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期宣判!男主播为粉丝取藏毒箱子被判无期,律师二审提供新证据做无罪辩护

1月4日上午,此前引起众多关注的“男主播称跨省为他人取快递被发现内含毒品”一案,二审于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潇湘晨报记者从辩护律师处了解到,男主播穆嵩对快递内含毒品是否具有主观认知,仍是此次庭审的焦点。

潇湘晨报此前报道,2019年8月,21岁男子穆嵩(化名)受指使从四川赶至陕西咸阳,在一家洗衣店拿到一个行李箱后,被布控的警方当场抓获。现场从行李箱中查获疑似毒品5罐,共计净重3255.17克。经鉴定,这5罐疑似毒品中均含海洛因,含量在50%以上。

而在辩护律师万淼焱和穆嵩父亲对记者的叙述中,曾为网络主播的穆嵩是受一名与其有债务纠纷的粉丝的诱骗前往咸阳,该粉丝承诺在穆嵩帮完忙后还2万元欠款,穆嵩对行李箱内是毒品完全不知情。

2021年8月23日,西安中院以穆嵩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其无期徒刑。穆嵩提出上诉,2022年1月,陕西省高院经审理认为“原判决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初审判决,发回重审。2023年5月,西安中院审理认为,相关证据足以认定其对快递包裹内可能藏有毒品的主观明知,且无证据和线索显示存在特情介入及犯意引诱之情况,以穆嵩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其无期徒刑。穆嵩再提上诉。这次二审,辩护律师继续为穆嵩作无罪辩护。

1月4日下午,辩护律师万淼焱告诉潇湘晨报记者,庭审在当日下午两时多结束。这次庭审有穆嵩的两个同学出庭作证,证实穆嵩和杨某之间确实存在快手账号的经济纠纷。

潇湘晨报此前报道,穆嵩称自己将快手账号卖给粉丝杨某后,杨某未支付应给的2万元钱;此次帮杨某去咸阳取行李,是因为杨某承诺会还2万元。不过西安中院一审认为,关于债务的叙述系一面之词,无相关证据予以印证。此外,杨某原是2018年6月一起贩卖毒品案的在逃人员,后在2020年6月于缅甸果敢自治区被抓获。据杨某的讯问笔录,其否认自己在2019年8月联系过穆嵩,也未使用过其他社交账号。而据警方调查,穆嵩去咸阳取行李前后,与其沟通的多个“上线”账号均无实名信息,相关证据暂无法推定以上账号是否由同一人使用。

1月4日下午,辩护律师万淼焱还告诉潇湘晨报记者,此次辩护方向,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从现有证据出发,不足判断穆嵩对快递内含毒品是主观明知。此外,有证人出庭作证穆嵩的辩词,即穆嵩和杨某之间存在快手账号的经济纠纷。

万淼焱表示,庭上,公诉方不认可证人的证词。“公诉方认为穆嵩想过箱子里是违禁品,所以有明知是毒品的可能。”

关于穆嵩是否具有主观明知,此前西安中院一审判决书中提到,综合评判认为,形成的证据锁链,足以认定穆嵩受“上线”指使连夜包车赶至成都,并立即乘飞机抵达咸阳市,随即前往约定洗衣店领取了藏有毒品的快递。穆嵩不仅在途中收取“上线”支付的远超以正常方式寄取快递所需成本的路费,且随时向“上线”汇报途中情况,其行为明显违背合法物品惯常交接方式,结合其在侦查阶段的供述“上线”承诺事后给其支付高额报酬、其想从中挣钱的供述,足以认定其对快递包裹内可能藏有毒品的主观明知。

潇湘晨报记者了解到,此次二审将择期宣判。

潇湘晨报记者 吴陈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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