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窑址“收藏”百余件文物后发视频炫耀,厦门一“文物爱好者”获刑3年10个月

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法院宣判了一起盗掘古文化遗址案。被告人李某因盗掘古文化遗址罪和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李某是一名文物爱好者,自2018年以来,他多次光顾厦门集美、海沧、同安等地的古窑址,挖掘、捡拾古代瓷器瓷片。今年1月,他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了关于在古窑址挖宝”的几则视频,引起了公安机关的关注。

经过调查,警方在李某住处查获了瓷器瓷片等100余件文物。经过鉴定,这些文物中包括源自宋代集美碗窑、明代集美鲎壳帽窑、宋代至元代海沧东瑶古窑址的瓷器标本。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认为李某的行为涉嫌盗掘古文化遗址罪和盗窃罪。

为查明案件细节,检察机关引导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并补强证据。最终证实李某在地表捡拾、翻找的方式,在垄仔尾窑址取得了原属于碗窑窑址的文物。此外,检察机关还发现李某的盗掘、刨挖行为对案涉古窑址造成了直接破坏,使古窑址的文化遗产遭受减损危险。

因此,检察机关以诉前和解的方式,让李某赔偿5000元用于日后古文化遗址保护,并在媒体上公开道歉。同时,检察机关还将发现的有关部门怠于履职的线索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检察机关。目前,被建议部门已对相关古窑址采取了设置24小时监控设备、建立巡查制度等文物保护措施。

偷盗文物是一种犯罪行为,对于文物的保护、研究以及文化传承都会造成严重的影响。以下是偷盗文物的一些危害:

1. 文物损坏:在偷盗过程中,文物很容易被损坏。这些损失往往是无法挽回的,对于历史研究、文化传承都会造成严重的影响。

2. 文物流失:偷盗文物会导致文物流失,使得文物无法在原地进行保护和研究,对于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带来极大的困扰。

3. 文化价值观受损:文物是历史的见证,是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偷盗文物,就是对历史文化的亵渎和破坏,损害了社会的文化价值观。

4. 法律责任:在我国,偷盗文物是一种犯罪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盗窃文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和保护文物,不能因为一时的私利而做出损害文物、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同时,也应该加强对文物的保护和管理,防止文物被偷盗和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