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汪小菲离婚协议曝光

1月24日,据台媒报道,大s前段婚姻结束后,前夫汪小菲和汪母张兰多次以微博隔空喊话,始终保持低调的大s在传出与韩籍艺人具俊晔交往、再婚后,双方对峙白热化,除了汪小菲公开2人离婚调解笔录,涉嫌泄露大s个资遭检察官起诉外,汪小菲另外曾从2人过去共同住处搬走4幅高价画作,也被大s控告是为了避免抚养金债务的毁损债权行为,但台北地检署24日以无犯意等理由处分不起诉。

根据检察官调查,汪小菲和大s于2021年11月12日,在台北地院作成调解笔录,汪小菲到2038年3月为止,每3个月要支付300万台币(约69万人民币)的抚养费给大s,也就是每个月扶养费100万台币(约23万人民币)。

后来大s认为汪小菲没有依照协议付钱,还找司机到2人先前在信义区住处,把4幅高价值画作艺术品搬到s hotel酒店内,委由他人协助隐匿财产,导致大s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找不到这批画作查封,因此控告汪小菲涉嫌损害债权。

汪小菲解释,这些画不属于婚内财产,一开始会从香港寄到信义区豪宅,是为了避免被偷走,因大s宣布再婚前一周,要求他再签订离婚协议的补充协议,他不能再踏进豪宅,签完一周后,汪小菲从媒体得知,大s宣布再婚,因此请司机去帮忙拿些部分东西,汪小菲强调,这4幅画作本来就不是协议内容,目前存放在私人仓库中。

检察官认为,大s也知道汪小菲管理财产的方式就是购买高额艺术品,大s也能透过共同司机得知画作下落,且能确定画作还在国内,客观上无法确认汪小菲有处分或隐匿画作的行为。此外,从汪小菲与司机的对话内容显示,汪小菲主要是请司机协助,把私人物品寄回北京,画作则不用寄回,显然主观上也没有意图。

此外,在原本的离婚协议中,大s在信义区豪宅要保留独立房间,让汪小菲来台探视子女时使用,后来大s决定不再提供汪小菲独立房间,汪小菲得知是因为大s再婚,就让司机帮忙搬走个人物品及贵重财产,是对个人财产所有权的正当行使。

检察官调查,汪小菲的s hotel酒店公司资本额3亿台币(6870万人民币),汪小菲从签订离婚协议起,到2023年8月为止,已经支付大s约4511万台币,后来大s请法院强制执行金额2717万台币(620万人民币),法官执行2217万台币(约50万人民币),相较之下,汪小菲现有财力充裕,即使处分4幅画作,也不会影响到大s握有的债权,难以判断汪小菲有要毁损大s债权的意图,因此处分不起诉。


来源:凤凰网娱乐、新闻晨报

编辑:葛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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