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家印做了什么?只是被抓?会不会被判死刑?
在官方没有公布调查结果之前,谁都不能断言许家印触犯了哪些条款,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他转移资产到海外在美国申请资产破产保护,这一招太阴毒了,犯了众怒。
转移资产,对富豪们来说不是什么新鲜事儿,包括一些明星、老板抛售自己名下的房产和股票纷纷跑到海外。比如潘某某,曾经是房地产风云人物 ,套现了300亿,举家移民美国,还有演和珅的那个演员,不仅关闭了自己的社交媒体,还卖掉了北京价值4个亿的四合院,这是要转钱跑路的节奏。
除了卖房套现之外,富豪们还有什么转移资产的套路?
首先就是,赌博。
比如你带着1亿美金去赌场赌博,然后你跟赌场老板商量好了,说都输给他,到时候三七分账。然后赌场老板答应了,你瑞士银行账户就多了7000万美元。
金立手机老板一个晚上输掉2亿美金,然后金立欠了200多亿倒闭了,当然他是因为手气不好。
其次就是,让自己的亲戚在国外设立一个代理你产品的公司,然后你跟他签让一个合同,到时候国内公司故意违约让美国法院判决,判你赔偿国外公司5000万美元,这个是合理合法的!
代表作是国内某上市公司。这个不敢提名字,毕竟人家床垫还要卖,不能说太多。
还有就是,投资国外俱乐部。用国内资产抵押,然后在国内银行的外部机构贷款。
最后就是,那就是地下钱庄,中国的地下钱庄基地就在香港,大概有1200家,专门给富豪转移资产的,手续费还不高只比银行稍微高一点,这就足以说明香港地下钱庄的繁荣和产业链的强大。富豪通过将资金汇入地下钱庄,再以虚假的交易方式将资金转移到其他地方。
富豪们这么处心积虑的转移资产,他们到底在害怕什么呢?
他们害怕个人财产被公开。
很多人都听说过一个词,叫共同富裕,但你可能没有听说过一个词叫金税四期。
什么是金税四期?
它是中国国家税务部门推出的一项数字化税务管理系统,在金税四期之前,还有金税一期、金税二期,三期目标这三个过程,伴随着大数据系统的升级,在国内,你有多少财产马上就要对外进行公开了。
注意了,这是对高收入人群监管一个非常重要的信号,就是要摸清你的家底,这才是越来越多的富人选择把自己的资产转移到其他国家的核心原因。但是他们没有意识到,自己跳进了真正的深渊,对于其他国家来说,他们真的只是一把韭菜而已。
那么,咱们国家为什么要推行金税四期呢?
其实,这和明朝的一条鞭法有异曲同工之妙。
明朝初年,朱元璋采用了自古以来的人头税法制,农业是每一个封建王朝的支柱,所以农业政策怎样制定和实施直接决定了这个王朝命运,封建王朝的财政收入也主要由农业税构成,其他税作为补充。
这种征收方法其实是对唐宋两税法的继承与发展,但两税法允许土地买卖,这就意味这宗室勋贵和地方豪强可以大肆兼并土地,并将土地本身带来的负担留给农民。所以,到了明朝中后期,土地被高度兼并,丁口极少的权贵阶层持有全国十之八九的土地,一家动辄千万顷良田,而承担国家税赋的百姓丁口极多却赤贫无比,这是为什么?
因为土地和人口的矛盾,人头税说白了就是只对人征税,但不对土地征税,实际上这就变成了一种劳动税,谁劳动谁纳税。农民纳税,谁拿着生产资料反而不纳税,土地持有者不纳税。
那么就会出现一个问题,劳动者手中的财富越来越少,不劳动不纳税的阶层手中的财富越来越多。当99%的劳动者只占1%的财富总值,这样的王朝就会出问题。
明朝号称藏富于民,但一年的税收居然才区区400万两白银,穷的连边防军的军费都发不出来,于是明朝的执政精英提出了一条鞭法,想对持有土地的人征税。一条鞭法的概念是在1530年也就是嘉靖九年由桂萼提出,他的想法是对土地持有人征税,而不再是对丁口征税,
但是谁持有土地?权贵。谁持有丁口?穷人。
一条鞭法是要把国家政策从向穷人征收改为向权贵征收,非常难以落地。
直到1572年,明神宗朱翊钧继位,年号万历,这个时候张居正出现了,堪称一代能臣。
在军事上,张居正任用戚继光肃清倭寇祸患,在政治上,打压贪官污吏,在农耕上,派人四次治理黄河。
但张居正对明朝最大的贡献是推动了一条鞭法的落地。
公园1581年,内阁首辅张居正将一条鞭法推广到全国,主要包含3条内容,一是清丈土地,扩大征收面,使税赋相对均平;二是统一赋役,限制苛扰,使税赋趋于稳定;三是计亩征银,官收官解,使征收办法更加完备。
但是这个制度动了谁的蛋糕?权贵。
查清大鳄名下资产,是不是跟现在国家实行的金税四期有异曲同工之妙。
而且当时只有权贵可以读书,所以当时的读书人都在骂张居正,还谣传张居正是好色之徒,传播的绘声绘色的。
但是张居正顶着舆论压力,硬是让一条鞭法落地,不破不立,就这一条鞭法,为国家带来的财富强行为大明续命50年,一条鞭法上承唐代两税法,下启清代摊丁入亩,所以,史书上对张居正的评价极高。
据史料记载,自正德以来太仓银库的收入总数在波动中呈上升趋势,正德初年149万两,嘉靖十一年(公元1532年)243万两,嘉靖二十八年(公元1549年)295. 7116万两,隆庆元年(公元1567年)23万两,万历五年(公元1577年)435. 94万两,天启年间327万余两。
一直以来,中国都是社会主义国家,一直都在追求社会公平,追求共同富裕,对于现在像许家印之流的某些富豪来说,手握资金转移财富,确实应该严查重罚,不能让人民的财富转移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