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话歌舞——马戏之王

《马戏之王》是一部好看的电影。节奏明快的pop乐曲与卡着音符的舞蹈贯穿始终,光凭这一点,就仿佛在百脑汇看了两个小时真正的马戏表演,观影体验酣畅淋漓。美好的剧情,欢愉的音乐,活泼的舞蹈,还有从《悲惨世界》就展示出不俗唱功的狼叔,可以说非常有吸影力了。

说到音乐电影,平时不看电影的人大概也听说过,去年非常火的《爱乐之城》不能不提。必不可免得,这两部电影总让人相互比量。不过我并不想一起聊两部片子,顺带一提,因为爵士乐的缘故,我更喜欢《爱乐之城》。不管怎样,马戏的音乐是很棒的,虽然输给了《寻梦环游记》,但是配合舞蹈,风味不逊。用手中的刀子小心剔除华丽的毛发皮肉,剩下骨骼经络的时候,就会发现,像童话一样美好的剧情。或者说,像安徒生童话一样的美好。

不考虑这是传记片,剧情真的是太简单而俗套了:穷小子爱富家女,家长无可奈何的嘲讽一番让他们滚蛋,于是穷小子奋发图强终于打下一片天地,而后经历一次波折,但是本心尚在,终于名垂不朽,流芳百世。但是不巧的是,穷小子,穷得不仅仅是钱。巴纳姆,缺的是高级文化审美。再稍微复杂的阐述一遍剧情:巴纳姆想跻身上流社会。首先,他觉得他需要资本,像他妻子的父亲一样,物质富足。于是在美国大萧条的年代里,他找来了几个“奇怪”的人(并无冒犯之意),让他们来唱歌跳舞杂耍,博得不堪经济重负的美国普通市民的开心,赚来了银子,买了豪宅。然而,巴纳姆发现人们并不尊重他,虽然他有钱。跟世家子弟菲利普的交往让他终于明白,想要跟手拿香槟听歌剧的老贵族一样优雅,除了钱,是更高层次的文化欣赏,也就是“逼格”,你多牛逼,取决于你多能装逼。于是他觐见了英国女王,邀请歌剧歌手林德小姐。想在美国绅士文化的发源地——英国,赢得尊重。当然,他确实赢得了尊重,连老岳父都来服软。他陪林德小姐进行全美巡演,巡演过程中,年轻美丽的林德小姐表现出了爱慕之意(挺莫名其妙的)。

到这里先暂停一下,因为在此之前,我只是觉得这是一部渲染力充足而剧情俗套的音乐电影。那么接下来,应该是巴纳姆欣然接受了林德小姐爱意,两人奸夫淫妇没羞没臊。结局要么就是男主名利双收抛弃妻子反过头来狠狠羞辱了一番这万恶的资本主义,当然,更常规的是,男主出了意外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潦倒终生。然而我猜错了,都不是。男主拒绝了林德小姐的示爱,直接导致了林德巡演中途结束,没有了后续利润。不巧的是,他的马戏剧院也在意外中被大火付之一炬。一穷二白的男主失意买醉之时,他的异人们用音乐跟舞蹈打动了他:“你可是要成为海贼王的男人”。于是男主意气风发,撸起袖子就是干,再次大获成功并且声名远扬。终于在结尾说出了那句话:“最高尚的艺术是为他人带来快乐。”提前声明,我真的没把它当作传记片来看,也从来没接触过马戏或者巴纳姆这个人。我只是在看电影,并且看到了我的哈姆雷特。

整部电影的后半段其实是逻辑不通的,在林德小姐巡演之前,巴纳姆的马戏团就已经客流减少,江河日下。那么如何在挫折之后用原来那套班子重振马戏团并且大获成功呢?影片没有介绍,我也无从得知。在林德小姐巡演之前,男主已经意识到如何提升自己的阶级,并且迹象表明,他确实在成功地做到这件他梦寐以求的事情,他有什么理由放弃使自己改头换面的机会呢?在林德小姐第一次表演惊艳了美国上层之后,男主已经在庆功会上把原来那些奇怪的人拒之门外,划清界限。男主没有情怀,没有道德,那么剧情应该往下发展:男主跟林德远走高飞,或者为了孩子妻子跟林德坦白想法并作出双方都可以接受的交易,然后借巡演之际得名得利,可以拿高脚香槟优雅干杯而不是嚼花生米。

这才是自洽的现实。电影里男主重建马戏团,是童话,是写给像他女儿一样可爱的孩子们看的。当然,这是巴纳姆大师的生平,恶意揣测非常不礼貌。但是就事论事,电影就是如此。回到电影,歌剧是高雅的而马戏是低俗的。这并不是本身性质所决定的。这是因为欣赏歌剧所需要的知识储备是贵族才能学习得来,于是为了区别阶级,高阶级的人强行定义,自己能欣赏的文化,是高雅文化。说白了,文化的雅俗不过是为了区分阶级存在而强行打上的标签而已。如今各个圈子,各种鄙视链层出不穷,可见一斑。说了这么多,其实电影想表现的是一个阶级提升的故事,最终却以莫名其妙的手段打破了阶级存在而收尾。

最高尚的艺术是为他人带来快乐。其实不是的,艺术不仅仅来源于快乐,艺术来源于现实,而现实是酸甜苦辣的。但是往往,被生活压榨的底层百姓只能欣赏到快乐。那么这句话,就很值得玩味一番了。现实已经很残酷了,看电影为什么不能做梦呢?更何况载歌载舞,仿佛天堂成年人读童话,也大致如此吧。