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滥用警徽发图,饭圈粉丝回应称已第一时间删除 律师:涉嫌违法,应理性追星

近日,有网友反映,某男演员的一名粉丝在去年12月底为警告“吃瓜群众”不要造谣,带头并多次发布一张自行制作、带有警徽的蓝底白字海报。随后,这一事件引发热议。

2月3日,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上涉事粉丝。对方称,当天第一时间把警徽删除了,并且从热搜广场上私信几名传播图片的用户让其删除。该粉丝强调,不知道为什么有人说她“多次发布并且不回私信”,实际上她意识到不妥后已第一时间删除。事发后一个多月,因频繁遭遇网暴,她已经不怎么敢看微博等平台。

▲涉事粉丝称,发布后第一时间删除,并阻止扩散

为警告“吃瓜群众”配警徽图标

粉丝称未多次发布,第一时间阻止扩散

1月30日,有网友反映,某男演员的一名粉丝在去年12月底为警告“吃瓜群众”不要造谣和开盒,带头并多次发布一张自行制作、带有警徽的蓝底白字海报,并配文“泄露***离婚信息或触刑法,造谣开盒请二选一”等字眼。

搜索发现,此粉丝为某男演员的“超话创作官”,在微博上拥有17.3万粉丝,是该男演员的“大粉”,许多粉丝在其发布博文后进行转发。目前,红星新闻记者在其主页已找不到相关海报的博文。

2月3日,红星新闻记者通过私信联系到该名“大粉”,其回应称,当天已第一时间把警徽删除了,并且从热搜广场上私信几名传播图片的用户让其删除。此外,该粉丝强调,不知道为什么有人说她“多次发布并且不回私信”,她实际上在意识到不妥后已第一时间删除。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事后,这名粉丝曾发布微博回应称,“当时误以为配图‘警徽’图标,会对有开盒意图、并有能力做出这一举动的个人和团体产生震慑作用,没有注意到非官方个人不得随意使用这一图标,思虑不周。”

她表示,在被提醒后,已在三分钟内删除了不恰当的配图,并尽可能阻止图片内容的二次扩散。她为自己的不恰当行为表达了歉意,并称自己在这一个多月内也受到了网络暴力。

针对她的道歉,有网友认为,“她有17.3万粉丝,三分钟足够让一众散粉盲目跟风了。”也有网友称,这是一个多月前发生的事情,本意是为了阻止造谣和开盒行为,也最大限度阻止传播了,不要上升到网络暴力。

律师解读:

非法p图使用警徽标志,已涉嫌违法

针对此事,北京市中闻(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表示,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上述粉丝非法p图使用警徽标志,已涉嫌违法。

据2000年2月起实施的《人民警察警徽使用管理规定》,警徽及其图案不得用于:(一)商标、商业广告;(二)日常生活的陈设布置;(三)私人婚、丧、庆、悼活动;(四)娱乐活动;(五)其他有碍于警徽庄严的场合或者物品。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也指出,依据《人民警察警徽使用管理规定》第7条“警徽为人民警察专用标志,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持有、使用、制作、仿造、伪造和买卖警徽,也不得使用与警徽及其图案相类似的标志”之规定,相关粉丝非法p图使用警徽标志,已涉嫌违法。

赵良善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36条规定:除了可没收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还可以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此事件中,警方可视情节轻重,对粉丝处警告或者行政拘留。”赵良善说。

赵良善介绍,若该粉丝的及时挽回行为属实,由警方视情节轻重决定。他提醒大家,粉丝要理性追星,平时也要提高法律意识。警徽、警服等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使用。

红星新闻记者 蔡晓仪

编辑 张莉 责编 李彬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