议:影片中的铁盖茅台,放到今天值多少钱?

在回答这个问题前,请看过《第二十条》的朋友,先回答一下这个问题:李茂娟那两瓶铁盖茅台,是哪一年的?

在《第二十条》中,这两瓶茅台酒,引发了很多搞笑的情节,韩明(雷佳音饰演)和李茂娟(马丽饰演)两口子,以及李茂娟的哥哥市刑警队长李茂全(陈明昊饰演),三个人因为这两瓶茅台,甚至吵了起来。

这两瓶铁盖茅台,是李茂娟的父亲,留给李茂娟的。李队得知了很不爽,说,你爸不也是我爸吗,为什么咱爸不留给我呢?

李茂娟说,咱爸重女轻男。

好,现在来回答片中这两瓶茅台,到底是哪一年的。

答案:1986年。

本来李茂娟找出这两瓶珍藏的茅台酒来,是想让韩明送给学校的张主任(张译饰演)的。

他们的儿子韩雨辰见义勇为,不是揍了张主任的儿子嘛,张主任要告韩雨辰,于是李茂娟让韩明去给张主任送礼,希望他能撤诉。

结果韩明拎着那两瓶酒,却不敢送出去。为啥?因为他知道这两瓶酒太贵了,他送礼那就等于违法犯罪,还是知法犯法的那种。

所以,韩明在学校门口等了半天,看见张主任出来,只提了个果篮上前。结果,事自然是没办成。

回家韩明也不敢告诉老婆,只说酒送出去了,后面悄悄把酒给大舅哥李队了。

那么,影片中这两瓶86年的铁盖茅台,到底价值多少呢?

铁盖茅台酒是贵州茅台在上世纪80、90年代推出的产品,因为其特别的包装生产工艺以及时间较长的酒龄,成为老酒收藏市场上的珍贵品种。

铁盖茅台的盖被老百姓俗称为“铁盖”,实际上是铝做的,采用的是扭断式防盗技术。

80年代出品的铁盖茅台酒,是茅台中的珍品,定位属于高端,该产品于1986年投产,1996年停产。

《第二十条》中出现的这两瓶铁盖茅台,正好是铁盖茅台刚诞生时生产的,所以非常稀有,价值不菲。

那么,到底现在值多少钱呢?

据某报记者查询发现,在某拍卖网站上,1986年的铁盖茅台,起拍价至少在每瓶3.66万元以上,也有的买家标的起拍价为每瓶5万元以上。

也就是说,影片中这两瓶铁盖茅台,怎么也值个10万块左右。

也难怪韩明根本不敢拿这酒去给张主任送礼了,那就等于把他自己的前途和事业彻底断送。

下面继续猜谜。

看图:猜猜这是谁摔碎的酒杯?

答案,李茂娟。

这场戏是韩明、李茂娟两口子得知张主任在饭店吃饭,于是赶去道歉,想让张主任撤诉。但张主任表面文质彬彬,实则把他儿子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李茂娟一气之下,把酒杯摔碎了,说我们不道歉了,我儿子是见义勇为,凭什么道歉?

最后,张主任掏出手机要打110,李茂娟上前去抢他手机,结果把他推倒了,手腕骨折,李茂娟因此被拘留10天。但张主任自知理亏,知道确实是他儿子霸凌了,把对韩雨辰的起诉撤了。

看图:猜猜吃的是什么?是谁在吃?

答案,韩明和吕玲玲。

这段情节很搞笑。韩明和吕玲玲救下了郝秀萍母女,韩明被推倒额头擦伤,他却说自己是脑震荡,要求报工伤,吕玲玲让他别装了,他因此捉弄吕玲玲,趁着吕玲玲出去,他把一小瓶芥末都倒进了吕玲玲的凉皮里。

结果,护士进来时,给他把凉皮调换了位置,所以本想看吕玲玲出丑的他,自己被芥末辣得眼含热泪,鼻子嘴巴皱在了一起。

看图:猜猜这桌烧烤是谁和谁吃的?

答案:韩明和田副检(王骁饰演)。

就是这次吃烧烤,韩明知道了,原来田副检追求过吕玲玲。田副检还请求韩明帮忙撮合他们俩。还自信地认为,他和吕玲玲“很适合”。

实际上,他俩一点都不合适。

正好是两个极端。

吕玲玲是坚持正义、充满激情和爱心、一身正气的理想检察官代表。

而田副检却正好相反,他市侩、势利、看人下菜碟、懂得明哲保身、懂得趋利避害、懂得迎合上边,是一个圆滑世故的反面检察官。

看图:猜猜这是谁写的纸条?

答案:郝秀萍女儿娟娟。

郝秀萍与丈夫王永强(潘斌龙饰演),为了给女儿治病,借了流氓村霸刘文经(阿如那饰演)的高利贷。刘文经以此为要挟,将郝秀萍强奸。

在对郝秀萍施暴时,刘文经把王永强用大铁链子锁在院子里的树上,故意让他听着妻子那一声声惊恐的叫喊,故意气他羞辱他取乐。

完事后,刘文经还对王永强说,以后你就用你老婆来还债吧,我来一次顶200,来一次把你锁在院子里看门一次,给你顶100块。

这是侮辱了郝秀萍还不够,还要侮辱王永强是条狗。

刘文经走后,郝秀萍走出屋,眼里喊着屈辱的眼泪,对着丈夫咿咿呀呀用手语表示,她不想活了,她想死。

王永强解开铁链子后,冲出去追上刘文经拼命。刘文经嚣张惯了,说你等着,我先砍了你,再继续玩你老婆。

见他要去车上拿刀,王永强在恐惧和愤怒之下,随手抓起院子里放着的一把剪刀,就出去抓住刘文经一阵猛扎,把刘文经捅成重伤。

刘文经住院,最后死亡,王永强被抓。

《第二十条》,正是围绕着王永强的案子展开的。到底王永强的行为,是属于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或者是防卫过当?

最后,在公开听证会上,韩明给出了答案:王永强的行为,符合刑法第二十条有关“正当防卫”的条款,属于正当防卫,应无罪释放。

这张写着“我爸爸是好人”的纸条,就是郝秀萍和王永强女儿娟娟写的。

韩明在这场听证会上,那一番慷慨陈词的演讲,打动了所有在场的人,也打动了看电影的所有观众,堪称《第二十条》和雷佳音演技的高光时刻,也是该片点题的点睛之笔。

想一想,如果按照田副检的看法和解析,王永强至少要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甚至是故意杀人罪,但最后却可以无罪释放,可见,同样一个法律条款,怎么去解释,如何做到合法又合理合情,考验的,正是司法人员的公平公正和同理正义之心。

这也是这部影片的意义所在。

《第二十条》让普通人认识到什么是“正当防卫”,懂得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更重要的是,让那些司法人员,不要把案子当成案子,多维护法律的真正公平和正义,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正如影片中吕玲玲所说:“我们办的不是案子,是别人的人生!”

(文/第一滴露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